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通院-数据治理研究报告(2020年)——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路线图-2020.11-35页_919kb
报告摘要
数据治理研究报告(2020年)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从国家治理视角出发,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系统分析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质量管理、数据交易流通和数据风险规制四个关键领域。报告指出,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依赖于制度供给、技术支撑和多元治理手段的协同作用,同时强调了数据治理在保障数据安全、提升数据质量、促进数据流通、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主要观点
- 数据是关键生产要素:数据在数字经济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其体量、类型、价值密度和时效性决定了其对社会变革和产业优化的影响。
- 数据治理是释放数据价值的路径:通过制度建设、技术发展和多方协同治理,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数据治理体系,是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关键。
- 数据开放共享是源头保障:政府和企业数据开放共享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基础,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提升数据资源的可获取性和可用性。
- 数据质量管理是关键环节: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其在市场中的流通与应用,需通过立法、标准、技术手段等提升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精确性和及时性。
- 数据交易流通是核心动力:数据在市场中流通是释放其价值的重要方式,需通过立法、平台建设和机制设计推动数据交易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 数据风险规制是安全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是数据治理的底线,需通过立法、执法、技术手段和第三方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维护数据市场秩序。
关键信息总结
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形势背景
-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具有体量大、类型多、价值密度低、时效性高的特点。
- 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滥用、数据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频发,导致数据治理困境。
- 世界各国已将数据视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立法、政策和国际合作推动数据发展。
- 数据治理是释放数据价值的有效路径,需从开放共享、质量管理、交易流通、风险规制四方面入手。
二、数据开放共享,充实市场源头供给
- 我国实践:
- 国家层面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如《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
- 地方政府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如130个省级、副省级和地级政府平台上线。
- 企业通过开放平台和合作共享数据,如京东与腾讯的“京腾计划”。
- 国外经验:
- 美国通过《开放政府数据法》和Data.gov平台推进数据开放。
- 欧盟发布《开放数据指令》《欧洲数据战略》,推动数据重用和共享。
- 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数据开放。
三、数据质量管理,提升市场资源价值
- 我国实践:
- 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数据质量管理政策,如《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
- 行业组织制定数据质量标准,如《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 国外经验:
- 美国通过《信息质量法》明确政府数据质量要求。
- 欧盟强调政府数据以可机读形式呈现,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 日本、新加坡等国通过合同指引和框架政策规范数据共享行为。
四、数据交易流通,连接市场供需两端
- 我国实践:
- 地方成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探索数据交易机制。
- 企业间通过合作共享数据,如“京腾计划”。
- 数据权属争议主要依靠司法解决,如“三重授权”原则。
- 国外经验:
- 美国通过立法明确数据交易合法性,如《加州消费者隐私法》。
- 欧盟推动企业间数据共享,如《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框架》。
- 日本、德国等国通过标准、技术、机制等手段促进数据流通。
五、数据风险规制,夯实市场安全保障
- 我国实践:
- 加强数据安全立法,如《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
- 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如《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 市场监管总局关注数据垄断问题,修订《反垄断法》。
- 国外经验:
- 建立数据泄露通知制度,如美国、欧盟、英国等。
-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如欧盟GDPR赋予个人多项权利。
- 对数据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如微软收购领英、脸书收购WhatsApp等。
六、我国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未来展望
- 开放共享:需统一立法明确主体范围,建立动态清单制度,搭建统一云平台,鼓励企业探索新模式。
- 质量管理:应明确公共数据质量要求,加快数据质量标准制定,构建第三方认证机制。
- 交易流通:应完善相关立法,出台指导性文件,鼓励行业组织搭建整套解决方案。
- 风险规制:需加快立法进程,明确数据泄露通知制度,构建高效执法机制,加强数据垄断研究,鼓励第三方参与规制。
结论
报告指出,数据治理是释放数据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我国应加快制度建设、技术发展和多方协同治理,以实现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