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双碳”引领转型提速,加强建设能源强国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首席分析师:马宗明 分析师:王新月 # “双碳”引领转型提速,建设能源强国 #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2026年3月5日 # 核心观点 事件:2026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 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动能增强,绿色工作圆满收官。“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和水域环境显著改善,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连续五年下降,“双碳”战略成果显著。发电侧,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从10.6亿千瓦增至20.2亿千瓦,五年增长近一倍,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扩张,为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消费侧,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21年的 $16.6\%$ ,稳步提升至2025年的 $21.7\%$ ,为实现2035年占比达到 $30\%$ 以上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 国家自主贡献实现进展:“十四五”期间我国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铝、建材等部分行业已提前实现碳达峰。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比重达 $21.7\%$ ,与2035年 $30\%$ 以上的目标相差8.3个百分点,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8.4亿千瓦,已提前完成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2025年国内新能源新车销量占比超 $50\%$ ,已接近完成2035年“成为新车销售主流”的目标。碳市场目前已覆盖4个高排放行业,为达到2035年“覆盖所有主要高排放行业”的目标,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2025年底森林积蓄量已超209.8亿立方米,提前完成2030年目标。气候适应工作持续推进,对比2035年的目标,我国仍需进一步完善气候适应治理体系。 # 对于2026年绿色工作,四大重点值得关注: 1. 设立国家低碳基金,强调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兴清洁能源产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以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兴清洁能源产业为新的绿色低碳经济增长点。同时,在我国加大力度减排、努力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新兴清洁燃料不可或缺。国际能源署预测,2035年清洁燃料需求将实现4倍增长。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已计划提升绿色燃料的生产和使用量。该领域仍属前沿技术,规模化应用难度大,设立国家基金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有助于加快技术成熟和应用落地,更好地服务于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 2.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十五五”期间和2026年的减排目标分别为碳排放强度下降 $17\%$ 、 $3.8\%$ 左右。2026年起,我国将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制度框架,以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五方面为抓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减排约束机制。我国碳市场在2025年扩容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3. 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政府工作报告较2025年新增“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表述,有望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能源结构低碳化,并提升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基础上,以新型电力系统为着手点,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有助于提升我国电力系统的低碳化水平和韧性。 4.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同时,我国也将继续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还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说明,其指出,草案的编撰按照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要求,对生态系统强调充分保护、对各类资源明确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风险提示:政策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会议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 # 分析师 # 马宗明 :18600816533 : mazongming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4070001 # 王新月 : (8610) 80927695 : wangxinyue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40003 # 目录 Catalog 一、2026年绿色工作四大关注重点 二、绿色发展成果及2035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5 (一) “十四五”期间绿色发展进展显著 (二) 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进展 三、风险提示 8 # 一、2026年绿色工作四大关注重点 2026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召开。2026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五大重点值得关注: # 1. 设立国家低碳基金,强调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兴清洁能源产业。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以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兴清洁能源产业为新的绿色低碳经济增长点。在我国加大力度减排、努力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新兴清洁燃料不可或缺。国际能源署预测,2035年清洁燃料需求将实现4倍增长。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已计划提升绿色燃料的生产和使用量。该领域仍属前沿技术,规模化应用难度大,设立国家基金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有助于加快技术成熟和应用落地,更好地服务于绿色转型。 # 2.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增强绿色动能。 “十五五”期间的减排目标为碳排放强度下降 $17\%$ ,2026年目标为降低 $3.8\%$ 左右。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根据国家自主贡献,“十五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之一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 $17\%$ ,2026年的目标是碳排放强度降低 $3.8\%$ 左右。在明确的目标下,政府工作报告定调,2026年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这是2026年的新增表述。 2026年不仅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冲刺“碳达峰”目标的关键年份,以目标为导向,我国的绿色低碳行动也将更加聚焦。强调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的同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新增表述“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彰显我国全力推进绿色转型的决心,也意味着我国的低碳化发展将进一步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十四五”期间,我国已形成完备的“双碳”政策体系,形成了以“1+N”体系为核心,科技、金融、人才等多维度政策工具互补的完整“双碳”政策框架,为“十五五”加快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将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制度框架。2025年末,在《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指引下,我国的碳核算体系已进一步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已上线,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已建立、多个行业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已出台。2026年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着力降低重点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并以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五方面为核心抓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减排约束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2025年,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已取得重大成果,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行业纳入管控范围,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管控占比突破 $60\%$ ,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进入“十五五”,我国碳市场的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分阶段推进行业扩围,并计划在2027年后收紧配额总量,充分发挥碳市场的减排作用。 # 3. 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政府工作报告较2025年新增“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表述,有望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能源结构低碳化,并提升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能源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也是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十四五”期间,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指引下,我国从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突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支撑、服务、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等三方面推动了能源领域和其他各领域的降碳工作,并增强了我国能源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 迈入“十五五”之际,我国面临着更加纷繁复杂的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冲突、更加剧烈的贸易摩擦和更高的供应链风险、更加激烈的国际绿色产业和技术竞争,这意味着保障能源自主和安全成为重中之重。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能减少石油、天然气的进口, 降低对国外的依赖。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基础上,以新型电力系统为着手点,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有助于提升我国电力系统的低碳化水平和韧性。 # 4.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方面,政府工作报告部分延续了2025年的表述,并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这意味着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同时,我国也将继续大力开展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还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说明,其指出,草案的编撰按照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要求,对生态系统强调充分保护、对各类资源明确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以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该法典的编撰,既体现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又尊重了不同绿色发展要素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 二、绿色发展成果及2035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政府工作报告》对2025年美丽中国建设工作进行回顾,包括具体污染物浓度、产业规模以及能源消费占比等。同时提到宣布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目前来看,我国绿色治理成果显著,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切实可行。 # (一) “十四五”期间绿色发展进展显著 回顾2025年绿色低碳工作进展,《政府工作报告》给出具体指标成果: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 $4.4\%$ ,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高到 $91.4\%$ ,第一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项目基本建成投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3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1.7\%$ 。根据近五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动能增强,圆满收官。 表1:“十四五”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的绿色发展成果 <table><tr><td>年份</td><td>实现成果</td></tr><tr><td>2021年</td><td>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9.1%。