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Shing Chi Holdings Limited # 成志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41 年報 2025 # 目錄 公司资料 2 主席報告 3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4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17 企業管治報告 23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39 董事會報告 57 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67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73 綜合財務狀況表 75 綜合權益變動表 77 綜合現金流量表 78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79 財務概要 140 # 公司資料 # 董事會 # 执行董事 劉志宏博士(主席) 劉志明先生 劉志強博士(行政總裁) 劉恩琪女士 # 獨立非執行董事 梁秉綱先生 彭嘉恆先生 黄鎮南先生 # 董事委員會 # 審核委員會 彭嘉恒先生(主席) 梁秉綱先生 黄鎮南先生 # 薪酬委員會 黄鎮南先生(主席) 劉志明先生 梁秉綱先生 彭嘉恆先生 # 提名委員會 梁秉綱先生 (主席) 劉志強博士 彭嘉恆先生 黄鎮南先生 劉恩琪女士(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獲委任) # 投資委員會 劉志明先生(主席) 劉志宏博士 劉志強博士 梁秉綱先生 彭嘉恆先生 黄鎮南先生 # 公司秘書 嚴秀屏女士 # 授权代表 劉志明先生 嚴秀屏女士 # 核數師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香港 中環 畢打街11號 置地廣場 告羅士打大廈31樓 # 開曼群島註冊辦事處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 香港總部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上環 德輔道中317-319號 啟德商業大廈6樓 # 合規顧問 富比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 駱克道188號 兆安中心26楼 # 法律顧問(有關香港法例) 陳馮吳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 香港灣仔 港灣道30號 新鸿基中心 41楼4101至4104室 # 開曼群島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 夏懲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 主要往來銀行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公司網站 www.shing-chi-holdings.com # 股份代號 1741 # 主席報告 各位股東: 本人代表成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向股東呈列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報。 # 財務業績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總收益約152.4百萬港元,較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44.0百萬港元增加約 $5.8\%$ 。本集團亦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錄得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淨虧損減少約23.4百萬港元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為約12.0百萬港元。有關減少主要歸因於(i)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毛利及收益增加;及(ii)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減少,乃因去年確認減值虧損後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折舊減少以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產生的法律及專業費用減少。此外,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錄得來自已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淨溢利約13.3百萬港元,此乃主要由於出售從事健康管理及諮詢業務的附屬公司產生收益。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停止在中國從事健康管理及諮詢業務後,不再錄得來自已經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進一步財務貢獻。因此,本集團的整體淨虧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0.1百萬港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2.0百萬港元。 # 前景 董事認為,本集團營運所在建築行業及業務環境於未來一年的整體前景仍將嚴峻。預期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全球貿易衝突及利率高企環境將繼續導致市場波動及影響全球經濟增長。此外,投標價格競爭激烈及日益上漲的材料及勞工成本,均持續對本集團的營運及財務表現構成重大挑戰。在該業務環境下,本集團將繼續採取審慎的財務管理及成本控制,並物色合適的商機及投資機會,以推動業務增長。 # 致謝 本人代表董事會對股東、客戶、供應商及分包商給予的持續支持致以衷心感謝,並衷心感謝全體管理層及員工於多年來所作出的努力及寶貴貢獻。 主席及執行董事 劉志宏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一家香港建築承建商,主要提供(i)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主要包括打椿工程、挖掘及側向承托(「挖掘及側向承托」)工程、椿帽建造以及土地勘測工程;(ii)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主要包括上層結構發展、改建及加建工程;及(iii)其他建築工程,主要包括斜坡工程及拆卸工程。本集團可作為總承建商或分包商承接建築工程。除建築工程外,本集團亦提供建築相關顧問服務,包括就建築設計提供工程顧問意見、工程監督及建築合約管理服務。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手頭有20個建築項目(包括在建項目及尚未動工的項目)(二零二四年:25個手頭建築項目),總合約價值為約315.7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24.6百萬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其中約141.3百萬港元已確認為收益。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手頭項目詳情如下: <table><tr><td>編號</td><td>所授予項目</td><td>實際/預期 開始日期</td><td>實際/預期 完成日期</td></tr><tr><td>1</td><td>古洞北新發展區的斜坡工程</td><td>二零二零年九月</td><td>二零二六年六月</td></tr><tr><td>2</td><td>將軍澳地盤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td><td>二零二二年五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3</td><td>紅磡擬建遊樂場的建造</td><td>二零二四年三月</td><td>二零二六年三月</td></tr><tr><td>4</td><td>沙田一所大學的園欄檢查工程</td><td>二零二四年五月</td><td>二零二六年十二月</td></tr><tr><td>5</td><td>大埔一家廠房的拆卸服務</td><td>二零二四年九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6</td><td>粉嶺北發展區隔音屏障工程的預先鑲孔嵌巖椿</td><td>二零二四年十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7</td><td>沙田一所大學的斜坡改善工程</td><td>二零二四年十二月</td><td>二零二六年十一月</td></tr><tr><td>8</td><td>香港多處柔性屏障的供應及安裝</td><td>二零二四年十二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9</td><td>沙田一所大學的外部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四月</td><td>二零二六年三月</td></tr><tr><td>10</td><td>觀塘一幢建築物的場地改善及小型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五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一月</td></tr><tr><td>11</td><td>中西區鐵路軌道地基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六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月</td></tr><tr><td>12</td><td>沙田一所大學斜坡穩定性改善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八月</td><td>二零二六年二月</td></tr><tr><td>13</td><td>油塘的拆卸服務</td><td>二零二五年八月</td><td>二零二六年三月</td></tr><tr><td>14</td><td>青衣船廠入口擬加建及改建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八月</td><td>二零二六年一月</td></tr><tr><td>15</td><td>屯門擬切斜坡的岩土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十月</td><td>二零二六年十月</td></tr><tr><td>16</td><td>跑馬地的斜坡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十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17</td><td>中環的車輛進出口通道及相關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十月</td><td>二零二五年十二月</td></tr><tr><td>18</td><td>香港多處柔性屏障的供應及安裝</td><td>二零二五年十一月</td><td>二零二六年十月</td></tr><tr><td>19</td><td>新界多處防止及緩減山泥傾瀉工程</td><td>二零二五年十一月</td><td>二零二六年十月</td></tr><tr><td>20</td><td>大埔滘多處柔性屏障的供應及安裝</td><td>二零二五年十一月</td><td>二零二六年五月</td></tr></table>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除於香港承接建築工程外,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亦在中國經營健康管理及諮詢業務(「健康管理業務」),主要涉及銷售保健產品(包括人參及相關產品以及健康智能機器人)。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本公司與黃華基先生(「日贏買方」)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出售,及日贏買方同意以代價50,000港元購買日贏集團有限公司(「日贏」)全部已發行股本(「日贏出售事項」)。於日贏出售事項後,本集團不再於中國從事健康管理業務。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的公告。 # 前景 董事認為,本集團營運所在建築行業及業務環境的整體前景仍將嚴峻。預期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全球貿易衝突及利率高企環境將繼續導致市場波動及影響全球經濟增長。此外,投標價格競爭激烈及日益上漲的材料成本及勞工成本,均持續對本集團的營運及財務表現構成重大挑戰。鑄於業務環境的不確定性,本集團將繼續採取審慎的財務管理及成本控制,以解決當前市況的挑戰。此外,本集團將不斷取得額外資格及增強其財務資源,為作為總承建商投標合適的公營機構項目作好準備,並投資人力資源及資訊系統,鞏固其營運能力及效率。同時,本集團將繼續發掘合適的商機及投資機會,以推動業務增長。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財務回顧 # 持續經營業務 # 收益 本集團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44.0百萬港元增加約8.4百萬港元或 $5.8\%$ 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52.4百萬港元。下表載列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按分部劃分的收益明細: <table><tr><td rowspan="3"></td><td colspan="4">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td></tr><tr><td colspan="2">二零二五年</td><td colspan="2">二零二四年</td></tr><tr><td>千港元</td><td>%</td><td>千港元</td><td>%</td></tr><tr><td>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td><td>38,477</td><td>25.2</td><td>42,310</td><td>29.4</td></tr><tr><td>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td><td>45,493</td><td>29.9</td><td>24,945</td><td>17.3</td></tr><tr><td>其他建築工程</td><td>60,790</td><td>39.9</td><td>67,299</td><td>46.8</td></tr><tr><td>建築相關顧問服務</td><td>7,634</td><td>5.0</td><td>9,402</td><td>6.5</td></tr><tr><td>總計</td><td>152,394</td><td>100.0</td><td>143,956</td><td>100.0</td></tr></table> 本集團收益增加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承接一項大型項目的大部分工程而令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的收益貢獻增加。有關增加部分被(i)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所承接較低價值項目數目增加令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貢獻的收益減少;(ii)去年若干大型項目基本完工而令其他建築工程貢獻的收益減少;及(iii)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所承接項目數目減少而令建築相關顧問服務收益減少所抵銷。 # 销售成本 銷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34.1百萬港元增加約6.6百萬港元或 $4.9\%$ 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為140.7百萬港元。該增加乃主要由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收益增加所帶動。 #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毛利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9.9百萬港元增加約1.8百萬港元或 $18.2\%$ 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1.7百萬港元。本集團毛利率亦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 $6.9\%$ 上升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 $7.7\%$ 。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的毛利率上升(二零二四年: $4.4\%$ ;二零二五年: $19.5\%$ ),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市況嚴峻及競爭激烈令所承接項目的毛利率相對較低。有關上升部分被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二零二四年: $8.1\%$ ;二零二五年: $2.9\%$ )及其他建築工程(二零二四年: $6.8\%$ ;二零二五年: $3.2\%$ )的毛利率下降所抵銷,此乃由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所承接項目的利潤率相對較低。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建築相關顧問服務的毛利率(二零二四年: $14.9\%$ ;二零二五年: $13.3\%$ )較二零二四年同期保持相對穩定。 #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0.4百萬港元增加約0.8百萬港元或200%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2百萬港元,主要由於終止研發項目時產生的成本退款所致。 #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約33.3百萬港元減少約6.9百萬港元或20.7%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26.4百萬港元。該減少主要由於(i)去年確認減值虧損後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折舊減少;及(ii)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產生的法律及專業費用減少所致。 # 已終止持續經營業務 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本公司及日贏買方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出售,及日贏買方同意以代價50,000港元購買日贏全部已發行股本。於日贏出售事項後,本集團不再於中國從事健康管理業務。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來自已經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淨溢利約13.3百萬港元,此乃主要由於出售從事健康管理業務的附屬公司產生收益。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停止從事健康管理業務後,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不再錄得來自已經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進一步財務貢獻。 # 本年度虧損 由於上文所述,淨虧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0.1百萬港元增加約1.9百萬港元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2.0百萬港元。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合約資產 本集團合約資產主要包括本集團對已進行但未開票的工程收取代價的權利(「未開票收益」)以及客戶就合約工程而預扣的應收保留金。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的合約資產保持穩定,分別約17.7百萬港元及約17.2百萬港元。本集團已委聘獨立專業估值師估計合約資產的預期信貸虧損,並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採納簡化方法。本集團管理層於各報告期末檢討各項個別債務的可收回金額,以確保就合約資產的不可收回金額作出充足減值虧損撥備。有鑑於此,本集團管理層認為合約資產的信貸風險大幅降低。本集團考慮可取得的合理及支持前瞻性資料。基於有關評估,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合約資產的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屬充分。於本年報日期,本集團合約資產中約 $27.7\%$ 已於隨後結算。所有未開票收益已於隨後轉撥至貿易應收款項。於報告期末,應收保留金將根據缺陷責任期到期情況結算,約4,073,000港元於一年內結算及14,784,000港元於一年後結算。 #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下表載列於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的明細: <table><tr><td></td><td>於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td><td>於二零二四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td></tr><tr><td>其他應收款項</td><td>227</td><td>448</td></tr><tr><td>按金</td><td>1,824</td><td>1,131</td></tr><tr><td>預付款項</td><td>182</td><td>150</td></tr><tr><td></td><td>2,233</td><td>1,729</td></tr><tr><td>減:減值虧損撥備</td><td>(6)</td><td>(394)</td></tr><tr><td></td><td>2,227</td><td>1,335</td></tr></table>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本集團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由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約1.3百萬港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約2.2百萬港元。該增加主要由於就履行合約工程擔保的履約保證已付按金所致。於本年報日期,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約42.5%隨後已結算/已動用。 #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 下表載列於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的明細: <table><tr><td></td><td>於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td><td>於二零二四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td></tr><tr><td>應計費用</td><td>4,232</td><td>2,507</td></tr><tr><td>其他應付款項</td><td>100</td><td>100</td></tr><tr><td></td><td>4,332</td><td>2,607</td></tr></table> 本集團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由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約2.6百萬港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約4.3百萬港元。該增加主要由於進行中項目所履行工程增加導致建築項目應計開支增加所致。 # 主要風險及不確定因素 董事相信,本集團的營運涉及若干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其中部份是本集團所無法控制。董事相信與業務相關的較重大風險如下: - 本集團的收益主要依賴非經常性質的建築項目成功競標或接納其報價,倘本集團日後未能自現有客戶及/或新客戶取得項目,將會影響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業績; - 本集團大部分收益乃來自有限數目的客戶授出的合約,倘主要客戶的項目數目大幅減少,可能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本集團非常依賴分包商完成項目; - 本集團依賴具有相關知識、經驗及專長的主要管理人員;及 - 本集團基於項目涉及的估計時間及成本釐定報價或投標價格,而所產生的實際時間及成本或會由於不可預計狀況偏離估計,從而造成成本超支及對本集團的經營及財務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業務目標與實際業務進展比較 以下為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載之本集團業務策略與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實際業務進展之比較: <table><tr><td>招股章程所載業務策略</td><td>招股章程所載截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實施活動</td><td>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 實際業務進展</td></tr><tr><td rowspan="3">申請額外牌照</td><td>- 購置一台鑲孔打椿機;一台嵌岩式打椿機;兩台小型打椿機及四台空氣壓縮機;及維持新購買機器符合持牌人的廠房規定</td><td rowspan="2">本集團已購置鑲孔打椿機、嵌岩式打椿機及兩台空氣壓縮機。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董事會議決將金額約為30.3百萬港元的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之用途由初始分配用於購買多種其他機器及一幅土地變更為增加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td></tr><tr><td>- 購置一幅土地以儲存機器</td></tr><tr><td>- 增加投入保成建設有限公司及晃安建設有限公司的資本</td><td>本集團已增加兩間附屬公司的資本。</td></tr><tr><td>為本集團建築項目的啟動成本撥資</td><td>- 為營運資金要求及本集團三個項目前期成本撥資</td><td>用於(i)赤柱一家戶外活動中心的重建;(ii)上環重建;及(iii)北角一棟商業樓宇的改建及加建工程的撥付成本已悉數動用。</td></tr><tr><td rowspan="2">增強本集團人力資源</td><td>- 招聘兩名項目經理、兩名項目工程師、兩名工料測量師、一名安全主任、兩名地盤管工及一名機械裝配工</td><td>本集團已招聘兩名項目經理、兩名項目工程師、兩名工料測量師、一名安全主任、兩名管工及一名機械装配工。</td></tr><tr><td>- 擔留就該業務策略所招聘的人才</td><td>本集團已動用所得款項挽留上述新招聘人才,以促進業務發展。</td></tr></table>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table><tr><td>招股章程所載業務策略</td><td>招股章程所載截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實施活動</td><td>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 實際業務進展</td></tr><tr><td rowspan="3">投資新資訊系統</td><td>- 升級現有硬件及購置新電腦設施</td><td>本集團已升級現有硬件及購置新電腦設施。</td></tr><tr><td>- 升級會計系統以提升文件編製及人手處理程序及升級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以整合及自動化處理考勤、工資及退休金供款</td><td>本集團已升級會計系統以提升文件編製。經考慮當前業務規模及市況,並無識別出適合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及升級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預期時間延遲。本集團將繼續與不同服務提供商接觸,以尋求適合本集團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td></tr><tr><td>- 升級工程及設計系統,透過自動化編製圖紙及報告、設計分析、進度模擬及設施管理,促進建築項目的規劃、設計及管理</td><td>本集團已升級工程及設計系統。</td></tr></table> # 股份發售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所得款項淨額(「所得款項淨額」)(扣除本集團就此支付的相關包銷佣金及實際開支後)約為86.6百萬港元。上市後,該等所得款項的一部分已按照招股章程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所載列的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使用。 下表載列自上市日期起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所得款項淨額的擬定及實際使用情況: <table><tr><td></td><td>招股章程 所披露及 所得款項用途 公告所修訂的 所得款項 淨額計劃用途 百萬港元</td><td>自上市日期起 至二零二四年 九月三十日止 所得款項 淨額實際用途 百萬港元</td><td>於二零二四年 十月一日 結轉的 未動用所得 款項淨額 百萬港元</td><td>截至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止年度已動用所 得款項淨額 百萬港元</td><td>於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 的未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 百萬港元</td><td>動用尚未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 的預期時間表</td></tr><tr><td>申請額外牌照</td><td>9.2</td><td>9.2</td><td>-</td><td>-</td><td>-</td><td>不適用</td></tr><tr><td>為本集團建築項目的啟動成本撥資</td><td>21.8</td><td>21.8</td><td>-</td><td>-</td><td>-</td><td>不適用</td></tr><tr><td>增強本集團人力資源</td><td>13.9</td><td>13.9</td><td>-</td><td>-</td><td>-</td><td>不適用</td></tr><tr><td>投資新資訊系統</td><td>2.7</td><td>2.3</td><td>0.4</td><td>0.1</td><td>0.3</td><td>二零二六年 九月三十日</td></tr><tr><td>一般營運資金</td><td>39.0</td><td>39.0</td><td>-</td><td>-</td><td>-</td><td>不適用</td></tr><tr><td></td><td>86.6</td><td>86.2</td><td>0.4</td><td>0.1</td><td>0.3</td><td></td></tr></table>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上市所得款項淨額已動用及預期將按招股章程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所披露之方式動用。除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所披露者外,自上市日期起,所得款項淨額用途並無變動。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所得款項淨額中約86.3百萬港元已動用。餘下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約0.3百萬港元已存入香港的持牌銀行。本公司擬按照招股章程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所載列的方式使用所得款項淨額。董事將不斷評估本集團的業務目標,及不時的特定需求。倘所得款項淨額用途有任何變動,本公司將適時另行作出公告。該等款項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全數動用。 招股章程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所述業務目標、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淨額計劃用途乃由本集團於編製招股章程及所得款項用途公告時基於對未來市況的最佳估計及假設而作出,而所得款項淨額乃按照本集團業務的實際發展及行業狀況應用。 # 資本架構、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在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本集團資本架構自此並無變動。本集團資本僅包括普通股。 本集團的營運及投資主要由其業務營運所得現金及股東的權益撥付。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流動資產淨值約為23.4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4.9百萬港元)以及以港元、人民幣及美元計值的銀行存款、結餘及現金約為22.4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2.6百萬港元)。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集團權益總額約為22.7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34.7百萬港元),而本集團的債務總額(包括租賃負債)約為3.6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2.9百萬港元)。董事已確認本集團將擁有充足財務資源於可預見未來履行其到期債務。 # 資本負債比率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資本負債比率(按債務總額(包括租賃負債)除以權益總額計算)約為 $15.6\%$ (二零二四年:約 $8.5\%$ )。 # 持有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以及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持有任何重大投資、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投資或收購資本資產的其他計劃。 # 本集團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已根據不可撤銷租賃協議抵押賬面淨值約0.5百萬港元的若干汽車(二零二四年:賬面淨值約0.8百萬港元的若干汽車)。 # 外匯風險 本集團所有業務營運均於香港進行。本集團的主要收益及開支均以港元計值,惟若干貨幣性資產以人民幣計值,使本集團面臨外匯風險。本集團目前並無外幣對沖政策。然而,本公司管理層密切監察外匯風險,並將於有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外幣風險。 # 庫務政策 董事將繼續遵循審慎政策管理本集團現金並維持強勁及穩健的流動資金狀況,以確保本集團準備就緒從未來增長機遇中受惠。 #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所承接建築合約的若干客戶要求本集團以履約保證方式就履行合約工程作出擔保約為16.1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13.1百萬港元)。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劉志強博士已向保險公司提供擔保,以獲得若干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預期將根據各建築合約的條款解除。 # 仲裁 誠如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晃安建設有限公司(「晃安」)涉及有關晃安作為主要承建商為香港一所學校(「學校」)進行若干設計及建築工程而被拖欠的款項之若干爭議。晃安指稱(其中包括)學校並無及/或拒絕按照協定之付款條款向晃安付款,並低估了晃安根據相關合約進行的工程(包括變更工程)的價值(「爭議」)。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晃安已向學校提交書面通知,要求根據並遵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建築爭議調解規則》將爭議提交調解。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調解會議結束後,雙方未能就爭議達成和解協議。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除上述調解外,晃安亦已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就爭議向學校提起仲裁程序(「仲裁」)。作為仲裁程序的一部分,雙方可自行就有爭議但之前未附於任何訴狀的事項交換任何文件,並可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前向仲裁員和另一方提交請求出示文件。於該請求出示(如有)後,另一方將在仲裁庭就該請求作出裁決並交換證人陳述書之前對該請求作出回應。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雙方將準備證人陳述書,預期將由雙方於二零二六年第一季度協定的日期交換。於本年報日期,仲裁仍處於初步階段,因此現階段無法全面評估仲裁對本公司的影響(如有)。本公司將根據仲裁進展情況,在必要時或適時作出進一步披露。 # 承擔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資本承擔(二零二四年:無)。 # 分部資料 本集團的可報告及經營分部如下:(i)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ii)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iii)其他建築工程;(iv)建築相關顧問服務;及(v)健康管理及諮詢業務。有關本集團分部資料的詳情披露於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 # 僱員資料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在香港擁有33名僱員(二零二四年:32名僱員)。本集團根據僱員資歷、職位及表現制訂薪酬。僱員的薪酬通常包括薪金、津貼、酌情花紅及強制性公積金。本集團向僱員提供多種培訓。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總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及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約為18.8百萬港元(二零二四年:約43.8百萬港元)。 #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無)。 # 經修訂審核意見 本公司核數師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核數師」)已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本公司管理層(「管理層」)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已審閱並同意保留意見,其詳情載於獨立核數師報告。 # 保留意見基礎之詳情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向日贏買方出售其於日贏的全部股權。日贏及其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統稱為「日贏集團」)從事健康管理業務,並構成本集團的可報告分部「健康管理及諮詢業務」。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年報所披露,於日贏出售事項後,日贏集團存放賬簿及記錄的辦公室仍受相關當局(「當局」)限制,以調查一名前執行董事涉嫌捲入的潛在金融欺詐。日贏買方並無理會本公司要求與當局溝通以取回相關資料的請求,核數師亦無法查閱日贏集團的會計賬簿、記錄及支持文件。儘管本集團已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並盡其所能要求日贏買方,但日贏買方在本集團一再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仍未能合作提供文件及查閱日贏集團資料的途徑。因此,核數師無法取得充足且適當的審計憑證,以令其信納以下各項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i)本集團來自已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本年度虧損釐定中所載的日贏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至出售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期間的財務表現,及相同期間日贏集團的現金流量;(ii)日贏集團於出售日期的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用於釐定本集團出售日贏集團的收益);(iii)本集團來自已終止持續經營業務的本年度虧損釐定中所載的出售日贏集團的收益;及(iv)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有關日贏集團的披露。因此,核數師無法確定是否需要對該等金額及披露進行任何調整。據此,核數師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保留意見。 儘管上述事件發生於上個財政年度,且對本集團本財政年度並無任何重大影響,由於上述事項對本年度相關數字及相應數字的可比性具有可能影響,核數師仍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作出修訂。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管理層對保留意見的立場、觀點及評估 管理層已仔細考慮保留意見及保留意見之基礎,並在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時與核數師進行持續討論。鑄於本集團已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出售日贏集團及於日贏出售事項後由於本集團不再從事健康管理業務分部而並無有關日贏集團的重大財務影響,管理層認為保留意見將不會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產生持續影響。管理層知悉,核數師發表保留意見僅限於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表現及現金流量的比較財務資料的可能影響。經與核數師討論,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對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的數字並無產生影響,並預期自截至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起將刪除保留意見。因此,管理層認為保留意見已予解決,認可並同意核數師乃基於其專業獨立評估而發表的審核意見。 # 審核委員會對保留意見的觀點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審核意見,並已與核數師討論審核修訂。由於有關日贏集團財務資料(其構成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比較數字一部分)的審核憑證有限,審核委員會同意核數師發表的保留意見。審核委員會亦與管理層討論彼等對保留意見的立場。鑑於日贏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已予出售,而保留意見僅影響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比較財務資料,審核委員會亦認同管理層的觀點,即保留意見將不會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持續影響。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 执行董事 劉志宏博士,B.B.S.,J.P.(「劉志宏博士」),78歲,為本公司主席(「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志宏博士負責監督本集團企業管治、制定公司政策及監督董事會所有事宜。劉志宏博士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獲委任為董事及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調任為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志宏博士亦為本公司投資委員會(「投資委員會」)成員。劉志宏博士現分別為晃安建設有限公司、晃安土力有限公司、保成建設有限公司及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董事。劉志宏博士於二零零二年七月獲香港行政長官任命為太平紳士。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劉志宏博士就其對香港作出的貢獻榮獲銅紫荊星章。 劉志宏博士於土木工程領域擁有逾52年的建築、設計及研究經驗。自一九六八年至一九七一年,劉志宏博士擔任RedpathDormanLongLimited的見習設計師,離任前擔任地盤工程師。彼隨後於一九七二年再次加入RedpathDormanLongLimited,擔任設計工程師,直至一九七三年。隨後自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六年,劉志宏博士擔任倫敦國王學院的研究助理並基於其研究工作於一九七七年取得倫敦大學的博士學位。自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零年,彼其後擔任建築物條例執行署(現稱為屋宇署)土壤工程師。彼隨後自一九八零年至一九八九年加入王歐陽(香港)有限公司,擔任助理首席結構工程師,其最後擔任的職務為總土木工程師及王歐陽(土木結構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 自一九八三年七月、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及二零零五年四月起,劉志宏博士一直分別擔任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項下之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自一九七二年八月、一九九五年五月及二零零二年三月起,彼亦一直分別擔任英國工程師學會議會的特許工程師、香港工程師註冊局的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結構及岩土)及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劉志宏博士於一九九二年七月及一九九三年九月分別獲倫敦格雷律師學院及香港大律師公會授予大律師資格。 劉志宏博士於一九六八年七月取得香港工業專門學院(現稱香港理工大学)結構工程高級文憑。彼隨後於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取得曼徹斯特維多利亞大學(現稱曼徹斯特大學)科技學系科學碩士學位。彼隨後於一九七七年八月取得倫敦大學(土力工程)哲學博士學位。彼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取得香港中文大學頒發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其後於一九八五年八月及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分別修畢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財經經濟學理學碩士學位。彼其後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取得香港大學頒發的法學碩士學位。 劉志宏博士為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之胞兄,及劉恩琪女士之父親。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劉志明先生(「劉志明先生」), 75歲, 為本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志明先生當主席不在時負責履行主席所有職責。彼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獲委任為董事及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調任為本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 劉志明先生亦為投資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劉志明先生現分別為晃安建設有限公司、晃安土力有限公司、保成建設有限公司及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董事。 劉志明先生擁有逾42年工程經驗。自一九八一年八月至一九八五年二月,劉志明先生任職於北極冷氣有限公司,其最後擔任職務為項目工程師。彼隨後自一九八五年三月至一九八七年八月擔任Aoki Corporation的高級HVAC工程師。自一九八七年九月至一九八九年十月及自一九八九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三年四月,彼亦分別擔任香港防勞心臟及胸病協會及建築署的屋宇設備工程師。 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九八六年一月及一九八八年一月起,劉志明先生一直分別為特許屋宇設備學會的會員、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會員及特許屋宇設備工程師學會的特許工程師。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起,劉志明先生一直為香港工程師註冊局的註冊專業工程師(BSS)。 劉志明先生於一九七九年七月取得里茲大學機械工程理學學士學位。彼隨後於一九八一年一月取得帝國理工學院(現稱為倫敦帝國學院)管理學理學碩士學位。 劉志明先生為劉志宏博士之胞弟及劉志強博士之胞兄,以及劉恩琪女士的叔叔。 劉志強博士(「劉志強博士」),70歲,為本公司行政總裁(「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劉志強博士負責監督本集團的營運、業務發展、人力資源、財務及管理。劉志強博士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獲委任為董事及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調任為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劉志強博士亦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各自的成員。彼現分別為晃安建設有限公司、晃安土力有限公司、保成建設有限公司及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董事。劉志強博士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擔任偉工控股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號:1793)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志強博士擁有逾43年工程經驗。於一九七八年八月,劉志強博士擔任Ho Chung, Wallace Evans & Company Limited的見習工程師。於一九八四年,最後的職位為工程師。彼隨後自一九八八年五月至一九九四年八月受僱於WS Atkins (Services) Limited,擔任集團工程師,彼最後擔任的職位為高級集團工程師及土結構相互作用組別主管。劉志強博士於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擔任香港城市大學客座教授及於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擔任香港理工大學客座教授。彼自二零一六年三月起再次加入香港理工大學,擔任客座教授。彼於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獲委任為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客座副教授。彼亦自二零二零年四月起獲委任為香港科技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客座教授。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自一九九七年十月起,劉志強博士為香港工程師註冊局的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岩土及結構)。自一九九七年八月、一九九八年四月、二零零五年五月及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起,彼亦分別成為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項下之註冊結構工程師、認可人士、註冊岩土工程師及註冊檢驗人員。自二零零零年六月起,彼亦成為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並於二零二四年獲廣東省人社廳委任為岩土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自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五年起,劉志強博士亦分別為香港工程師學會仲裁員及調解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之認可綜合調解員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審裁員。