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8-中诚信指数-AMC专题研究_AMC监管政策的演变——从推动发展到监管趋严_12页_643kb
报告摘要
AMC监管政策演变总结
核心内容
资产管理公司(AMC)作为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历程与监管政策紧密相关。AMC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快速发展和严监管三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政策导向和行业特征。本文旨在梳理AMC监管政策的演变路径,分析其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政策变化及行业影响。
主要观点
-
探索发展阶段(2013年及之前)
- 四大AMC(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设立,承担化解金融风险和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职责,初期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 地方AMC逐步合法化,但其业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 政策主要围绕推动AMC的组建和发展,设立门槛、业务范围、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方式等均有所规范,监管政策较为宽松。
- 四大AMC规模和杠杆迅速增长,成为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
快速发展阶段(2014~2018年)
- 银监会鼓励各省增设地方AMC,允许非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且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
- 地方AMC进入发展高峰,但部分公司开始偏离主业,从事资金密集型业务,如通道业务和类信贷业务。
- 政策呈现出规范与支持并行的特征,一方面加强资本充足率管理,防止脱离不良资产处置本源;另一方面鼓励地方AMC发展,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 此阶段设立的AMC数量达到51家,其中2017年新增16家持牌AMC。
-
严监管时代(2019年至今)
- 银保监会提出地方AMC要专注本地金融不良主业,严控经营风险和融资杠杆。
- 2019年《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53号文)标志着地方AMC进入“严监管”阶段。
- 银保监会出台多项政策,限制地方AMC跨省展业,规范其业务范围,要求其不得从事非主业行为。
- 非金不良资产成为监管重点,违规收购行为受到严格限制。
- 地方AMC设立速度放缓,规模较小,行业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
关键信息
政策演变
- 探索阶段:政策以推动AMC发展为主,设立门槛较低,业务范围较广,监管较为宽松。
- 快速发展阶段:政策逐步规范,同时支持地方AMC发展,允许更多处置方式和受让主体,推动行业扩张。
- 严监管阶段:政策强调合规性和主业导向,限制地方AMC跨省展业,加强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防止非主业扩张。
地方AMC发展
- 地方AMC从2013年开始快速设立,但2019年后设立速度放缓。
- 地方AMC需专注于本地不良资产处置,不得从事非主业行为。
- 部分地方AMC因违规被处罚,凸显监管趋严。
四大AMC发展
- 四大AMC在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快速扩张,成为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主要力量。
- 2013年时,四大AMC的总资产已超过3,800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80%。
- 随着监管趋严,四大AMC逐渐回归主业,强化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未来展望
- 预计未来AMC行业监管政策将持续趋严,推动行业更加规范、稳健发展。
- 监管将鼓励AMC在不良资产主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
- 地方AMC的区域属性将增强,未来可能呈现更明显的区域差异化发展态势。
表格汇总
表1: 2013年及之前AMC相关政策
| 政策名称 | 发文单位 | 发文时间 | 政策内容要点 |
|---|---|---|---|
| 《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 1999年3月 | 要逐步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 |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 国务院 | 2000年11月 | 规定四大AMC经营范围,包括不良贷款处置、债务追偿、资产租赁、债权转股权等。 |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 财政部 | 2004年4月 | 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防范处置风险。 |
|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04年12月 | 规范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外汇管理要求。 |
|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 | 银监会、财政部 | 2005年11月 | 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明确尽职要求。 |
|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 | 财政部 | 2006年3月 | 明确AMC向现代金融服务企业转型方向。 |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20号)》 | 银监会 | 2011年3月 | 规范并表监管范围,加强资本充足率要求。 |
|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 | 财政部、银监会 | 2012年1月 | 明确地方AMC设立条件及业务范围。 |
|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13年5月 | 规范地方AMC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外汇登记要求。 |
| 《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 | 银监会 | 2013年11月 | 划定地方AMC准入门槛,业务范围限于债务重组。 |
表2: 1999~2013年成立的AMC
| 区域 |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亿元) | 持牌情况 |
|---|---|---|---|---|
| 全国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99/04/19 | 381.65 | 是 |
| 全国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99/10/27 | 682.43 | 是 |
| 全国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99/11/01 | 390.70 | 是 |
| 全国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99/11/02 | 512.34 | 是 |
| 全国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5/09/30 | 100.00 | 是 |