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td></tr><tr><td>2022年</td><td>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93.4%,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8.1%、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4.1%。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5%,重污染天数下降超过五成,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7.9%上升到87.9%。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000多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td></tr><tr><td>2023年</td><td>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过火电,全年新增装机超过全球一半。</td></tr><tr><td>2024年</td><td>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大量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稳步增长。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更趋活跃。</td></tr><tr><td>2025年</td><td>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4%。持续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库保护,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高到91.4%。启动实施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加快重点行业绿</td></tr></table> 色低碳转型。第一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项目基本建成投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3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1.7\%$ 。宣布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充分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具体来看,我国大气和水域环境显著改善。PM2.5平均浓度从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左右降至2025年的28.0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最优,且平均浓度呈现稳步下降态势。通过持续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库保护,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从2021年的 $84.9\%$ 逐渐提升至2025年的 $91.4\%$ 水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增长。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十四五”期间,我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连续五年下降,2025年能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 $9.6\%$ ,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 $10.8\%$ 。这一变化背后,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的综合作用。 图1:颗粒物浓度与单位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2:碳排放强度与单位GDP能耗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我国绿色能源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电侧,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从2021年的10.6亿千瓦增至2025年20.2亿千瓦,五年增长近一倍,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快速扩张,为能源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从2021年的 $34.5\%$ 提升至2025年的 $40.0\%$ ,电力供应清洁化程度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巩固。作为新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支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实现从快速增长到规模化发展的跨越,2025年末装机规模超过1.3亿千瓦,为能源安全和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保障。消费侧,非化石能源消费给从2021年的 $16.6\%$ ,稳步提升至2025年的 $21.7\%$ ,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实现2035年占比达到 $30\%$ 以上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图3: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4: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 资料来源:Energy Institute、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6:新型储能装机规模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 (二)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现进展 202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发表视频致辞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是我国依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要求,结合自身国情、发展阶段与国际责任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核心目标为全球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峰值下降 $7\% -10\%$ 且力争更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 $30\%$ 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力争36亿千瓦,森林蓄积量超240亿立方米,同时实现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碳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对比2035年需实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目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已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 在碳排放方面,“十四五”期间我国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铝、建材等部分行业已提前实现碳达峰,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 $7\% -10\%$ ”的目标,仍需加大力度推动各行业减排。 在非化石能源方面,截至2025年底,其占能源消费总比重达 $21.7\%$ ,与2035年 $30\%$ 以上的目标相差8.3个百分点;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18亿千瓦,提前完成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但与2035年“达到2020年6倍以上、力争36亿千瓦”的目标仍相差近18亿千瓦。 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2025年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 $50\%$ ,已接近完成2035年“成为新车销售主流”的目标。 在碳市场建设方面,2025年3月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目前已覆盖4个高排放行业,为达到2035年“覆盖所有主要高排放行业”的目标,仍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在森林蓄积量方面,2025年底已超209.8亿立方米,提前完成2030年184.56亿立方米的目标,距离2035年240亿立方米以上的目标仍有超30亿立方米的提升空间。 气候适应工作持续推进,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地方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39个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深化,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完善、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对比2035年的目标,我国仍需进一步完善气候适应治理体系。 表2: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及现状对比 <table><tr><td>2035年</td><td>2030年</td><td>2025年</td></tr><tr><td>到2035年,中国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td><td>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td><td>碳排放尚未达峰</td></tr><tr><td>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0%以上</td><td>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td><td>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7%</td></tr><tr><td>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td><td>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达184.56亿立方米</td><td>全国森林蓄积量已超209.8亿立方米</td></tr><tr><td>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td><td>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td><td>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8.4亿千瓦</td></tr><tr><td>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td><td></td><td>2025年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td></tr><tr><td>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td><td></td><td>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td></tr><tr><td>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td><td></td><td></td></tr></table> 资料来源:《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 三、风险提示 政策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会议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 #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马宗明:中国银河证券国际ESG研究中心主任,首席ESG分析师。王新月:中国银河证券创新研究负责人,高级ESG分析师。 #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评级标准 <table><tr><td>评级标准</td><td>评级</td><td>说明</td></tr><tr><td rowspan="7">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td><td rowspan="3">行业评级</td><td>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td></tr><tr><td>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td></tr><tr><td>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td></tr><tr><td rowspan="4">公司评级</td><td>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td></tr><tr><td>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td></tr><tr><td>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td></tr><tr><td>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td></tr></table> # 联系 <table><tr><td>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院</td><td>机构请致电:</td><td></td><td></td><td></td></tr><tr><td rowspan="2">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td><td rowspan="2">深广地区:</td><td>程曦</td><td>0755-83471683</td><td>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td></tr><tr><td>苏一耘</td><td>0755-83479312</td><td>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td></tr><tr><td rowspan="2">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td><td rowspan="2">上海地区:</td><td>林程</td><td>021-60387901</td><td>lincheng_yj@chinastock.com.cn</td></tr><tr><td>李洋洋</td><td>021-20252671</td><td>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td></tr><tr><td rowspan="2">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td><td rowspan="2">北京地区:</td><td>田薇</td><td>010-80927721</td><td>tianwei@chinastock.com.cn</td></tr><tr><td>褚颖</td><td>010-80927755</td><td>chuying_yj@chinastock.com.cn</td></tr></table>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