彼於二零一八年五月獲認可為香港仲裁司學會資深會員。劉志強博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獲委任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岩土界別顧問小組主席。 於一九七八年七月,劉志強博士取得加的夫學院(現稱為加的夫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理學學士學位。於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及一九八九年五月,被分別進一步取得劍橋大學土壤力學碩士學位及土壤力學博士學位。 劉志強博士為劉志宏博士及劉志明先生的胞弟,以及劉恩琪女士的叔叔。 劉恩琪女士(「劉女士」),46歲,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起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劉女士負責監督本集團的財務事項。 劉女士在投資銀行業擁有超過二十年經驗。彼曾於投資銀行業擔任不同職位且彼曾擔任瑞銀投資銀行董事總經理。劉女士現為香港啟發課程有限公司(一間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88條受認可的公共性質慈善機構,為個人提供空間於開放環境中探索生命和信仰的慈善機構)之執行董事。 劉女士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取得劍橋大學工程學碩士學位及文學學士學位。 勅女士為勅志宏博士的女兒,以及勅志明先生及勅志強博士的侄女。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 独立非執行董事 梁秉綱先生(「梁先生」),66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為提名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各自的成員。梁先生負責就本集團策略、表現、資源及行為準則事宜作出獨立判斷及意見。 梁先生自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六年擔任Brickell, Moss and Partners, Consulting Civil & Geotechnical Engineers的助理土木及岩土工程師。之後,彼自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八年及自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二年分別於梁柏仁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及Yolles Partnership擔任項目工程師。梁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再次加入梁柏仁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自此一直擔任董事。梁先生自一九九零年七月及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起分別為加拿大安大略省專業工程師學會專業工程師及香港工程師註冊局的註冊專業工程師(土木)。梁先生亦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及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起分別為註冊結構工程師及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項下的認可人士。 梁先生於一九八二年五月取得京士頓皇后大學土木工程理學學士學位。 彭嘉恆先生(「彭先生」),70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為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各自的成員。彭先生負責就本集團策略、表現、資源及行為準則等事宜作出獨立判斷及意見。 彭先生自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七年為Pang & Ma, Chartered Accountants合夥人。彼隨後自一九九零年至二零一七年擔任Pang and Ma Limited總裁。 彭先生自一九八零年三月起為安大略省特許會計師公會之特許會計師及自一九八二年六月起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 彭先生於一九七六年十月取得威爾弗里德勞雷爾大學頒發的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黃鎮南先生,B.B.S., J.P.(「黃鎮南先生」),72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亦為薪酬委員會主席及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各自的成員。黃鎮南先生負責就本集團的策略、表現、資源及行為準則等事宜作出獨立判斷及提供意見。 黃鎮南先生為何兆流黃守智黃鎮南律師行之創辦人及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前擔任顧問。彼現為周啟邦律師事務所之顧問。黃鎮南先生為奧思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61,一間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起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黃鎮南先生自一九八二年起一直為香港律師、自一九九四年起為公證人及自一九八零年及一九九零年起,彼分別為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及資深會員。彼亦自一九九四年起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資深會員。此外,彼自二零一零年起為香港稅務學會註冊稅務師及自二零一一年起為香港律師會之認可綜合調解員。自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彼為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委員。彼參與多項公職,包括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 高級管理層 李志豪先生(「李先生」),51歲,為本集團首席工程師。李先生主要負責本集團項目、設計及業務發展的整體管理。 李先生於一九九六年六月首次加入本集團,擔任晃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見習工程師,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離任前為助理工程師。彼其後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年六月擔任安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師。李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再次加入本集團擔任工程師,並於二零二四年六月獲委任為首席工程師。 李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九月起為英國結構工程師學會會員及於二零一零年為英國工程委員會特許工程師。李先生亦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起為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及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起為香港工程師註冊局註冊專業工程師(結構)。 李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獲得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學學士學位。 黃啟華先生(「黃先生」),61歲,為保成建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先生最初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加入本集團擔任項目經理及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獲委任為高級項目經理。黃先生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進一步擢升為總經理。彼主要負責本集團項目、營運及業務發展的整體管理。 於加入本集團之前,黃先生自一九八六年四月至一九九四年六月擔任有利建築有限公司的管工。自一九九四年六月至一九九七年八月,黃先生其後擔任營通香港有限公司的助理項目經理。彼隨後自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擔任晃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 黃先生於一九九三年七月獲職業訓練局頒發建築學證書。彼隨後於一九九六年七月獲得香港科技學院(現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授建築學高級證書。彼之後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取得香港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建築項目管理專業文憑。彼隨後於二零零四年一月獲得密德薩斯大學頒發的工作為本學習(建築項目管理)理學學士學位。彼於二零零五年一月進一步取得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職業健康與安全文憑。 #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 莫桂興先生(「莫先生」),60歲,為晃安建設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莫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首次加入本集團,擔任項目經理及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獲委任為高級項目經理。莫先生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進一步擢升為總經理。彼主要負責本集團項目、營運及業務發展的整體管理。 於加入本集團前,自一九九零年十月至一九九四年四月,莫先生擔任區兆堅建築及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工程繪圖員。彼其後自一九九四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擔任香港疏浚有限公司的工料測量師。彼隨後自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擔任晃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 莫先生於一九八八年七月獲職業訓練局頒發土木工程學證書。彼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進一步取得香港理工學院(現稱為香港理工大學)土木工程高級證書。 # 公司秘書 嚴秀屏女士(「嚴女士」),43歲,於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獲委任為本公司公司秘書(「公司秘書」)。於加入本集團之前,嚴女士任職於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前稱為毅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46,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擔任公司秘書,及於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擔任財務總監。彼亦曾任職於同景新能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前稱JC Group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號:8326,一間於聯交所GEM上市的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擔任公司秘書,及於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擔任會計經理。彼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擔任Blooming(HK) Business Limited(一間主要從事企業顧問及公司秘書服務的公司)董事。嚴女士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獲得香港理工大学學頒發的會計學文學學士學位。自二零一零年一月及二零一七年十月起,彼分別為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會員及資深會員。彼於國際審計公司、金融機構及上市公司累積逾10年的會計、審計及財務管理經驗。 # 企業管治報告 # 緒言 本公司致力於達致及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此乃由於董事會認為,良好有效的企業管治常規對取得及維持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持份者的信任尤其關鍵,並且是鼓勵間責性及透明度的重要元素,以持續本集團的成功及為本公司股東創造長遠價值。 # 企業管治常規 本公司已採納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原則及守則條文。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經修訂企業管治守則中的大部分新規定與本集團多年來一直採納的企業管治常規一致。 # 文化與價值觀 健康的企業文化對實現本集團的願景及策略至關重要。董事會的職責為培養具有下列核心原則的企業文化,並確保本公司的願景、價值觀及業務策略與企業文化保持一致。 # 1. 證信及行為守則 本集團致力於在我們所有活動及業務中保持高標準的商業道德及企業管治。董事、管理層及員工均須以合法、符合道德及負責任的方式行事,且所需標準及規範於所有新員工的培訓材料中明確載列,並已載入多項政策內,如本集團僱員手冊(包括當中的本集團行為守則)、本集團反貪污政策及舉報政策。本公司不時進行培訓,以加強有關道德及誠信方面的必要標準。 # 2. 承擔 本集團認為,致力於員工發展、工作場所安全與健康、多元化與可持續發展的承擔文化使人們產生一種承擔感及對本集團使命的情感投入,為打造強大、高效的員工隊伍奠定基調,從而可吸引、培養並挽留最優秀的人才,交付最優質的工程。此外,本公司於業務發展及管理方面的策略為實現長期、穩定及可持續增長,同時從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進行適當考慮。 # 企業管治報告 #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公司的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本公司已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並確認全體董事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報日期已全面遵守標準守則所載所需標準。 # 董事的責任 董事會的職責為監督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制定及批准本公司的整體策略及業務表現,監察財務表現及內部監控以及監督本公司的風險管理系統,並監督高級管理人員的表現。董事會亦負責履行企業管治職責,包括制定及檢討本公司有關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政策及慣例,制定、檢討及監察適用於僱員及董事的行為守則及合規手冊(如有)以及檢討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及於本年報中的披露。 本公司已為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責任保險,就彼等履行職責過程中可能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提供保障。 # 董事會授權 本集團業務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其中包括策略之實施)已授權予執行董事及其他高級行政人員。彼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工作及業務決策。 # 董事會成員 於本年報日期,董事會的成員載列如下: # 執行董事 劉志宏博士(主席) 劉志明先生 劉志強博士(行政總裁) 劉恩琪女士 # 獨立非執行董事 梁秉綱先生 彭嘉恆先生 黄鎮南先生 有關各董事的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第17至22頁「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一節。 # 企業管治報告 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比例高於上市規則第3.10(1)及(2)條及第3.10A條規定的上市發行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佔董事會三分之一。本公司擁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合共超過董事會的三分之一,且其中至少一名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鑑於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擁有不同經驗以及本集團的業務性質,董事會認為各董事於本集團的經營技巧及經驗方面取得適當平衡。 # 独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於董事會發揮重要作用,乃因彼等為本集團戰略、表現及控制問題提供公正意見,並顧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適當學歷、專業資格或相關財務管理經驗。