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实施方案总结 ##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方案旨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科学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方案实施期为2026—2030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 **地质灾害现状**:我国地质灾害类型多样,分布广泛,截至2025年底,全国登记地质灾害点278720处,威胁1148万人和7601亿元财产。 - **“十四五”防治成效**: - 完成1963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7202个乡(镇)1:1万精细调查; - 建设运行7.5万余处自动化监测台站; - 实施5.4万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完成74万余人避险搬迁; - 建立271名专家常年包片蹲点机制,指导地方防治工作; - 组织130余项科研项目,颁布100余项技术标准。 - **“十五五”防治形势**: - 地质灾害“存量大”,极端天气、地震、人为活动等造成“变量多”; - 部分地区基层政府防灾力量和财力不足,存在“失防失控”现象; - 技术层面存在精细化调查覆盖面不足、预警精准度不够、新技术应用不够等问题。 ###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 **指导思想**:以提升气候变化风险应对能力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推进防治体系现代化。 - **发展目标**:全面提高基层抵御能力,构建高效科学的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三、地质灾害分区 -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中、低三级,总面积约714万平方千米。 - **地质灾害风险区**:分为极高、高、中、低四级,总面积约583万平方千米。 -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21个,总面积约325万平方千米,涵盖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面沉降等类型。 ### 四、主要防治任务 1. **实施动态调查工程**: - 每年开展2次全国424万平方千米高中易发区遥感识别; - 开展1376个重点县的更新调查,1250个城镇的1:1万精细调查; - 持续开展2400个县的年度“三查”(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 2. **实施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探索风险区群测群防管控; - 新建1757个泥石流监测台站,7996个滑坡、崩塌监测台站; - 推动气象、水利、地震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四级预警联动机制; - 探索县级短临预警,提升预警精度和时效性。 3. **实施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工程治理4237处,排危除险6128处,避险搬迁50000户; - 优先治理特大型、大型灾害点,统筹中、小型治理。 4. **实施“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 - 在1206个重点县全面实施双控,鼓励其他地区推广; - 建立受威胁人员清单,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体系; - 探索分级划定防控线,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 5. **提升防御响应和基层防灾能力**: - 建立防御响应预案体系; -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 - 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防治培训和演练。 6. **加强科学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 - 深化极端天气、气候变化条件下地质灾害成灾机理和预警模型研究; - 探索空天遥感、AI等新技术在风险识别与预警中的应用; - 研发适用于极端条件和复杂场景的勘查与监测技术设备。 7. **建设完善“一张图”地质灾害子场景**: - 建设国家级“一张图”子场景,推进省级子场景建设; - 实现数据动态汇聚融合,支撑防治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 推动其他省份防治信息化建设。 ### 五、保障措施 - **组织保障**:建立“中央统筹、地方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机制,强化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指导责任。 - **制度保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健全防治管理制度。 - **科技保障**:搭建防治研究平台,加强科研机构与一线单位合作,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与诚信体系。 ## 重点防治分区说明 | 分区名称 | 面积(万平方千米) | 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 防治重点 | |----------|---------------------|------------------|----------| | 中雅鲁藏布江高山区 | 9.36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人口集中的城镇、交通干线、重大工程区 | | 怒江上游高山区 | 8.69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村镇、交通基础设施、水电工程区 | | 横断山高山峡谷区 | 23.46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人口聚集区、能源开采区、大型工程区 | | 滇西南高中山区 | 14.62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城镇、交通干线、水电工程区 | | 川西南滇中中高山区 | 24.18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城镇、交通干线、水电工程区 | | 川渝山区 | 7.28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人口密集区、交通干线、工矿周边 | | 渝鄂黔滇中山区 | 40.87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三峡库区、城镇、交通干线 | | 秦岭大巴山高中山区 | 22.48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断裂带、河谷、交通干线两侧 | | 粤桂山区 | 15.69 | 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 | 能源基地、交通干线、岩溶塌陷区 | | 桂湘山区 | 12.18 | 滑坡、崩塌、地面塌陷 | 雨水诱发灾害、人口聚集区 | | 长江中游山区 | 13.21 | 滑坡、崩塌 | 水库消落带、城镇、交通干线 | | 浙闽山区 | 35.81 | 滑坡、崩塌 | 台风暴雨、人为切坡 | | 辽东山区 | 5.04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降雨诱发灾害 | | 燕山—太行山区 | 9.29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山区交通、矿产资源开发区、旅游区 | | 黄土高原区 | 31.25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城市与农村居民点、交通干线、矿区 | | 新疆天山地区 | 13.00 | 泥石流、滑坡 | 国际交通干线、重要城镇、工矿基地 | | 新疆西昆仑山区 | 10.59 | 滑坡、崩塌、泥石流 | 城镇、边防设施、重大工程 | | 华北平原 | 13.9 | 地面沉降、地裂缝 | 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 | | 长江三角洲 | 7.9 | 地面沉降、地裂缝 | 上海、江苏苏锡常、浙江杭嘉湖等城市 | | 汾渭盆地 | 5.1 | 地面沉降、地裂缝 | 西安、太原、大同等城市 | | 珠江三角洲 | 1.4 | 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 深圳、广州、韩江三角洲等区域 | ## 结语 本方案系统规划了“十五五”期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强调科技创新、制度完善与组织协同,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向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