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总结 ## 核心内容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印发了《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两年的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主要观点 《整治方案》的核心观点包括: - **目标明确**:通过两年集中整治,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目标。 - **整治对象广泛**:不仅包括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外机构,还涵盖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非法中介、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 - **措施具体**:明确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营销招揽、交易服务等非法行为;境内相关主体不得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业务。 - **清理存量业务**:在集中整治期内,境外机构仅允许存量投资者进行单向卖出交易及资金转出,整治期满后全面关停境内相关服务。 - **监管机制完善**: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跨境监管协作,提升对非法活动的识别和处置能力。 - **投资者保护**:通过宣传教育、风险警示和政策引导,提升投资者对合法投资渠道的认知,保障其财产安全。 - **法律手段并用**:对非法机构进行约谈、检查、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主体依法立案侦查。 ## 关键信息 ### 一、整治对象 - 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 - 协助境外机构非法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 - 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 - 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 ### 二、整治措施 1. **禁止非法活动** - 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营销招揽活动 - 禁止提供开户、交易指令处理、资金划转等服务 - 禁止境内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进行上述非法活动 2. **清理非法存量业务** - 集中整治期为2年,期间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及资金转入服务 - 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及资金转出 - 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 ### 三、主要任务 1. 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开展监测排查,通报重大问题线索 2. 对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外机构进行约谈和检查,依法处置 3. 约谈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 4. 强化跨境监管协作,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 5. 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警示,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6. 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境内投资者合规投资 ### 四、下一步工作 - 中国证监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 加强与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提升跨境监管效率 - 严厉查处违法机构,遏制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风险 - 切实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总结 《整治方案》通过明确整治目标、对象和措施,构建了多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旨在彻底清理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其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我国跨境金融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