2011年-世界发展银行全球_Electoral_Accountability_Fiscal_Decentralization_and_Service_Delivery_in_Indonesia_56页_2mb
报告摘要
总结:Electoral Accountability,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Service Delivery in Indonesia
核心内容
本研究探讨了印尼的政治问责制度、财政分权改革与公共服务交付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印尼从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初的双重改革——从威权体制向民主体制转变,以及从间接选举向直接选举过渡——研究采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 DID)评估这些改革对地方政府支出模式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直接选举改革显著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支出水平,特别是在非爪哇和巴厘岛的地区,以及由非现任官员当选的地区。此外,改革还促进了本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和预算盈余的提高。
主要观点
- 政治问责制度与财政分权:印尼的财政分权改革(“大爆炸”)与直接选举制度的引入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推动了地方政府行为的改变。
- 直接选举的影响:直接选举使地方政府更加直接地对选民负责,从而提高了其支出效率和服务交付质量。
- 非现任官员的支出变化:非现任官员当选后,地方政府的支出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尤其是在健康和教育领域。
- 预算盈余的提升:直接选举不仅增加了支出,还提高了预算盈余,表明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更加有效。
- 支出与需求的匹配:研究发现,直接选举改革带来的支出变化与地方需求指标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表明改革可能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
关键信息
改革背景
- 印尼的“新秩序”体制(1965-1998):高度集中且威权的体制,地方立法机构(DPRD)对地方行政首长(bupati/walikota)的选拔有限。
- 1999年改革:印尼通过了两项重要的分权法案,将大部分基本服务交付权转移给地方政府,并引入了直接选举制度。
- 2004年法律修订:《第32/2004号法律》正式确立了直接选举制度(Pilkada Langsung),使地方行政首长直接由公民选举产生。
改革实施
- 直接选举的实施时间:直接选举的实施时间取决于前任行政首长的任期结束时间。2005年6月,印尼有155个地区进行了直接选举。
- 2007年进展:到2007年,304个地区(占总434个地区的70%)已经进行了直接选举,其中182个地区是未被分割的地区。
- 地区差异:直接选举的实施在地理上存在差异,非爪哇和巴厘岛的地区以及资源丰富的地区更早实施。
数据与方法
- 研究方法:采用双重差分法(DID)评估直接选举对地方政府支出和收入的影响,利用改革的“自然实验”特征。
- 财政变量:研究关注支出(包括总支出和分部门支出)、本地收入、预算赤字等财政变量。
- 支出模式:重点分析教育和健康领域的支出变化,认为这些是影响人类发展的重要指标。
- 本地收入来源:印尼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如DAU)、自然资源收益分享、税收分成等,本地收入仅占总收入的一小部分。
政策含义
- 直接选举与政治问责:直接选举增强了地方政府的政治问责机制,使其更倾向于满足公民需求。
- 财政分权的成效:财政分权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资源,从而提高了支出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 改革的异质性影响:不同地区(如爪哇岛与非爪哇岛)和不同类型的领导人(现任与新任)在支出变化上表现出不同的模式。
结论
研究确认了印尼直接选举改革对地方政府支出和财政收入的积极影响,特别是在非爪哇和巴厘岛地区以及由非现任官员当选的地区。这些变化表明,财政分权和直接选举制度的结合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绩效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此外,研究还指出,改革的实施时间与地区特征无关,因此具有较高的外生性,为政策评估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