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专题研究】交易商协会优化科创债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 核心内容概述 交易商协会于2026年3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40号文),在2025年5月发布的《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86号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科创债机制,旨在引导金融资源更精准地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推动更多资金流向硬科技企业,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 一、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 - **扩大认定范围**:将支持发行科创债的科技型企业称号从7类扩展至13类,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 **强化专利型认定**:对以专利为支撑的科技型企业,要求近两年平均科技相关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最高比例,且与主营业务紧密关联的专利数量不少于30项,相较86号文更强调专利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 ### 二、规范募集资金用途 - **分层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研发投入强度高于3%或研发支出超10亿元的企业,可按86号文使用募集资金;未达标企业需至少30%用于科技创新项目。 - **控制隐性债务风险**:地方国企发行科创债需承诺依法合理使用资金,不得新增或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三、引导发行中长期科创债 - **优化期限结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期限应为270天及以上,股权投资机构应为3年期及以上,以匹配科技创新和股权投资的中长期属性。 -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以更有效地支持研发和长期发展,降低因期限错配带来的偿债风险。 ### 四、完善配套支持机制 - **提升发行便利性**: - 鼓励使用“常发行计划”,简化信息披露流程。 - 推行“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机制,增强融资灵活性。 - 支持“增发”机制,提升债券流动性。 - **支持“硬科技”企业**: - 鼓励主承销商服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企业。 - 引入附认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等特殊条款,提升投资人认可度。 - 探索将主承销商服务情况纳入市场评价体系,推动科创债发行主体扩容。 - **优化评级方法体系**: - 强调对“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投资业绩、管理规模”等软实力的关注。 - 要求评级机构对同类主体采用统一标准,提升评级的横向可比性和纵向可追溯性。 - **探索信息披露协议机制**: - 允许发行人与投资人协议约定信息披露范围,降低合规成本和泄密风险。 - 明确投资人不为非公开信息追究尽调责任,增强企业发债意愿。 - **推动投资端机制建设**: - 优化投资机构考核体系,鼓励组合投资,避免单一项目考核。 - 推动银行间市场科创债指数建设,鼓励推出指数化投资产品,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 ## 总结 40号文通过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规范募集资金用途、引导中长期债券发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科创债机制,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该政策不仅有助于资金更精准地流向硬科技企业,也推动了评级体系、信息披露机制和投资端建设的同步完善,为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更灵活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