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当PE基金遇到“结构化概念”_4页_153kb
报告摘要
当PE基金遇到“结构化概念”总结
核心内容
2011年以来,中国VC/PE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投资机构开始调整募资模式与投资风格,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径。其中,一些PE基金引入了“结构化概念”,将有限合伙人(LP)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以满足不同投资人对风险与收益的差异化诉求。
主要观点
- 结构化模式的引入:部分PE基金借鉴信托产品设计,将LP分为优先和劣后两个级别,出资比例为3:1,GP出资1%。
- 收益分配机制:基金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 先返还优先LP本金,优先LP在本金收回后可获得其出资额50%的投资收益;
- 返还劣后LP本金;
- 返还GP本金;
- 剩余收益按30%、45%、25%分配给优先LP、劣后LP和GP。
- 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优先LP享有“安全垫”,风险较低但回报有限;劣后LP与GP承担更多风险,但享有更高的收益分配比例。
关键信息
投资回报倍数分析
- 基金整体投资回报倍数:不受出资人分配机制影响,是基金最终回报的衡量标准。
- 优先LP投资回报倍数:
- 在基金回报倍数达到1.11倍时,优先LP可收回本金并获得50%投资收益;
- 其回报倍数始终低于基金整体水平,且增长速度较慢。
- 劣后LP投资回报倍数:
- 在基金回报倍数达到1.36倍时,劣后LP可收回全部本金;
- 在基金回报接近1.90倍时,其回报倍数将超过优先LP和基金整体水平,但仍低于GP回报。
- GP投资回报倍数:
- 在基金回报达到1.36倍时,GP可开始收回本金;
- 一旦开始参与收益分配,其回报倍数将显著高于优先及劣后LP,甚至高于基金整体水平;
- GP回报增长速度是三类出资人中最慢的,但其回报水平相对较高。
与传统80/20模式的对比
- 在传统80/20模式下,优先LP需等待基金整体回报达到一定水平后才能获得收益;
- 在结构化模式中,优先LP可提前获得本金返还和部分收益,但整体回报低于传统模式;
- GP在结构化模式中可获得更高的回报,但需承担更大的风险。
结构化模式的意义
结构化模式的出现反映了中国VC/PE市场中投资人对风险与收益的多元化需求。优先LP可以更早获得资金回笼,满足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人需求;而劣后LP与GP则承担更高风险,以换取更高的收益。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PE基金的创新与发展,但也对基金的管理和退出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于清科研究中心
清科研究中心是中国领先的VC/PE研究机构,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新股上市、兼并收购及行业市场研究。其产品包括清科数据库(Zdatabase)、清科互动平台、清科资本、清科创投、清科投资及投资界等,为投资人、企业及政府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与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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