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7-兴业研究-_永远观市_资管转型风云录_刚兑和套利是新规的核心关注点_16页_849kb
报告摘要
资管转型风云录:刚兑和套利是新规的核心关注点
核心内容
资管新规旨在推动资产管理行业从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核心目标为打破刚性兑付和禁止监管套利。这两个目标通过一系列条款群来实现,其中估值方法、资金池管理、产品杠杆率等成为关键控制点。新规对资管行业提出了更高的透明度、合规性和风险控制要求,同时为未来监管政策的相机决策预留了调整空间。
主要观点
- 资管新规的核心在于估值方法:通过区分摊余成本法与公允价值法,资管新规试图实现净值化管理,从而打破刚性兑付。如果估值方法不清晰,新规将难以真正落地。
- 资金池是刚兑的主要载体:资金池产品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等方式,使得刚兑成为可能。资管新规通过禁止资金池运作,试图切断这种风险转移路径。
- 监管套利的禁止更侧重于打补丁:相比打破刚兑的系统性改革,禁止监管套利更多是通过补丁式条款来实现,如统一监管标准、穿透式监管、产品嵌套限制等。
- 监管政策的相机决策空间:在经济不景气时,监管机构可能放松非标资产认定、产品杠杆率等非核心条款,以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关键信息
一、资管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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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产品模式:
- 净值型产品:基于产品净值变动获取收益,可采用摊余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
- 封闭不错配产品:投资资产与产品期限匹配,流动性较差,但投资范围较广。
- 资金池产品:投资范围广、流动性好,但存在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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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差异:
- 流动性:资金池产品流动性最好,封闭不错配产品次之,净值型产品流动性最差。
- 投资范围:资金池产品投资范围最广,包括非标资产、非上市股权等。
- 会计处理:预期收益型产品可使用摊余成本法,净值型产品需使用公允价值法,资金池产品则往往不披露净值,存在刚兑风险。
二、资管新规的内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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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目标:
- 打破刚性兑付
- 禁止监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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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刚性兑付的条款群:
- 第一层条款群:第十三条(资管子公司与母公司的隔离)、第十五条(规范资金池)、第十八条(净值化管理与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条款群:第十一条(非标资产认定)、第十二条(信息披露)、第十四条(独立托管)、第十六条(风险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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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监管套利的条款群:
- 第二十七条(监管原则)、第二十一条(分级产品限制)、第二十二条(产品嵌套)、第二十四条(合规投资)、第二十五条(统一数据报送)、第二十六条(统一监管标准)、第三十条(资管业务资格)
三、可能被放松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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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资产认定:
- 非标资产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弹性,若经济下滑,监管机构可能放松标准,将部分非标资产纳入标准化范畴,以支持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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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杠杆率限制:
- 开放式公募产品的杠杆率上限为140%,封闭式公募和私募产品为200%。在极端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上调这些上限,允许产品加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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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加杠杆:
- 允许资管产品份额作为合格抵质押物,以支持投资人加杠杆,这在经济低迷时期可能被作为相机决策工具。
总结
资管新规通过清晰的估值方法、禁止资金池、打破刚性兑付等条款,试图重塑资产管理行业。其中,估值方法是实现净值化管理的关键,资金池管理是打破刚兑的核心手段。同时,新规在禁止监管套利方面更注重打补丁,而非系统性改革。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非标资产认定、产品杠杆率和投资人加杠杆等非核心条款更有可能被放松,以支持实体经济融资。这些调整反映了监管政策在“防风险”与“稳增长”之间的平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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