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政策信号积极,长期价值突显 #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点评 # 核心观点 事件: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26年金融系统与资本市场工作作出系统性部署,政策导向清晰、力度加码,为券商、保险等非银金融行业带来明确利好。 资本市场改革纵深推进,证券行业直接受益报告明确提出“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拓展私募股权与创投退出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对关键核心技术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与并购重组‘绿色通道’”,利好券商投行、财管、投资等核心业务。同时,“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落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设立”,有望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带动券商债券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持续扩容,行业景气度上行基础不断夯实。 保险行业迎来“保障+投资”双重红利,长钱优势凸显负债端,生育保险制度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长期护理保险加快覆盖、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进,直接驱动商业养老、健康险需求扩容保障型业务增长的确定性、持续性与稳定性显著提升,为行业构筑起稳固的现金流与盈利底座。资产端,监管持续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属性,险资作为“耐心资本”配置新质生产力、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产业空间提升,通过多元化资产布局优化久期匹配,有望对冲利率下行周期带来的资产收益压力,推动保险行业迈入负债端稳健增长、资产端优化增效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 五篇“金融大文章”持续升级,打开非银机构长期增长空间科技金融方面,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报告明确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倾斜。绿色金融方面,报告明确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金融机构碳核算机制,扩大绿色债券、转型金融产品供给,依托碳减排支持工具,精准撬动长期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普惠金融、养老金融依托民生建设工程持续扩容,对接居民消费升级、乡村振兴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提供和优化更具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非银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有望持续深化,在发挥功能性的同时,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深度融合,长期价值进一步凸显。 风险化解工作统筹推进,改善非银机构资产质量与业务环境报告提出积极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序化解,明确严控隐性债务新增、优化债务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有助于改善城投与地产链信用环境,缓解非银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压力。同时,报告提出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强化金融监管协同、加强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行业优胜劣汰或将加速,资本实力强、风控水平高的非银机构将获得更大发展优势。 投资建议:政府工作报告立足“十四五”圆满收官与“十五五”开局衔接,以高质量发展、风险化解、改革开放、民生保障为主线,对资本市场、科 2026年03月05日 # 非银行业 推荐 维持评级 # 分析师 张琦 :010-8092-7702 $\boxtimes$ : zhangqi_yj @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4080005 相对沪深300表现图 2026年03月05日 资料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 相关研究 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作出明确部署,为非银金融机构划定清晰发展路径,整体呈现稳市场、稳预期、化风险、扩长期资金、强服务实体等政策导向,券商、保险等行业运行基础有望进一步夯实,利好非银板块估值修复与长期成长。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不及预期的风险;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资本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张琦,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2020年12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3年非银行业研究经验。 #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评级标准 <table><tr><td>评级标准</td><td>评级</td><td>说明</td></tr><tr><td rowspan="7">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td><td rowspan="3">行业评级</td><td>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td></tr><tr><td>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td></tr><tr><td>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td></tr><tr><td rowspan="4">公司评级</td><td>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td></tr><tr><td>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td></tr><tr><td>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td></tr><tr><td>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td></tr></table> # 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 深广地区: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 上海地区: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北京地区: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苏一耘 0755-83479312 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程曦 0755-83471683 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 林程 021-60387901 lincheng_yj@chinastock.com.cn 李洋洋 021-20252671 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 田薇 010-80927721 tianwei@chinastock.com.cn 褚颖 010-80927755 chuying_yj@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