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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欧洲金融整合与稳定:欧洲银行管理局的角色
核心内容概述
本次演讲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主席Andrea Enria于2012年5月23日在中国金融峰会上发表,重点介绍了EBA在应对欧洲金融危机、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推动欧洲统一监管框架方面的作用和成果。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欧洲金融体系面临的挑战
- 金融体系脆弱性:过去五年,全球金融体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动荡,暴露出监管和监督机制的严重不足。
- 监管与监督的多样性:尽管欧洲建立了单一市场,但监管和监督环境仍然高度分散,缺乏统一性。
- 危机根源:缺乏宏观审慎监管、有效的早期预警机制、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足以及缺乏共同决策机制,是危机的主要教训。
2.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的设立与职责
- EBA成立背景:2011年1月,欧洲建立了欧洲金融监督体系(ESFS),其中包括EBA、ESMA和EIOPA。
- EBA的职责:
- 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建立风险仪表盘。
- 推动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监督跨境集团的监督委员会。
- 协调大型银行集团的恢复与解决计划(RRPs)。
- 参与制定“单一规则簿”,确保欧盟内监管规则的统一。
- 监督消费者问题。
3. EBA在危机应对中的行动
- 压力测试:2011年初,EBA组织了针对欧洲主要银行的压力测试,评估其资本充足性。测试结果显示,银行需提升至9%的核心一级资本比率,缺口达1150亿欧元。
- 资本强化与流动性支持:EBA推动银行加强资本,同时与欧洲央行(ECB)合作,实施长期再融资操作(LTROs),缓解银行流动性危机。
- 避免资产削减:EBA强调应通过资本提升而非资产削减来达到目标,以确保对企业和家庭的信贷可得性。
4. 监督委员会(Supervisory Colleges)的作用
- 协调监管:为应对跨境银行集团的监管挑战,EBA推动建立监督委员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监管行动的协调。
- 联合决策机制: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监管机构就银行集团的资本和子公司进行联合决策,提高一致性。
- 国际合作:EBA鼓励邀请非欧盟国家监管机构参与跨境集团的监督会议,以全面了解风险。
5. 危机管理的法律基础
- EBA的法定职责:EBA在危机管理方面拥有法定权力,可向成员国监管机构提出协调建议,并在必要时直接对机构采取行动。
- 未来改革方向:EBA将在欧洲委员会关于银行恢复与解决的新立法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更统一的危机处理机制。
6. 规则制定与“单一规则簿”
- 规则统一化:EBA有权制定适用于全欧盟的直接适用规则,通过监管和实施标准,减少成员国之间的监管差异。
- Basel 3实施:EBA预计将在Basel 3实施过程中发布约200项成果,包括100项技术标准,涉及资本定义、资本缓冲、流动性、薪酬和杠杆率等。
- 防止监管套利:统一规则有助于避免监管套利,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结论
Enria强调,EBA在过去的16个月中已为增强欧盟银行资本和恢复其韧性做出了巨大努力。然而,金融体系的稳定仍需持续努力,包括推动有序去杠杆、加强监管与监督的协调、以及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框架。同时,EBA致力于与全球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保持开放对话,共同提升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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