概無獨立非執行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亦並無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擁有權益。 為確保獨立非執行董事可向董事會提供獨立觀點及意見,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所考慮與獨立非執行董事有關的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以下各項: ·履行其職責所需的品格、誠信、專業知識、經驗及穩定性; 對本公司事務投入的時間及精力; · 堅決履行其身為獨立董事的職責及投入董事會工作; 就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申報利益衝突事項; - 不參與本公司日常管理,亦不存在任何關係或情況會影響其作出獨立判斷;及 - 主席定期在執行董事避席的情況下與獨立非執行董事會面。 董事會須每年審閱有關上述機制的實施情況及效果。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其獨立性的年度聲明,而本公司認為,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準則,該等董事均屬獨立人士。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概無獨立非執行董事於董事會任職超過九年。 # 企業管治報告 # 委任及重選董事 執行董事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各自已與本公司續訂其服務合約,自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另行續期三年。執行董事劉女士已與本公司簽訂服務合約,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起計,為期三年。各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起重續三年。服務合約及委任函須根據其各自條款予以終止。服務合約可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及適用上市規則予以續期。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中細則第108條的規定,目前三分之一的董事應在本公司的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惟每位董事須最少每三年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並膺選連任一次。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中細則第112條規定,獲委任填補臨時空缺的任何董事的任期僅能持續至其獲委任後的本公司首屆股東大會為止,並須經本公司股東重選後方可連任。任何獲董事會委任作為現屆董事會新增成員的董事的任期僅直至其獲委任後的本公司首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其後將符合資格重選連任。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中細則第108及112條的規定,劉志強博士、劉女士及黃鎮南先生各自將於本公司即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董事職務。劉志強博士、劉女士及黃鎮南先生將合資格且願意膺選連任。於本公司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有關建議重選劉志強博士及劉女士為執行董事以及黃鎮南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普通決議案將提請本公司股東批准。 # 主席與行政總裁 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所區分,並不得由一人同時兼任,以避免權力集中於任何一位人士。劉志宏博士擔任主席及劉志強博士則為行政總裁。 # 董事的培訓及專業發展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C.1條,全體董事均須參與持續專業發展以擴充及更新彼等知識及技能,從而確保彼等緊跟現行規定。全體董事已收到有關董事會及董事企業管治指引的更新培訓資料。 # 企業管治報告 下表載列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各董事參與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之記錄: <table><tr><td>董事姓名</td><td>董事會及董事企業管治指引培訓(時數)</td></tr><tr><td>執行董事</td><td></td></tr><tr><td>劉志宏博士</td><td>2.0</td></tr><tr><td>劉志明先生</td><td>2.0</td></tr><tr><td>劉志強博士</td><td>2.0</td></tr><tr><td>劉恩琪女士</td><td>2.0</td></tr><tr><td>獨立非執行董事</td><td></td></tr><tr><td>梁秉綱先生</td><td>2.0</td></tr><tr><td>彭嘉恆先生</td><td>2.0</td></tr><tr><td>黃鎮南先生</td><td>2.0</td></tr></table> 本集團持續向董事提供有關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監管規定之最新資料,確保加強董事對彼等責任及義務的意識及維持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 # 董事委員會 董事會已成立四個董事委員會,分別為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投資委員會,以監察本公司特定範疇的事務。所有董事委員會均具有明確的書面職權範圍,該等範圍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shing-chi-holdings.com。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亦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所有董事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其所作出的決定或推薦建議。 董事委員會舉行會議的常規、程序及安排在實際可行情況下均與上文所載董事會會議的常規、程序及安排貫徹一致。 所有董事委員會均獲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職務,並可應合理要求於適當情況下徵詢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會負責履行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企業管治職務,當中包括制定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董事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以及檢討本公司有否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及本年報所作的披露。 # 企業管治報告 #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主席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黃鎮南先生,其他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劉志明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及彭先生。薪酬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刊載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薪酬委員會的職責為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所有薪酬方面的適當政策及架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薪酬委員會考慮的因素包括同類公司的薪金、須付出的時間及董事職責、本集團內其他職位的僱用條件及按績效發放薪酬的可行性。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薪酬委員會已舉行一次會議,以審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及酬金,並認為屬公平合理。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概無有關本公司購股權計劃的重大事宜須由薪酬委員會檢討或批准。概無董事或任何其聯繫人參與釐定其本身的薪酬。 #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主席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其他成員包括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劉志強博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彭先生及黃鎮南先生。提名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刊載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查及評估董事會的組成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就有關新董事的聘任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向董事會推薦委任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根據客觀標準考慮候選人的長處,並顧及董事會多元化的裨益。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提名委員會已舉行三次會議以審查及評估董事會的組成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審閱及推薦膺選連任的董事,委任劉女士加入提名委員會,並採納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及更新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於設計董事會的組成時,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行業經驗、技術及專業技能及/或資格、知識、服務年期及將投放於董事工作的時間。本公司亦將考慮與自身業務模式相關的因素及不時的特殊需求。最終決定乃根據用人唯才及經選定候選人將對董事會帶來的貢獻。 # 提名政策 提名委員會將參考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採納的提名政策(「提名政策」),以甄選及推薦董事候選人。 # 企業管治報告 # 甄選準則 提名委員會將適當考慮董事會多元化的禪益,評估、選擇和推薦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當中考慮以下準則,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經驗、文化和教育背景、專業知識、技能和專長、有效履行職責的充足時間、在其他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服務應限於合理的數量、資格(包括在本公司業務涉及相關行業的成就和經驗)、獨立性、誠信聲譽、個人可以為董事會帶來的潛在貢獻及其致力於提升和最大化股東價值的承諾。 # 提名過程 提名委員會將根據以下程序及過程向董事會建議委任董事: (a) 通過適當考慮董事會目前的組成和規模,先制定一份可取的技能、觀點及經驗清單,以集中物色重點; (b) 物色或甄選合適候選人時可諮詢其認為適當的任何來源,例如現有董事的推薦、廣告、獨立代理公司的推薦及本公司股東的建議,並適當考慮相關因素; (c) 採用其認為適當的任何程序評估候選人的合適性,例如面試、背景調查、演講及第三方背景調查; (d) 在考慮適合擔任董事職位的候選人後,提名委員會將舉行會議及/或以書面決議案方式以酌情批准向董事會提交委任建議; (e) 提名委員會將就建議委任及建議薪酬待遇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 (f) 董事會將擁有確定甄選候選人的最終權力。 #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採納多元化政策。 對董事會成員的甄選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經驗、文化和教育背景、專長、技能及知識、可服務於董事一職的年限及可投入的時間。本公司亦將考慮有關自身商業模式及不時的特殊需求等因素。最終決定乃基於選定候選人將帶給董事會的裨益及貢獻。 # 企業管治報告 提名委員會將酌情檢討本多元化政策以確保本多元化政策的有效性。 於本年報日期,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其中三名是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負責嚴格審查及控制管理過程。 下表說明截至本年報日期董事會成員的多元化情況: <table><tr><td>董事姓名</td><td></td><td>40至59歲</td><td>年齡分佈 60至69歲</td><td>70歲及以上</td></tr><tr><td>劉志宏博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志明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志強博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恩琪女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梁秉綱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彭嘉恆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黃鎮南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td><td></td><td colspan="2">專業經驗</td><td></td></tr><tr><td>董事姓名</td><td>樓宇及建築</td><td>會計及財務</td><td>土木工程</td><td>法律</td></tr><tr><td>劉志宏博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志明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志強博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恩琪女士</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梁秉綱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彭嘉恆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r><td>黃鎮南先生</td><td></td><td></td><td></td><td>✓</td></tr></table> 董事會目前有一名女性董事,即劉恩琪女士,在此情況下,董事會認為於董事會層面已經實現性別多元化。目前董事會層面的女性比例約 $14.3\%$ 。 # 企業管治報告 # 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員工(不包括高級管理人員)中男性及女性分別佔42.4%及27.3%;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中男性及女性分別佔90%及10%。 董事會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採納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本集團致力於為本集團旗下所有公司建立多元化及共容的工作場所,讓每位員工都受到重視、尊重及公平對待,並享有平等的機會。本集團在所有僱傭相關決策中,亦遵守所有適用的平等機會法例及良好管理常規。本集團將對任何發生於工作場所及/或任何與工作相關情況下的歧視、騷擾、誘謗或迫害行為採取適當行動。 然而,本集團目前並無設定任何特定的員工性別目標。目前,許多工程或地盤工作人員職位的女性候選人數量有限,作為一個機會均等的僱主,本集團在選擇合適的候選人時亦會考慮其他相關因素。本集團未來將努力維持員工隊伍中性別多元化的平衡。 提名委員會將每年檢討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的實施情況及成效。提名委員會推薦全體員工多元化政策的任何修訂均將提交董事會審議及批准。 #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主席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彭先生,其他成員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及黃鎮南先生。審核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刊載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3.21條,即審核委員會(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且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須包括一名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會計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委員會的基本職責主要為檢討財務資料及監督財務申報系統、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及與外部核數師的關係,以及檢討相關安排,以讓本公司僱員可就本公司財務匯報、內部監控或其他事項可能發生的不正常行為提出關注。