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球南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_25页_836kb
报告摘要
推动全球南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总结
核心内容
全球南方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面临能源需求巨大、能源可及性不足、化石能源依赖等问题。然而,新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因地制宜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国际社会的支持,全球南方国家有望实现能源安全、经济性和绿色低碳的协同发展。
主要观点
1. 全球南方能源需求巨大,新能源技术创新带来新机遇
- 能源可及性问题突出:2024年全球无电人口达6.85亿,其中80%以上位于全球南方国家,尤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地区。
- 电力消费持续增长:电力是现代化的关键能源载体,2015-2024年全球南方国家人均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从155瓦增至293瓦,增速远高于北方国家。
- 新能源经济性显著提升: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成本大幅下降,光伏发电成本下降90%,陆上风电下降70%,海上风电下降63%,新能源已具备市场竞争力。
- 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全球南方国家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具备大规模开发潜力。
- 新能源提升能源安全:通过本土清洁能源开发,减少对化石能源进口的依赖,降低能源价格波动带来的经济压力。
2. 因地制宜推动能源发展,满足全球南方现代化需求
- 低收入和小岛屿国家:应以提升能源可及性为首要目标,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发展“户用光伏 + 微电网 + 储能”模式。
- 具备工业化条件的国家:需保障工业用能,加快新能源开发,同时以传统能源作为兜底支撑,推动“规模开发 + 产业升级”模式,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 中高收入国家:应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创新,构建“风光水储氢”多能互补体系,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实现经济体系转型。
3. 合力构建稳定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制度保障
- 完善能源供给政策:制定国家和区域层面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优化项目设计和审批流程,推动大电网建设与区域互联。
- 推进市场机制改革:逐步取消化石能源补贴,建立体现环境成本和资源稀缺性的能源价格体系,健全火电容量电价机制和储能补偿制度。
- 优化绿色投融资政策:鼓励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债券、碳减排工具、绿色基金等融资渠道,吸引私人资本参与绿色低碳发展。
-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应优化经贸规则、减少绿色产品贸易壁垒、促进绿色技术转让和人才培养,支持全球南方国家清洁能源产业本地化发展。
关键信息
- 全球南方国家电力需求:预计到2035年,亚洲终端用电量将达24.4万亿千瓦时,占全球总量60%;非洲将增至1.1万亿千瓦时,占全球总量3%;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将增至1.7万亿千瓦时,占全球总量4%。
- 新能源发展现状:2020-2024年,全球南方国家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量占比年均增长23%,远超全球北方国家的11%。
- 新能源带动就业与投资:2023年全球清洁能源就业岗位达1620万,其中南方国家占比显著,如中国贡献46%、巴西156万、印度101.9万。
- 国际支持方向:包括减少绿色产品贸易壁垒、推动绿色技术合作、加大绿色投资力度、促进清洁能源产业本地化发展等。
政策建议
- 各国应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能源战略。
- 推进新能源市场机制和制度创新,优化绿色投融资政策框架。
- 国际社会需提供全方位支持,包括技术、资金、贸易规则和人才培训等方面。
机构简介
全球南方研究中心是2024年6月由习近平主席宣布设立,2025年3月正式成立的国际性研究平台,由南方国家、北方国家和国际组织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旨在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研究与合作。中心设理事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昊任理事长,秘书长由王金照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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