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4-渤海证券-_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_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_点评_明确资质要求_设定赎回上限_防范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_5页_534kb
报告摘要
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风险防范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6月1日,证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互联网销售和赎回业务,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主要观点
1. 规范互联网销售与赎回业务
- 不涉及投资管理:《指导意见》仅针对销售和赎回业务进行规范,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投资和管理。
- “三强化、六严禁”原则:
- 强化持牌经营:明确要求所有基金销售机构必须持牌经营。
- 强化资金闭环运作:强调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需闭环运作,确保资金安全。
- 强化公平竞争:规范销售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
- 六项禁止:禁止非持牌机构开展销售活动、留存销售信息、挪用销售资金、用于“T+0赎回提现”业务、违规转让基金份额以及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
2. 防范“T+0赎回提现”流动性风险
- 设定赎回上限:单一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的单日“T+0赎回提现”额度上限为1万元。
- 限定业务提供者:仅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提供“T+0赎回提现”服务。
- 禁止第三方垫支: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为“T+0赎回提现”提供资金垫付。
- 限制增值服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类增值服务。
- 加强信息披露:对“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和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3. 风险管理背景与意义
- 流动性风险问题:由于“T+0赎回提现”业务由机构垫付资金,可能在市场流动性紧张时引发资金链断裂,进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加剧市场风险。
- 监管背景:此前已有多项监管政策,如《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次《指导意见》是对这些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 政策目的:通过限额管理与限定机构的方式,既控制流动性风险,又兼顾投资者便利性与机构利益,体现监管的灵活性与细致性。
关键信息
- 过渡期设置:监管政策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便于市场参与者逐步调整业务模式。
- 业务模式:“T+0赎回提现”业务由机构垫付资金,不同于传统赎回,其便利性与潜在风险并存。
- 监管机制:证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监管,体现了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重视。
- 行业影响:该政策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均产生影响,需在合规框架下调整业务策略。
总结
《指导意见》通过明确资质要求、设定赎回上限、限定业务提供者等方式,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互联网销售与赎回业务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旨在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该政策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考虑了投资者体验与市场发展的平衡,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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