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審核委員會已舉行兩次會議,以審閱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度業績及二零二五年中期業績以及本公司內部監控系統及風險管理系統並就此提供意見。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認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符合適用會計準則、上市規則,並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 企業管治報告 # 投资委員會 投資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成立。投資委員會主席為執行董事劉志明先生,其他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劉志宏博士及劉志強博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先生、彭先生及黃鎮南先生。投資委員會之書面職權範圍刊載於本公司網站。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投資委員會已舉行一次會議,以討論本集團的投資策略及資本用途。 投資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a) 始終真誠以適當技巧及審慎勤勉行事; (b) 始終按照該等職權範圍運作; (c) 評估本公司任何重大投資項目或融資安排之可行性及條款; (d) 評估本公司投資項目之可行性,預測及損益計算; (e) 分析、考慮及釐定任何建議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之最佳利益; (f) 考慮本公司與外部業務及/或各方之間之所有關係、發展及新投資機會; (g) 監督本公司之信用評級及流動資金風險管理; (h) 不時審閱本公司之投資資金及融資策略; (i) 論論本公司在投資風險方面之狀況,包括但不限於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及投資產品風險; (j) 不時檢討及評估本公司之流動資金及資金安排; (k) 監控可能對本公司財政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之重大交易及/或投資計劃; (1) 考慮並建議董事會不時實施與財政及投資領域有關之適當政策(以及任何修訂(倘適用)); # 企業管治報告 (m) 不時審閱、評估及批准與本公司投資或財政狀況有關之任何報告; (n) 確保所有與本公司投資有關之記錄妥為保存;及 (o) 於履行職責及可識別任何具體改進領域或就此作出推薦建議時向本公司匯報須提請本公司垂注的任何事宜。 # 會議出席記錄 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旨在考慮、審閱及/或批准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財務及營運表現以及整體策略及方針。當需要討論及解決重大事項或重要事件時,本公司將另行舉行會議。 年內,主席與獨立非執行董事已舉行一次會議,會議中並無其他董事出席。 全體董事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所舉行的董事會會議及董事委員會會議的出席詳情如下: <table><tr><td rowspan="2"></td><td rowspan="2">董事會會議</td><td rowspan="2">審核 委員會會議</td><td>薪酬 委員會會議</td><td>提名 委員會會議</td><td>二零二五年 股東週年大會</td><td rowspan="2">投資 委員會會議</td></tr><tr><td colspan="3">出席/舉行會議次數</td></tr><tr><td>執行董事</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劉志宏博士</td><td>4/4</td><td></td><td></td><td></td><td>1/1</td><td>1/1</td></tr><tr><td>劉志明先生</td><td>4/4</td><td></td><td>1/1</td><td></td><td>1/1</td><td>1/1</td></tr><tr><td>劉志強博士</td><td>3/4</td><td></td><td></td><td>3/3</td><td>1/1</td><td>1/1</td></tr><tr><td>劉恩琪女士</td><td>3/4</td><td></td><td></td><td></td><td>1/1</td><td></td></tr><tr><td>獨立非執行董事</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梁秉綱先生</td><td>4/4</td><td>2/2</td><td>1/1</td><td>3/3</td><td>1/1</td><td>1/1</td></tr><tr><td>彭嘉恆先生</td><td>4/4</td><td>2/2</td><td>1/1</td><td>3/3</td><td>1/1</td><td>1/1</td></tr><tr><td>黃鎮南先生</td><td>4/4</td><td>2/2</td><td>1/1</td><td>3/3</td><td>1/1</td><td>1/1</td></tr></table> # 企業管治報告 # 公司秘書 公司秘書協助董事會確保董事會的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守。公司秘書亦負責向董事會提出有關企業管治事宜的建議。 本公司委聘一家外部服務供應商,該供應商已指派嚴女士為公司秘書。嚴女士具備所需之資格及經驗,並有能力履行公司秘書之職責。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C.6.1條,發行人可委聘外聘服務供應商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惟發行人應披露其一名較高職位人士的身份以與該外聘供應商聯絡。就此而言,本公司已提名執行董事劉志明先生作為嚴女士的聯絡人。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嚴女士已接受不少於15小時的相關專業培訓以充實其技能及知識。嚴女士的履歷詳情載於本年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一節。 # 獨立核數師酬金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就審核及非審核服務分別已付或應付予本公司外部核數師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國衛稅務有限公司之酬金如下: <table><tr><td>所提供的服務</td><td>已付/應付酬金 千港元</td></tr><tr><td>審核服務</td><td></td></tr><tr><td>一年度審核服務</td><td>800</td></tr><tr><td>非審核服務</td><td></td></tr><tr><td>-就本集團的香港利得税提供稅務合規服務</td><td>41</td></tr><tr><td></td><td>841</td></tr></table> # 企業管治報告 # 股東權利 於股東大會上就各項重大議題(包括推選個別董事)提呈個別決議案以供股東考慮及表決,乃保障股東利益及權利的措施之一。根據上市規則,於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將以按股數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而投票表決結果將於相關股東大會結束後刊載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中細則第64條,股東特別大會可由董事會按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繳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東所提出的呈請,或由提出呈請的股東(「呈請人」)(視情況而定)召開。有關呈請須列明大會上須予處理的事務,須由呈請人簽署,並交回本公司註冊辦事處或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股東須遵守有關章程細則所載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規定及程序。股東可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提呈動議,有關動議須送交本公司於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股東可將彼等向董事會提出的任何查詢以書面形式郵寄至本公司。股東可將有關其權利的查詢或要求郵寄至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上環德輔道中317-319號啟德商業大廈6樓)或發送電郵至JLA@fong-on.com.hk。 #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本集團維持有效的內部監控及風險管控系統,包括設有明確責任及授權界線的部分組織安排,以及全面系統及監控程序,以始終保障本公司股東的投資及本集團的資產。 董事確認彼等全面負責監督本公司內部監控、財務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並須監察其持續經營基準之效能。董事會至少每年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進行審閱。 本公司著力提供合理保證,避免出現重大錯誤、損失或欺詐,為此已成立風險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 識別風險:識別可能影響達致本集團目標之主要及重大風險; ·風險評估:根據已識別風險的預料影響及是否經常出現作出評估及評核; - 緩減風險:策劃有效的監管活動,務求緩減風險。 風險辨别及評估會每年進行或更新,風險評核、評估的結果及緩減各功能或營運風險會在風險資料冊內詳細記錄,讓董事會及管理層審閱。 # 企業管治報告 然而,本集團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達成業務目標之風險,僅可對重大失實聲明或損失提供合理而非絕對保證。 本集團已委聘一家獨立顧問公司協助審閱本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倘於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中識別出任何不足,將向本公司提出推薦建議以作出改善。獨立顧問公司內具有相關專業知識進行獨立審閱的員工對本公司的風險管理有效性及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財務、營運及合規監控措施及風險管理職能)進行審閱。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由獨立顧問公司出具的內部監控審閱報告,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系統,並認為其屬有效及充足。年內並無發現任何重大值得關注的領域。董事會透過考慮內部監控審閱報告及審核委員會所進行的審閱(並同意有關審閱),評估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經考慮「保留意見基礎之詳情」一節所載保留意見的理由,董事會認為,保留意見乃因單一事件產生,僅影響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比較資料,與本公司任何重大內部監控缺失無關。倘日後發生類似事件,本公司將致力通過(i)積極尋求專業意見;及(ii)要求當地附屬公司定期分享中央管理層可遠程查閱的資料,並進行定期審閱,以確保妥善儲存最新記錄,致力將影響將至最低。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尚未根據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D.2.5條成立其內部審核職能。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已考慮獨立顧問公司編製的內部監控審閱報告並與本公司外部核數師就財務報表審核過程中識別的任何重大監控缺陷進行溝通,以為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充足性及有效性形成基礎。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將每年繼續檢討對內部審核職能的需求。 # 舉報政策 董事會於二零二二年九月採納舉報政策(「舉報政策」)。舉報政策旨在(i)於整個本集團培養合規、道德行為及良好企業管治;及(ii)宣傳道德行為的重要性及鼓勵舉報行為不當、非法及不道德行為。 根據舉報政策所接獲的投訴的性質、狀況及處理結果須向審核委員會主席或本集團人力資源總監匯報。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概無發現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或整體營運產生重大影響的欺詐或不當行為事件。審核委員會每年檢討舉報政策,以確保其成效。 # 企業管治報告 # 反贪污政策 董事會於二零二二年九月採納反貪污政策(「反貪污政策」)。本集團致力在經營業務方面達致最高誠信及道德行為標準。反貪污政策構成本集團企業管治框架的一部分。反貪污政策載列本集團員工及業務夥伴必須遵守以打擊貪污的具體行為指引。這表明本集團對踐行合乎道德的商業行為以及遵守適用於其本地及海外業務的反貪污法律及法規的承諾。為貫徹此承諾及確保本集團常規的透明度,本集團制定反貪污政策,作為本集團所有僱員及與本集團有業務往來的第三方的行為指引。 反貪污政策會定期檢討及更新,以符合適用法律法規及行業最佳常規。 # 披露内幕消息 本集團備有內幕消息披露政策,載列處理及發放內幕消息的程序及內部監控。 該政策為向董事、高級職員及本集團所有有關僱員提供指引,確保具恰當的保護措施,以免本公司違反法定披露要求。政策亦包括適當的內部監控及申報系統,以辨别及評估潛在的內幕消息。 已設有的主要程序包括: 向董事會及公司秘書界定定期財務及經營申報的規定,致使彼等可評估內幕消息及(如有需要)作適時披露; - 按須知基準控制僱員獲悉內幕消息的途徑,向公眾恰當披露前確保內幕消息絕對保密;及 - 與本集團持份者(包括股東、投資者、分析師等)溝通程序,方式均遵從上市規則。 本集團已設立及實行程序,處理外部人士有關市場傳言及其他涉及本集團事務的查詢。 為免出現不公平發放內幕消息,本公司發放內幕消息時,會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刊載有關資料。 # 企業管治報告 # 與股東的溝通及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已採納股東溝通政策,目標乃確保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可方便、平等和及時地獲得本公司無任何偏見及可理解的資料。 本公司已設立以下多個途徑與股東溝通: (1) 企業通訊如年報、中期報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形式刊發,同時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shing-chi-holdings.com可供瀏覽; (ii) 定期透過聯交所作出公告,並將公告分別刊載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 (iii) 於本公司網站提供公司資料; (iv) 股東週年大會及股東特別大會為股東提供平台,向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反映意見及交流觀點;及 (v)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可為股東提供股份過戶登記、股息派付及相關事宜的服務。 本公司繼續促進與投資者的關係,並加強與現有股東及有意投資者的溝通。本公司歡迎投資者、持份者及公眾人士提供意見。向董事會或本公司作出的查詢可郵寄至本公司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並無變動。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關於本報告 本報告為本集團發佈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統稱「ESG報告」),並以具透明度及公開的方式披露本集團在可持續發展議題上的措施和表現,以增加持份者對本集團的信心和瞭解。 # 報告準則 ESG報告是依循上市規則附錄C2所載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指引」)而編製。ESG報告以精簡的形式概述本集團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表現。ESG報告的資料摘自本集團的官方文件和統計數據,以及本集團附屬公司提供的監測、管理和營運資料的整合及概要。 # 报告年度 ESG報告中的所有資料均反映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報告期」或「二零二五年」)在環境管理和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本集團每年發佈本ESG報告,以供各界隨時查閱,從而提升資料披露的透明度和責任。 # 报告範圍 本集團為香港建築承建商,主要於香港從事提供(i)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ii)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iii)其他建築工程;及(iv)建築相關顧問服務。ESG報告主要涵蓋本集團營運範疇內的ESG表現,包括香港總部及於香港承接的若干建築項目的數據及活動。所有密度現已根據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的香港僱員總數計算。 對環境及社會並無造成重大影響的營運不包括在報告範圍內。 本集團建立一個全面的資料收集系統以及深化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工作後,已識別若干與本集團有關的ESG事宜,我們經考慮其對本集團的主要業務、持份者及本集團的重大影響及重要性而評估該等事宜。該等已識別ESG事宜及關鍵績效指標(「關鍵績效指標」)已於ESG報告中披露。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環境、社會及管治合規 本集團已制定內部策略及政策,旨在為其持份者創造可持續價值,從而大幅減少本集團對環境的不當影響。為從上而下實施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董事會對本集團ESG政策的成效負有最終責任。 