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7-物产中大期货-交割小百科_大商所修订集团交割库规则_拓展5个交割库制度覆盖农产品期货品种_3页_2mb
报告摘要
大商所修订集团交割库规则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两份公告,对《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和《交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拓展集团交割库制度的适用范围,优化交割库设立标准,并完善收费机制,以促进期现市场高效衔接,提升交割效率与服务质量。
主要观点
1. 拓展集团交割库制度适用品种
- 新增品种:将集团交割库制度适用范围扩展至5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黄大豆2号、棕榈油、玉米淀粉、粳米、鸡蛋。
- 适用品种总数:截至2026年7月6日,集团交割库制度适用于10个农产品期货品种和8个工业品期货品种,共计18个品种。
- 目的:通过扩大适用品种,吸引更多产业客户参与交割,增强期现市场联动性。
2. 调整豆粕、豆油集团交割库设立标准
- 注册资本要求:
- 办理交割仓库业务的注册资本 ≥ 1亿元;
- 办理交割厂库业务的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同时办理前述业务的注册资本 ≥ 1亿元。
- 净资产要求:
- 办理交割仓库业务的净资产 ≥ 10亿元;
- 办理交割厂库业务的净资产 ≥ 1亿元;
- 同时办理前述业务的净资产 ≥ 10亿元。
- 区域分布要求:
- 豆粕:至少一个分库位于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上海市,并实施固定升贴水;
- 豆油:至少一个分库位于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上海市,并实施固定升贴水。
3. 完善集团交割库收费机制
- 费用支付主体:仓储及损耗费由货主直接支付给集团交割库或其授权的分库。
- 费用结算方式:
- 出入库、杂项作业费等交易所规定的相关费用,由货主与集团交割库或分库结算。
- 分库开具仓储及损耗费、出入库费、杂项作业费等发票。
- 质量升贴水差价款由分库代收代转。
- 授权管理:集团交割库总部应明确对分库的授权,确保费用收取与管理的合规性。
关键信息
- 适用品种:豆油、豆粕、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棕榈油、玉米淀粉、粳米、鸡蛋、生猪(共10个农产品品种);焦煤、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纯苯(共8个工业品品种)。
- 修订时间:2026年6月26日发布,修订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制度目的:拓宽产业客户准入,促进期现市场高效衔接,提升交割服务的规范性和灵活性。
什么是集团交割库
集团交割库是由大商所审批设立的一体化指定交割仓库,包含总部和多个分库。分库可以是与总部具有控股、参股或合作关系的仓储企业,总部可授权分库办理交割业务。
总结
本次大商所对集团交割库制度的修订,标志着其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中的交割服务进一步完善与拓展。通过调整设立标准、明确收费机制、细化区域分布要求,大商所旨在提升交割库的服务质量与市场适应性,推动期现市场深度融合,为产业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交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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