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中泰证券-医药生物_多部委联合发文支持CRO和CMO平台建设_行业龙头企业领先优势不断扩大_3页_396kb
报告摘要
医药生物行业政策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卫健委、CFDA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的通知》,旨在通过专项支持推动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该政策聚焦于CRO(合同研究组织)和CMO(合同制造组织)平台的建设,以提升行业整体研发与生产能力,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形成。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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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响应“十三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推动生物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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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 提升生物医药研发与生产服务能力;
- 每年为100个以上新药开发提供服务;
- 提高药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 支撑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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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方向:
- CRO平台: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高标准质量体系和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的企业,在药学研究、临床前安全性评价、临床研究等细分领域建设研发服务平台。
- CMO平台:支持具备核心技术、质量体系和EHS体系与国际接轨的企业,重点发展创新药生产工艺开发和已上市药物规模化委托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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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标准:
- CRO企业需满足2017年合同金额超过2亿元;
- CMO企业需满足2017年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
-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单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原则上为总投资的30%,金额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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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 利好优质CRO和CMO企业,龙头企业优势将不断强化;
- 有助于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服务平台;
- 推动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整体产业效率。
关键信息
支持对象
- CRO企业:需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机制和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优先支持综合性一体化平台。
- CMO企业:需具备较高生产制造技术水平和质量保证水平,可提供小分子或大分子药物的临床样品制备和商业化生产服务。
政策支持方式
- 资金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 补助比例:单个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原则上为项目总投资的30%,金额不超过1亿元。
申报流程
- 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资金申请报告;
- 报告需提交至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
- 各地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且需为企业法人;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相关标的建议
- 临床CRO:泰格医药
- 临床前CRO:药明康德、昭衍新药、量子生物(睿智化学)
- 小分子CMO:凯莱英、合全药业
- 生物药CMO:药明生物
风险提示
- 政策执行不达预期的风险;
- 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利润率下降;
- 项目申报和审批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评级说明
| 评级 | 说明 |
|---|---|
| 买入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
| 增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
| 持有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5%之间 |
| 减持 |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基准指数根据市场不同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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