本集團已成立專職團隊處理本集團各業務部門的ESG事宜,並持續監察及監督企業目標及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的進度,亦已就ESG事宜的管理指派由專責人員組成的專責團隊執行及監督相關ESG政策於本集團各部門的實施。 除了以高瞻遠瞩的領導及設計周詳的行動計劃解決相關ESG問題外,管理層及負責團隊不斷檢討及定期調整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政策,以滿足持份者不斷變化的需求。例如,透過分配不同的管理層崗位負責追蹤事況的進度,本集團致力於在ESG管理方面取得優異表現,同時維持與同行相比的競爭力。本ESG報告的各分節已詳細闡述本集團在環境及社會方面的管理方法的詳情。 # 持份者參與 聯交所已於ESG指引載列四項匯報原則:重大性、量化、平衡及一致性。編製ESG報告應以該等原則為基礎。誠如聯交所所強調,評估重要性的方法在於持份者參與。透過持份者參與,公司可知悉不同意見並識別重大的環境及社會問題。 本集團相信持份者的有效反饋不僅有利於全面中肯地評估其ESG表現,同時可使其依據反饋改善表現。因此,本集團與各方持份者(包括股東、僱員、客戶、供應商、分包商及政府)進行開放及定期的溝通。多年以來,本集團一直持續修整可持續發展的焦點,以回應迫切的訴求。下表詳列本集團與主要持份者就其關注的問題進行溝通的概況。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持份者及參與方式 <table><tr><td>持份者</td><td>利益及關注事項</td><td>參與渠道</td></tr><tr><td rowspan="4">股東及投資者</td><td>·投資回報</td><td>·股東週年大會</td></tr><tr><td>·公司策略和管治</td><td>·中期報告與年報、公司網站</td></tr><tr><td>·風險緩減及管理</td><td>·公告、會議通知、通函</td></tr><tr><td>·財務表現</td><td></td></tr><tr><td rowspan="3">客戶</td><td>·可靠項目管理</td><td>·中期報告與年報、公司網站</td></tr><tr><td>·全面遵守法例要求</td><td>·定期會面及溝通</td></tr><tr><td>·營運的可持續表現</td><td></td></tr><tr><td rowspan="5">分包商</td><td>·有效的項目管理</td><td>·年度健康、安全及環保研討會</td></tr><tr><td>·職業健康及安全</td><td>·培訓課程</td></tr><tr><td>·道德商業慣例</td><td>·定期進度會議</td></tr><tr><td>·分包商評估標準</td><td>·審計和評估</td></tr><tr><td>·公平及公開招標</td><td></td></tr><tr><td rowspan="4">僱員</td><td>·薪酬、補償及福利</td><td>·提供休間活動及增強凝聚力</td></tr><tr><td>·職業健康及安全</td><td>·內部培訓計劃</td></tr><tr><td>·職業發展機會</td><td>·績效檢討及評核</td></tr><tr><td>·企業文化及福利</td><td>·促進公司各級員工的職業發展及提高競爭力</td></tr><tr><td rowspan="4">供應商</td><td>·長期業務關係</td><td>·採購過程</td></tr><tr><td>·道德商業慣例</td><td>·審計和評估</td></tr><tr><td>·供應商評估標準</td><td></td></tr><tr><td>·公平及公開招標</td><td></td></tr><tr><td rowspan="2">政府</td><td>·法律及規例合規</td><td>·定期審閱最新法律</td></tr><tr><td>·保護環境</td><td>·檢查</td></tr></table> 本集團的業務影響不同持份者,而持份者對本集團亦有著不同期望。本集團將與持份者保持溝通,並透過不同途徑更廣泛地收集持份者的意見,及更完善實質分析。同時,本集團亦會加強量化、平衡及一致性的匯報原則,以更符合持份者期望的方式,界定ESG報告的內容及呈列資料。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重要性評估 透過檢討本集團營運及識別相關ESG事宜,本集團評估與本集團業務及持份者有關事宜的重要性。根據所識別的重大ESG事宜,自本集團相關內部及外部持份者收集反饋。評估結果如下: 重要性分析結果 本集團將持續監察業務營運及其ESG表現。 # 氣候變化 氣候變化是新世紀人類面臨的最複雜挑戰之一。全球變暖導致極端天氣狀況更頻繁出現,包括降水模式的變化、乾旱、洪水及森林大火。海平面上升將使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區及島嶼國家成千上萬的人民無家可歸。面對這種種問題,個人、企業及政府必須立即採取行動以應對氣候變化。 溫室氣體的過度排放是造成全球氣候變化的主因。為實現低碳經濟,本集團致力於透過緩解及適應方法以減少其溫室氣體排放。例如,本集團已採納各種環境政策及措施,及在工作場所推廣節能措施及習慣以緩解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 本集團專注於減少其營運產生的排放量、促使供應商參與減少供應鏈中的排放量、增強其業務的復原力及用自身聲音倡導集體行動。 本集團已識別以下已影響及/或可能影響我們的營運的重大氣候相關事宜: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實際風險 極端天氣事件,如風暴、洪水、火災或熱浪,對建築工地設施及營運造成損害,使本集團面臨不履約及延遲履約的相關風險。本集團的生產力及收益將會減少。本集團已制定應急計劃,包括靈活的工作安排及預防措施,以減少我們的資產及建築工地在極端天氣事件下的損失。 # 過渡風險 本集團預期政府可能出台更嚴格的政策及法規以緩解氣候變化,這將增加我們的合規工作量或使我們遭受訴訟或申索。 為應對政策及法律風險以及聲譽風險,本集團將密切監察環境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變動,並及時作出反應。 # 環境 # 排放物 # 由車輛使用產生的排放物 本集團於營運過程中,使用私家車產生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及顆粒物(「PM」)排放。下表所示為本集團於香港營運產生的 $\mathrm{NO}_{\mathrm{x}}$ 、 $\mathrm{SO}_{\mathrm{x}}$ 及PM概約量: # 由使用車輛產生的空氣排放物 <table><tr><td>空氣排放物類型</td><td>二零二五年</td><td>二零二四年</td></tr><tr><td>\(NO_x\)排放(噸)</td><td>0.0047</td><td>0.0033</td></tr><tr><td>\(SO_x\)排放(噸)</td><td>0.0001</td><td>0.0001</td></tr><tr><td>PM排放(噸)</td><td>0.0004</td><td>0.0002</td></tr></table> 與上個財政年度相比,三類排放物 $\left(\mathrm{NO}_{\mathrm{x}} \cdot \mathrm{SO}_{\mathrm{x}}\right.$ 及PM)的排放略微上升,但保持在合理較低水平。 儘管本集團並無產生大量空氣排放物,本集團仍已制定以下措施並就此向僱員提供培訓,以配合環保方針,包括(i)避免於交通繁忙時段用車及(ii)鼓勵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取代私家車。 # 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 於香港營運過程中,溫室氣體排放主要由於使用汽車、消耗電力及於總部及建築項目使用電力處理淡水及污水所致。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範圍一一本集團控制移動源燃料燃燒 本集團營運中由於大量使用私家車往返建築地盤,產生若干數量的溫室氣體。 本集團透過建立綜合數據採集系統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該系統幫助本集團監控每月所有私家車的使用以維持最佳效率。本集團已採納「排放物」一節所載述的多項措施以減少排放物。 # 範圍二一自電力公司購買電力 除直接排放顆粒物和煙氣外,本集團亦產生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主要由於辦公室及建築地盤所消耗的電力。節能措施於「能源消耗」一節載述。 # 範圍三-其他間接排放 因政府部門使用電力處理淡水及污水、在堆填區棄置廢紙及僱員為本集團於香港的營運而進行的商務旅行而造成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與上個財政年度相比,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有所下降,乃因報告期内建築地盤的用電量減少所致。 營運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之概要於下表列示: 溫室氣體排放概要 <table><tr><td>溫室氣體類別</td><td>二零二五年 二氧化碳 當量排放</td><td>二零二四年 二氧化碳 當量排放</td></tr><tr><td>範圍一-直接排放(噸)</td><td>22.24</td><td>23.67</td></tr><tr><td>範圍二-能源間接排放(噸)</td><td>29.96</td><td>38.26</td></tr><tr><td>範圍三-其他間接排放(噸)</td><td>3.65</td><td>6.73</td></tr><tr><td>總計</td><td>55.85</td><td>68.66</td></tr><tr><td>每名僱員溫室氣體密度(噸)</td><td>1.69</td><td>2.15</td></tr></table> 本集團已以二零二一年為基準,發起5年排放密度減少3%的目標。 # 有害廢棄物排放 由於其業務性質,本集團營運不會直接產生任何有害廢棄物。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無害固體廢棄物排放 就在香港提供地基及地盤平整服務而言,本集團於營運過程中產生若干無害固體廢棄物。排放數據如下: <table><tr><td>產生的無害廢棄物類別</td><td>二零二五年 排放量</td><td>二零二四年 排放量</td></tr><tr><td>於政府廢物處理設施處理惰性建築廢物(噸)</td><td>2,652.50</td><td>7,427.10</td></tr><tr><td>於政府廢物處理設施處理混合建築廢物(噸)</td><td>479.60</td><td>429.27</td></tr><tr><td>總計</td><td>3,132.10</td><td>7,856.37</td></tr><tr><td>每名僱員無害固體廢棄物排放密度(噸)</td><td>94.91</td><td>245.51</td></tr></table> 根據上述數據,與上個財政年度的數據相比,產生的建築及拆除(「拆建」)廢棄物減少。原因為本集團承接涉及挖掘工程的項目較少,因而產生較少的拆建廢棄物。 本集團致力於妥善管理無害固體廢棄物,已於地盤劃定特定區域臨時儲存無害廢棄物。該等廢棄物隨後會由香港政府環境保護署授權的物流服務供應商收集,並運送至公眾堆填區。 # 资源使用 本集團堅守節能减排的理念,實現綠色生產。本集團使用的主要資源主要為本集團香港辦公室及若干項目地盤所消耗的電力和水。本集團的目標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在經營中實現低碳工序和减排,致力節省資源。 # 耗水 本集團定期記錄及分析耗水量。於識別高耗水量的原因後,本集團將採取補救行動,以減少用水。多年來,本集團在其日常營運中一直致力減少用電及用水。 於報告期内的總耗水量(以立方米計)及密度載於下表: <table><tr><td>耗水量</td><td>二零二五年</td><td>二零二四年</td></tr><tr><td>總耗水量(立方米)</td><td>-</td><td>391</td></tr><tr><td>每名僱員總耗水密度(立方米)</td><td>-</td><td>12.22</td></tr></table>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與上個財政年度相比,由於本集團承接的地盤水錶項目大部分已於去年完成及於報告期内概無項目的地盤耗水須由本集團承擔,故每名僱員耗水密度已降至最低。本集團已以二零二一年為基準,發起5年排放密度減少3%的目標。本集團將繼續實施現有監察機制以確保合理有效用水。由於本集團辦公室及建築地盤的地理位置,本集團在獲得合適用途的水方面並無任何問題。 # 能源消耗 本集團的主要能源消耗為不可再生燃料(「不可再生燃料」)(直接)(包括柴油及汽油)及以電力方式購買能源。 本集團決定透過於辦公室推廣有效使用電能及採納綠色技術以盡量節約能源。例如,透過購置具有較高能效標籤的電器,本集團不斷升級設備,以提高能源效益。本集團亦鼓勵員工關閉閒置設備或於電器閒置時使用待機模式。空間系統可調至特定溫度,使用者可設定為舒適的溫度,避免浪費電能。 為尋求節能機會,本集團不時檢測及記錄能源消耗水平。本集團的總能源消耗(以千瓦時計)載於下表: <table><tr><td>能源消耗</td><td>二零二五年</td><td>二零二四年</td></tr><tr><td>購買能源(千瓦時)</td><td>49,938</td><td>62,408</td></tr><tr><td>所消耗不可再生燃料(千瓦時)</td><td>81,047</td><td>86,224</td></tr><tr><td>總能源消耗(千瓦時)</td><td>130,985</td><td>148,632</td></tr><tr><td>每名僱員總能源密度(千瓦時)</td><td>3,969.24</td><td>4,644.75</td></tr></table> 與上個財政年度相比,每名僱員總能源消耗密度減少,原因為報告期内本集團承接的地盤電力項目較少。於報告期内,本集團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方針。本集團已以二零二一年為基準,發起5年排放密度減少3%的目標。 # 環境和自然资源 為了在項目地盤及辦公室推廣綠色行動,本集團已制定若干環境體系管理慣例,致力發展有利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管理體系。 透過實施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本集團嚴謹考慮減低對環境資源造成的所有重大影響,並定期監督環境表現。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已實施慣例 - 於辦公時間外或離開工作場所時關閉電腦、影印機、機器及其他電子設備以減少電力消耗 - 將廢舊碳粉盒交回相應供應商進行回收 - 空調啟用時必須關閉所有門窗 - 在主開關附近貼上節能標誌,以提醒員工節能 最後離開的人專責檢查及關閉所有機器及設備 作為一家對社會負責任的企業,保護大自然及環境已成為本集團企業文化/核心價值的重要一環。本集團不斷尋求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影響並能同時增大利益的方法,並繼續致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 包装材料 由於其業務性質,本集團於報告期内並無生產任何製成品。因此,本集團並無為產品包裝消耗大量包裝材料。 # 人員 # 僱傭 本集團認為僱員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亦是維持企業持續發展的基石。本集團一直以包含基本薪金、激勵獎金、強制性公積金及其他附帶福利的公平及具競爭力薪酬方案,吸引及保留優秀人才,並定期檢討薪酬待遇。本集團亦有一套全面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以支持人力資源職能。該政策包括薪酬及福利、工作時間及假期、招聘及篩選、表現管理、晉升、僱傭終止、培訓及發展。 男性僱員與女性僱員人數比例大約為2.3比1(二零二四年:2.6比1)。本集團旨在透過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政策避免工作場所出現任何形式的有關年齡、性別、種族、國籍、宗教、婚姻狀況或殘疾的騷擾及歧視。以上措施有助確保所有僱員皆受平等及公平對待。 本集團一直嚴格遵守香港有關平等就業機會、童工及強制勞動的相關法律。本集團遵守營運所在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僱傭規例、相關政策及指引,包括香港的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香港法例第59Z章)等等。 本集團已制定內部程序記錄僱員資料,定期審查僱傭慣例以避免任何不合規的情況。此外,本集團在招聘過程中嚴格遵守內部招聘流程,確保不以任何形式僱用童工或強制勞動。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本集團亦致力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創建愉快工作環境,推廣正面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振奮本地勞工的精神,透過舉辦不同類型的僱員活動加強內部溝通。 於報告期内,本集團所有員工均為全職僱員。 # 僱傭關鍵績效指標(僱員)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的總員工結構 <table><tr><td>性别</td><td>30歲以下</td><td>30至50歲</td><td>50歲以上</td><td>按性別劃分 的僱員人數</td><td>僱員總人數</td><td>二零二五年 男女僱員 人數比例</td><td>二零二四年 男女僱員 人數比例</td></tr><tr><td>男性</td><td>4</td><td>7</td><td>12</td><td>23</td><td rowspan="2">33</td><td rowspan="2">2.3:1</td><td rowspan="2">2.6:1</td></tr><tr><td>女性</td><td>2</td><td>6</td><td>2</td><td>10</td></tr></table> 於報告期僱員招聘 <table><tr><td>性别</td><td>30歲以下</td><td>30至50歲</td><td>50歲以上</td><td>按性別 劃分的 僱員人數</td><td>僱員總人數</td><td>二零二五年 新聘僱員佔 僱員總人數 的百分比</td><td>二零二四年 新聘僱員佔 僱員總人數 的百分比</td></tr><tr><td>男性</td><td>2</td><td>-</td><td>2</td><td>4</td><td rowspan="2">5</td><td rowspan="2">15.2%</td><td rowspan="2">6.3%</td></tr><tr><td>女性</td><td>1</td><td>-</td><td>-</td><td>1</td></tr></table> 於報告期僱員流失(不包括建築地盤的臨時工) <table><tr><td>性别</td><td>30歲以下</td><td>30至50歲</td><td>50歲以上</td><td>按性別 劃分的 僱員人數</td><td>僱員總人數</td><td>二零二五年 僱員流失 佔僱員總 人數的比例</td><td>二零二四年 僱員流失 佔僱員總 人數的比例</td></tr><tr><td>男性</td><td>-</td><td>2</td><td>1</td><td>3</td><td rowspan="2">4</td><td rowspan="2">12.1%</td><td rowspan="2">21.9%</td></tr><tr><td>女性</td><td>-</td><td>1</td><td>-</td><td>1</td></tr></table>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健康及安全 本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其主要營運位於香港。