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机械设备 报告日期:2026年03月08日 # 未来能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望促进聚变加速走向工程化——可控核聚变行业点评报告 # 投资要点 # □ 未来能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望促进核聚变加速走向工程化 1、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26年政府要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包括“培育发展未来能源等未来产业”,这是“未来能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聚变能源是“未来能源”的重要领域,“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推动氢能和核聚变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国家层面战略认可,有望促进核聚变加速走向工程化 # 2026年展望:行业进入密集的设备采购、招标和建设阶段,国内外催化不断 1、行业进入密集的设备采购、招标和建设阶段:AI算力催生电力需求,可控核聚变作为“终极能源”重要性增加,行业已进入“工程可行性验证”阶段,系列实验堆进入密集的设备采购、招标和建设阶段,产业链上游的材料和中游的核心设备供应商将迎来订单释放; 2、技术路径展望:多路线并行,磁约束与惯性约束齐头并进,国家队装置以托卡马克为主线,民营探索FRC/磁惯性等新路线; 3、市场空间测算:2035年全球核聚变设备市场年均规模有望达2660亿元。 # 两条投资主线:聚焦高价值量环节、“链主”企业 1、聚焦高价值量环节:拆解托卡马克装置的成本,工程验证堆(ITER为例)磁体系统 $28\%$ 、真空室内构件 $17\%$ 、电源约 $8\%$ 、真空室约 $8\%$ 、低温系统约 $5\%$ ;商业示范堆(DEMO为例),冷却系统、电厂辅机设备等新增工程系统占比提升。 2、聚焦“链主”企业:中核系链主企业包括中国聚变公司、江西聚变新能,主要装置为HL-3、HL-4、星火一号等;中科院系链主企业包括聚变新能,主要装置为EAST、BEST、CFEDR等。 # □ 投资建议:重视核心卡位+弹性标的 1、中游设备:联创光电、旭光电子、锡装股份、安泰科技、合锻智能、杭氧股份、西子洁能、国光电气、王子新材、四创电子、弘讯科技、英杰电气、雪人集团、爱科赛博、新风光等; 2、上游材料:永鼎股份、西部超导、上海超导(待上市)等。 # □ 风险提示:技术可行性与工程验证不及预期、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不及预期。 # 行业评级:看好(维持) 分析师:邱世梁 执业证书号:S1230520050001 qiushiliang@stocke.com.cn 分析师:周向昉 执业证书号:S1230524090014 zhouxiangfang@stocke.com.cn 研究助理:李晗玥 lihanyue@stocke.com.cn # 相关报告 1《政府工作报告中航空航天成为新兴支柱产业,商业航天落地加速》2026.03.06 2《2026:AI之光引领成长;反内卷周期反转》2026.02.12 3《2026:AI之光引领成长;反内卷周期反转》2026.02.03 # 股票投资评级说明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买入: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20\%$ 以上; 2.增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20\%$ 3.中性: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之间波动; 4.减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下。 # 行业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看好: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上; 2.中性: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以上; 3.看淡: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下。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 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本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Z39833000)制作。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没有将变更的信息和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作参考之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仅反映报告作者的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布、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经授权刊载、转发本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本报告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并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未经授权或未按要求刊载、转发本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浙商证券研究所 上海总部地址: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5层 北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E座4层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33层 上海总部邮政编码:200127 上海总部电话:(8621)80108518 上海总部传真:(8621)80106010 浙商证券研究所:https://www.stock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