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BS-2011-126-rev1QA-on-guidelines-Artt122a_25页_668kb
报告摘要
详细总结:关于《资本要求指令》第122a条的问答指南
背景与介绍
-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欧洲银行委员会(CEBS)发布了《关于资本要求指令第122a条的指南》。
- 目标:
- 促进欧盟各监管机构对第122a条的统一理解和实施;
- 增加市场参与者的透明度,帮助金融机构遵守相关要求。
- 后续反应: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在指南发布后收到了大量来自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疑问,这些疑问主要集中在技术性和解释性方面。
- Q&A文档:EBA发布了此问答文档,以回应这些问题,旨在推动更透明和统一的证券化市场,并促进欧盟范围内的监管一致性。
主要内容与关键信息
核心内容
- 第122a条:该条规定了证券化交易中对风险保留的要求,以确保金融机构对证券化资产的适当风险承担。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证券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ABS)、商业票据(ABCP)通道、相关交易(如相关交易)和管理型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LO)等。
- 例外情况: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完全由中央银行或政府担保的证券化资产,可免除风险保留要求。
主要观点
- 风险保留形式:风险保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直接保留、信用支持、投资组合内的风险分配等。
- 透明度与披露:金融机构需在交易中保持透明度,披露相关信息,特别是与风险保留有关的内容。
- 监管一致性:EBA致力于确保欧盟范围内对第122a条的理解和应用保持一致,以促进市场稳定和监管效率。
关键信息
- Q1:关于部分担保的解释,EBA认为只有完全担保的证券化资产才能免除风险保留要求。
- Q2:A/B贷款结构是否适用于第122a条,取决于其经济实质。若B贷款被视为第一损失分层,则需遵守相关要求。
- Q3:风险保留形式在证券化交易期间不得随意更改,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且需向投资者透明披露。
- Q4:EBA计划与欧盟委员会合作,探讨风险保留选项的组合应用。
- Q5:对第122a条的违反在子公司和集团层面均需评估其重要性,不单是基于集团整体活动。
问答分类
II.A: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通道
- Q6:赞助商通过“第二损失”形式的信用增强满足风险保留要求,前提是该形式符合第122a条的条件。
- Q7:投资者和赞助商在ABCP交易中需自行决定适当的尽职调查和披露要求,EBA不强制规定。
- Q8:对于高度细分的资产池,是否免除逐笔披露要求取决于是否对尽职调查必要。EBA不提供额外指导,建议依据指南判断。
II.B: 相关交易(Correlation Trading)
- Q9:一旦相关交易被识别并符合定义,即可免除风险保留要求。在CRD III生效前,金融机构应谨慎操作。
- Q10:QIS(定量影响研究)不是识别相关交易组合的官方方法。
- Q11:若相关交易组合被重新分类,之前未满足风险保留要求的资产需立即满足要求,否则将面临处罚。
- Q12:在CRD III未生效前,金融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尽职调查措施,且不得以交易组合为由降低标准。
- Q13:若交易基于明确、透明和可访问的指数,尽职调查中无需包括风险保留确认。
II.C: 管理型CLO
- Q14:第25、26和29条之间存在关系,但并非互斥。第29条适用于多个发起人或原始贷款人的交易。
- Q15:第25和26条旨在提供灵活性,以满足特定情况下的风险保留要求。
- Q16:在多个发起人的情况下,发起人/赞助商可以被视为适当的保留方,前提是其利益与投资者一致。
- Q17:发起人/赞助商需根据第37条进行披露,以确保其履行风险保留义务。
- Q18:非发起人或赞助商的实体,只要其利益与投资者一致,也可满足风险保留要求。
- Q19:在CLO的建立和再投资阶段,权益保留方的参与程度需确保其利益与投资者一致。
- Q20:管理型CLO中,基金需具备特定特征,以被视为合格的权益投资者。
- Q21:集团关联方的保留需考虑投资公司合并豁免。
- Q22:由CLO经理管理的基金的保留限制仅在基金未正式参与CLO转换时适用。
- Q23:保留的计算应基于名义价值而非市场价值。
- Q24:对于已超出再投资期但仍投资于信用受损资产的CLO,需考虑是否适用保留豁免。
- Q25:若保留方被替换,替换方是否可继承保留义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附录
- Q26:在集团层面应用第122a条时,需同时评估子公司和集团整体的违规情况。
- Q27:通过总回报互换或信用违约互换转移经济风险不构成第122a条的豁免。
- Q28:第122a条的要求适用于集团层面的所有相关资产。
- Q29:第9条的灵活性仅适用于交易组合,不适用于银行账簿中的资产。
此总结涵盖了文档的核心内容、主要观点和关键信息,旨在提供对《资本要求指令》第122a条的问答指南的清晰理解。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