其日常營運性質主要以辦公室為基礎,安全風險有限。本集團辦事處已配備滅火設備(包括滅火器)及參與大廈定期組織的消防演習。 本集團要求僱員嚴格遵守公司安全政策及指引,當中清楚列明工作流程、各種安全措施及指引,以及僱員有關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的責任。 本集團已制定風險評估計劃,其中包括一系列步驟,如基於現有監控及建議的風險識別、分析、評估、處理、監管及檢討等措施,以減少不被視為可接受限度內的風險。 就主要駐於項目地盤工作場所的香港僱員而言,本集團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59章)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香港法例第59I章)在項目地盤於僱員開始工作前向僱員提供「地盤安全入職訓練」。此後,根據地盤條件的變化情況,定期進行一次重溫講座。本集團亦進行工具箱座談會,旨在提高僱員對工作場所危害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香港法例第509章)的意識。 任何受傷個案(如有)均須向本集團匯報,並根據所設內部指引程序予以個別評估。隨後,本集團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按流程行事。本集團欣然報告,於報告期内本集團的意外及受傷比率極低,且並無發生致命意外,與上一財政年度相若。 健康及安全關鍵績效指標(僱員) <table><tr><td></td><td>二零二五年</td><td>二零二四年</td><td>二零二三年</td></tr><tr><td>工傷人數</td><td>-</td><td>1</td><td>1</td></tr><tr><td>香港工傷率(每百名僱員)</td><td>-</td><td>3.1</td><td>2.7</td></tr><tr><td>因工傷損失的工作日數</td><td>-</td><td>282</td><td>8411</td></tr></table> 附註1:因工傷損失的若干工作日數乃由於過往年度發生工傷。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培訓及發展 本集團認為,具備熟練技能及經專業培訓之員工為帶領業務增長及未來成功的關鍵。因此,本集團鼓勵彼等參與個人發展及工作相關的培訓課程。於報告期内,本集團編製了優質管理培訓計劃,讓員工了解最新的ISO9001標準,維持最高專業水平。該計劃包括經營過程的優質保證培訓及自供應商取得的材料的檢測保證。 於日常營運中,本集團向新僱員提供入職培訓,並讓有經驗的僱員擔任導師,指導新入職員工。本集團相信,有關安排將會是促進溝通及團隊精神、提高技術技能及管理能力以及鼓勵僱員在所有層面學習及進一步發展的最好方法。 本集團將繼續加大力度推廣員工培訓計劃,本集團相信,提供全面的培訓機會有助為企業發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儲備保障。本集團每年評估其僱員的培訓需要,以確保根據僱員的工作性質及職位向其提供適當的培訓。 於香港的培訓及發展關鍵績效指標(僱員) <table><tr><td>已受訓員工</td><td>經理級 或以上2</td><td>督導級員工2</td><td>一般員工2</td><td>接受培訓 僱員按性別 所佔百分比2</td><td>二零二五年 接受培訓 僱員所佔 整體百分比3</td><td>二零二四年 接受培訓 僱員所佔 整體百分比</td></tr><tr><td>男性</td><td>100%</td><td>-%</td><td>-%</td><td>26%</td><td rowspan="2">21%</td><td rowspan="2">28%</td></tr><tr><td>女性</td><td>100%</td><td>-%</td><td>-%</td><td>10%</td></tr></table> 附註2:相關類別已受訓僱員百分比=參加培訓的類別僱員/類別僱員人數×100 附註3:已受訓僱員百分比 $=$ 參加培訓僱員/僱員人數 $\times 100$ <table><tr><td>平均培訓時數</td><td>經理級 或以上4</td><td>督導級員工4</td><td>一般員工4</td><td>按性別 劃分的平均 培訓時數4</td><td>二零二五年 整體平均 培訓時數5</td><td>二零二四年 整體平均 培訓時數</td></tr><tr><td>男性</td><td>6小時</td><td>-小時</td><td>-小時</td><td>1.6小時</td><td rowspan="2">1.3小時</td><td rowspan="2">0.9小時</td></tr><tr><td>女性</td><td>6小時</td><td>-小時</td><td>-小時</td><td>0.6小時</td></tr></table> 附註4:整體平均培訓時數=類別培訓總時數/類別僱員人數 附註5:每名僱員平均培訓時數 $=$ 培訓總時數/僱員總人數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勞工標準 本集團一向重視並嚴格遵守營運所在地所有適用的國家法律及地方法規以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的僱用兒童政策)。本集團亦已制訂嚴謹及有系統的招聘及篩選措施,防止非法聘用童工,並確保僱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 本集團對員工的工作時間按照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範圍內作出合理安排,並根據香港相關勞動法給予有薪假期以及病假等休假福利。 於報告期内,本集團並未發現嚴重影響本集團的任何重大違反防止童工及強制勞工的相關法律法規。 # 供應鏈管理 本集團根據內部指引實施供應商管理以規管香港供應商的委聘。供應商的選擇乃根據品質和價格進行篩選和評估程序。此外,為確保供應商在品質保證、安全和環境責任等方面的能力,本集團會實地考察及進行調查,其中包括已通過ISO9001標準認證的完整質量管理體系。有關調查將根據實際需要對供應商的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品質保證能力、供應能力、安全及環境管理資格進行審查。只有符合監管要求的高質量供應商才符合資格供本集團選擇。本集團亦對供應商的整體能力、資產狀況、業務性質、行業聲譽、產品質量、貨物交付及遵守法律及法規情況進行定期評估。 隨著客戶日益關注環境問題,並強調使用環保材料的重要性,本集團將繼續承擔企業公民的責任向供應商傳達及強調相關環境問題。本集團選擇新供應商時,主要考慮因素之一為該供應商的服務或產品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最小。 我們在各分包商及供應商於完成合約後向其進行審查。如獲批的分包商或供應商發生重大不履約情況,本集團將審查彼等是否仍然適合名列於核准名單上。 # 於報告期内與本集團合作的關鍵供應商數目 <table><tr><td>地區</td><td>二零二五年</td><td>二零二四年</td></tr><tr><td>香港</td><td>56</td><td>71</td></tr></table>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產品及服務責任 本集團致力提供優質服務並確保本集團於香港的項目質素符合行業標準及可持續發展要求。此外,本集團一直致力達到更高水平。 自本集團於香港註冊成立以來,質量控制一直是建設項目的核心。在人力資源方面,本集團擁有具有豐富經驗的項目經理團隊,能夠勝任各類建設項目。在體系方面,本集團設有符合ISO9001標準認證的質量管理體系,制定程序以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檢測到的任何不合格項目。當發現不合格工程時,本集團將審查情況,並防止該等不合標準的工程繼續或再次發生。倘缺陷可能再次發生,本集團將要求分包商採取補救措施,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更加密切地監督該等工程。另外,在管理建築員工質素、原材料質量控制、地盤管理及質量管理體系等多個方面,本集團積極開展人員培訓及建立管理體系,以保證我們的項目可按時有效完成。 於報告期内,由於本集團的業務性質,本集團並無因安全及健康理由而召回供應及使用的產品。此外,並無收到有關供應及使用產品及服務對本集團營運造成重大影響的經證實投訴。 # 保護知識產權及消費者私隱 本集團明白保護知識產權及消費者私隱的重要性。本集團已為在業務營運中使用的軟件及資料取得適當許可證。 同時,本集團將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及相關法律及法規處理客戶、僱員及業務夥伴提供的所有資料,以確保該等資料受到適當保護。 # 反贪污 本集團致力於維護整全的企業文化。僱員不得索取及收受任何利益。本集團於僱員手冊中載列相關政策並引導僱員遵守操守準則。操守準則明確界定了禮物及紀念品等利益的提供及接受以及如何避免利益衝突。 董事及僱員必須在發生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時通過申報渠道向管理層作出聲明。除非取得管理層批准,否則僱員不得收取外界(例如客戶、供應商、承包商等)任何禮物。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本集團建立有效舉報程序,鼓勵員工直接向審核委員會主席舉報任何不當行為和不誠實活動,例如貪污、欺詐及其他犯罪行為。另外,本集團於僱員手冊中明確指出,如果僱員收受金錢、禮物或佣金等賄賂,本集團有權與該僱員終止僱傭合約並保留權利對該人士作出進一步追究行動。 本集團計劃定期舉行由監管機構及專業人士代表向全體董事及僱員進行有關反貪污政策及程序的培訓,以保持僱員對反貪污最佳做法的意識。 於報告期内,本集團已遵守反貪污及反洗錢相關法律及法規,且並無就對發行人或其僱員提出並已審結的貪污訴訟案件(二零二四年:無)。 # 社區投資 本集團深知對經營所在社區作出積極貢獻的重要性,並將社區的利益視為其社會責任之一。本集團認為企業和社區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企業發展對社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具主導作用,如提供就業機會、增加税收等。企業發展同時也離不開社區的支持與幫助。為了更充分履行社會責任,本集團高度關注環境、健康問題,並在必要時贊助相關活動或組織。 為加強與社會聯繫,本集團已向香港城北扶輪社社會服務基金有限公司作出捐款。本集團將繼續探索其他方式為社區作出更多貢獻,並致力促進建立健康及可持續發展的社會。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環境績效指標於下表概述: # 環境績效指標 層面A1:排放物 <table><tr><td>績效指標</td><td></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td></tr><tr><td rowspan="7">排放物</td><td>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噸)</td><td>0.0047</td><td>0.0033</td><td>關鍵績效指標A1.1</td></tr><tr><td>硫氧化物(SOx)排放總量(噸)</td><td>0.0001</td><td>0.0001</td><td>關鍵績效指標A1.1</td></tr><tr><td>顆粒物(PM)排放物總量(噸)</td><td>0.0004</td><td>0.0002</td><td>關鍵績效指標A1.1</td></tr><tr><td>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範圍一(噸)</td><td>22.24</td><td>23.67</td><td>關鍵績效指標A1.2</td></tr><tr><td>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範圍二(噸)</td><td>29.96</td><td>38.26</td><td>關鍵績效指標A1.2</td></tr><tr><td>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範圍三(噸)</td><td>3.65</td><td>6.73</td><td>關鍵績效指標A1.2</td></tr><tr><td>每名僱員溫室氣體密度(噸)</td><td>1.69</td><td>2.15</td><td>關鍵績效指標A1.2</td></tr><tr><td rowspan="3">無害固體廢棄物</td><td>於政府廢物處理設施處理的 總惰性建築廢物(噸)</td><td>2,652.50</td><td>7,427.10</td><td>關鍵績效指標A1.4</td></tr><tr><td>於政府廢物處理設施處理的 總混合建築廢物(噸)</td><td>479.60</td><td>429.27</td><td>關鍵績效指標A1.4</td></tr><tr><td>每名僱員無害固體廢棄物排放密度 (噸)</td><td>94.91</td><td>245.51</td><td>關鍵績效指標A1.4</td></tr><tr><td>層面A2:資源使用</td><td></td><td></td><td></td><td></td></tr><tr><td>績效指標</td><td></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td></tr><tr><td rowspan="3">能源</td><td>總能源消耗(千瓦時)</td><td>130,985</td><td>148,632</td><td>關鍵績效指標A2.1</td></tr><tr><td>每名僱員總電力消耗</td><td></td><td></td><td></td></tr><tr><td>密度(千瓦時)</td><td>3,969.24</td><td>4,644.75</td><td>關鍵績效指標A2.2</td></tr><tr><td rowspan="3">水</td><td>耗水總量(立方米)</td><td>-</td><td>391</td><td>關鍵績效指標A2.2</td></tr><tr><td>每名僱員總耗水密度</td><td></td><td></td><td></td></tr><tr><td>(立方米)</td><td>-</td><td>12.22</td><td>關鍵績效指標A2.2</td></tr></table>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 社會績效指標 層面B1:僱員 <table><tr><td>績效指標</td><td colspan="2"></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td></tr><tr><td rowspan="3">於九月三十日的總員工 結構</td><td>性別</td><td></td><td></td><td></td><td>關鍵績效指標B1.1</td></tr><tr><td>-男性僱員</td><td></td><td>23</td><td>23</td><td></td></tr><tr><td>-女性僱員</td><td></td><td>10</td><td>9</td><td></td></tr><tr><td rowspan="3">僱員招聘</td><td>性別</td><td></td><td></td><td></td><td>關鍵績效指標B1.1</td></tr><tr><td>-男性僱員</td><td></td><td>4</td><td>2</td><td></td></tr><tr><td>-女性僱員</td><td></td><td>1</td><td>-</td><td></td></tr><tr><td rowspan="3">僱員流失</td><td>性別</td><td></td><td></td><td></td><td>關鍵績效指標B1.2</td></tr><tr><td>-男性僱員</td><td></td><td>3</td><td>6</td><td></td></tr><tr><td>-女性僱員</td><td></td><td>1</td><td>1</td><td></td></tr><tr><td colspan="6">層面B2:健康與安全</td></tr><tr><td>績效指標</td><td></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二零二三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td></tr><tr><td>工傷人數</td><td></td><td>-</td><td>1</td><td>1</td><td>關鍵績效指標B2.1</td></tr><tr><td>香港工傷率(每百名僱員)</td><td></td><td>-</td><td>3.1</td><td>2.7</td><td>關鍵績效指標B2.1</td></tr><tr><td>因工傷損失的工作日數</td><td></td><td>-</td><td>282</td><td>8416</td><td>關鍵績效指標B2.1</td></tr></table> 附註6:因工傷損失的若干工作日數乃由於過往年度發生工傷 #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層面B3:發展及培訓 <table><tr><td>績效指標</td><td></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td></tr><tr><td>已受訓僱員百分比</td><td>接受培訓僱員百分比</td><td>21%</td><td>28%</td><td>關鍵績效指標B3.1</td></tr><tr><td>每名僱員平均受訓時數</td><td>按性別劃分的平均受訓時數</td><td>1.3</td><td>0.9</td><td>關鍵績效指標B3.2</td></tr><tr><td colspan="5">層面B5:供應鏈管理</td></tr><tr><td>績效指標</td><td></td><td>二零二五年 數據</td><td>二零二四年 數據</td><td>聯交所ESG報告 指引關鍵績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