| 上海市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999/09/24 | 55.00 | 是 |
| 海南省 |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3/07/18 | 10.34 | 是 |
| 北京市 |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05/05/02 | 20.00 | 是 |
| 广东省 |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6/09/14 | 72.00 | 是 |
| 福建省 | 福建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8/11/10 | 15.00 | 是 |
| 江苏省 |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5/16 | 71.99 | 是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6/07 | 100.00 | 是 |
| 浙江省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8/06 | 70.97 | 是 |
表3: 2014~2018年设立的地方AMC
| 省份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亿元) | 持牌 |
|---|---|---|---|---|
| 安徽省 | 安徽国厚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4/04/29 | 27.92 | 是 |
| 山东省 |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14/12/31 | 366.39 | 是 |
| 四川省 | 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5/01/28 | 30.00 | 是 |
| 浙江省 |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5/02/03 | 10.00 | 否 |
| 湖北省 |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5/02/16 | 30.00 | 是 |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5/04/22 | 102.00 | 是 |
| 上海市 |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5/06/10 | 20.00 | 是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16/10/21 | 10.00 | 是 |
| 江苏省 |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3/05/16 | 71.99 | 是 |
| 湖南省 |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9/09/06 | 30.00 | 是 |
| 北京市 | 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19/11/07 | 12.00 | 是 |
| 海南省 | 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2/16 | 10.00 | 是 |
| 深圳市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0/04/28 | 41.50 | 否 |
| 厦门市 | 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0/05/09 | 20.00 | 否 |
| 吉林省 | 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20/11/18 | 10.00 | 是 |
| 辽宁省 | 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21/06/16 | 10.00 | 是 |
| 辽宁省 | 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9/29 | 20.00 | 是 |
表4: 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AMC相关政策
| 文件名称 | 发文机构 | 发布时间 | 政策要点 |
|---|---|---|---|
| 《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 | 银保监会 | 2019年7月 | 地方AMC“六个不得”,包括不得设置回购条款、不得虚假出表等。 |
| 《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 | 2019年12月 | 提出金融AMC要做强不良资产处置主业,拓展相关投行业务。 |
| 《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 | 银保监会 | 2021年1月 | 支持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鼓励信托公司与AMC合作。 |
|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银保监会 | 2021年7月 | 明确地方AMC不得跨省展业,要求其专注本地不良资产处置。 |
| 《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19号文)》 | 国务院办公厅 | 2022年5月 | 支持AMC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等方式盘活资产。 |
表5: 2019年以来地方政府出台的AMC监管政策
| 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发文时间 | 内容要点 |
|---|---|---|---|
| 《关于建立健全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19年6月14日 | 加强非现场监管,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
| 《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四类机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19年10月11日 | 规范经营管理、信息报送和风险防控。 |
| 《北京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 |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0年4月16日 | 要求地方AMC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 |
| 《云南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1年6月15日 | 要求地方AMC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2.5%。 |
| 《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豫金监〔2022〕98号) |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2年4月27日 | 规范地方AMC经营,要求其专注不良资产处置。 |
结论
AMC的监管政策经历了从推动发展到规范发展再到严监管的演变过程。探索阶段主要为AMC的设立和发展提供支持,快速发展阶段则在规范的同时鼓励行业扩张,严监管阶段则加强了对AMC的合规性要求,推动其回归不良资产处置主业。未来,AMC行业将更加规范,监管政策将继续强化,以确保其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