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3-广发证券-证券Ⅱ行业_点评_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_叫停券商参与场外股权质押_整体影响非常有限_8页_890kb
报告摘要
证券Ⅱ行业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的行为。该通知对券商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业务进行了限制,主要影响的是券商作为融出方及提供第三方中介服务的场景,但整体影响有限。
主要观点
- 事件背景:《通知》是前期窗口指导的延续,对场外股权质押业务进行进一步规范。
- 业务范围限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资管计划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不得为银行、信托等机构提供盯市、平仓等中介服务。
- 新老划断机制:已存续的场外股权质押合约可以延期购回,但累计不超过1年,以确保存量业务平稳过渡。
- 业务规模较小:券商参与场外股权质押的规模本身较小,且已处于萎缩状态。场外质押的主力资金来源为银行和信托,券商资管参与较少。
- 对业绩影响有限:由于场外质押业务风险高、收益低,券商参与意愿弱,因此《通知》对券商业绩影响不大,反而有助于降低整体风险偏好。
- 板块估值触底:当前证券行业整体估值处于历史低位,龙头券商的PB(市净率)为1-1.4倍,具备配置价值。
- 增量业务支撑:CDR(中国存托凭证)及场外期权等业务为龙头券商带来增量收入,成为关注重点。
关键信息
业务模式对比
| 项目 | 场内质押 | 场外质押 |
|---|---|---|
| 主要操作主体 | 证券公司 | 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等 |
| 交收场所 | 交易所内 | 中证登,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 |
| 标的证券范围 | 沪深交易所上市的A股、基金、债券等 | A股、B股、新三板、港股通等 |
| 质押期限 | 不超过3年,续期累计不超过3年 | 不设具体期限,需质权人申请解除 |
| 风险控制方式 | 标准化,券商逐日盯市 | 灵活,可通过合同约定预警线、平仓线等 |
业务现状
- 券商以自有资金开展的场外股权质押业务已于2017年10月实质停止。
- 券商资管参与的场外质押业务规模较小,主要由银行资金通过信托计划进行场内融资,场外操作成本较高。
- 场内资管出资的股票质押规模预计不足8000亿元。
投资建议
- 板块估值:当前证券板块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备投资吸引力。
- 龙头券商:建议关注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等具备增长潜力的龙头券商。
- 业务驱动:CDR、场外期权等业务为券商带来增量收入,是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支撑。
风险提示
- 流动性收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收紧可能导致成交金额持续缩水。
- CDR政策不达预期:CDR业务规模及承销费率可能低于预期。
- 质押业务下滑: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下滑幅度可能超出预期。
行业评级与投资策略
- 行业评级:买入
- 投资策略:关注龙头券商在估值底部的配置价值,重视CDR等创新业务带来的增量收益。
联系方式
- 分析师:陈福(S0260517050001)、商田(S0260516050001)
- 邮箱:chenfu@gf.com.cn、shangtian@gf.com.cn
- 电话:0755-82535901、021-6075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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