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1-兴业研究-矿业权系列报告之一_煤炭矿业权价值几何_12页_1mb
报告摘要
2018年1月31日煤炭行业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聚焦于中国煤炭行业的矿业权价值分析,分别探讨了矿业权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差异及其影响因素。通过对2010年后多个省份不同煤种的300多个成交案例进行梳理,旨在为矿业权评估和风险定价提供参考依据。
主要观点
- 矿业权虽有定价理论,但实际交易中由于利益驱动,定价结果难以体现公允性。
- 矿业权交易市场不活跃、不连续,是导致市场定价困难的重要原因。
- 矿业权一二级市场价差显著,尤其是采矿权和探矿权,反映出市场供需、政策导向及企业行为的影响。
- 国企由于矿业权入账成本低,其清偿率通常高于普通制造业企业,信用风险更小。
矿业权一级市场
各省价格差异
- 河北省:焦煤价格中枢15元/吨,无烟煤10元/吨,动力煤3-6元/吨。
- 山西省:仅规定最低出让价格,焦煤、1/3焦煤、肥煤为3.5~4.05元/吨,无烟煤为2.98~3.53元/吨,动力煤为1.23~1.78元/吨。
- 内蒙古:最低出让价格为无烟煤17元/吨,焦煤、肥煤、气煤等15元/吨,动力煤6元/吨,褐煤3元/吨。
- 贵州省:2015年规定炼焦用煤、优质瘦煤为6元/吨,其他煤种为3元/吨。
一级市场价格案例分析
- 各省份采矿权价格差异较大,但省内相同煤种价格较为接近。
- 内蒙古动力煤一级市场单价在11元左右,略高于其最低价。
- 褐煤在一级市场中价格最低,多数省份均在3元/吨以下。
- 无烟煤和焦煤的探矿权单价普遍高于动力煤,且省内波动较大。
矿业权二级市场
评估公允性问题
- 矿业权评估结果受交易双方影响较大,存在避税动机导致价格失真。
-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高于一级市场,但同一省内煤种价格在公允交易时相对稳定。
二级市场价格案例分析
- 山西省:焦煤价格中枢30-40元/吨,无烟煤25-30元/吨,动力煤10-15元/吨。
- 贵州省:焦煤价格最高,达到90元/吨(盘县柏果镇麦地煤矿)。
- 河南省:采矿权价格相对较低,均在10元/吨左右波动。
- 内蒙古:褐煤价格最低,多数案例在2元/吨左右。
- 陕西:动力煤价格在2元/吨附近波动。
- 山东、辽宁、河北:动力煤及部分煤种价格在6-12元/吨之间。
二级市场探矿权价格
- 探矿权价格波动较小,多数煤种单价稳定在10元/吨以下。
- 山西贫煤、无烟煤及河南焦煤、肥煤等探矿权单价在5-8元/吨之间。
- 陕西动力煤探矿权价格在2元/吨附近波动。
关键信息
- 矿业权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2017年改革方案提出全面竞争性出让,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分别为4:6和2:8。
- 矿业权从价计征改革增强了税收弹性,规范了税费关系。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实施将影响企业成本,具体取决于征收比例。
- 采矿权二级市场价格显著高于一级市场,反映出市场对资源的估值和企业间的交易策略。
数据来源与注释
- 数据来源:各省发文及兴业研究整理。
- 一级市场部分案例仍采用旧标准,如内蒙古2011年后配置的矿业权。
- 二级市场部分省份如内蒙古无动力煤交易数据,预计价格中枢为10-15元/吨。
- 所有价格均基于可采储量或资源储量计算。
结论
本报告通过对一二级市场矿业权价格的对比分析,揭示了矿业权定价的复杂性与不公允性,并为煤炭行业的资产评估与风险定价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也指出了国企在矿业权定价中可能存在的低估问题,以及政策改革对矿业权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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