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越南个税与电子发票新规对中国出海企业影响总结 ## 核心内容 越南于2026年7月1日全面实施新一轮税制改革,包括《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及增值税法修正案在内的多项法规落地。该改革通过提高预扣门槛、简化汇算流程、扩围免税福利、提升专项扣除额度、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制度等措施,旨在减轻劳动者与小微经营者税负,同时增强税收征管的数字化与精细化。 ## 主要观点 - **减负与数字化并重**:改革既减轻了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税负,也通过电子发票制度提升征管效率。 - **制度成熟与征管升级**:越南税制改革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电子发票制度对标OECD“税收征管3.0”范式,征管体系向数据直连演进。 - **影响广泛且直接**:中国对越投资与贸易规模庞大,制造业与数字经济高度嵌入越南市场,税改对在越企业影响深远。 - **合规要求前移**:企业需提前规划税务合规,尤其是电子发票管理、受抚养人登记、薪酬结构优化等方面。 ## 关键信息 ### 一、新规详解 #### (一)法律框架与生效安排 - 法律层:新《个人所得税法》(第109/2025/QH15号)、新《税收征管法》(第108/2025/QH15号)、增值税法修正案(第149/2025/QH15号)自2025年底开始实施。 - 法令层:第253/2026/ND-CP号(个税实施细则)、第254/2026/ND-CP号(电子发票新规)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 通告层:财政部第87/2026/TT-BTC号与第91/2026/TT-BTC号通告为配套文件。 - 家庭扣除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先行适用,与7月1日起实施的预扣与福利新规存在时间差。 #### (二)个税减负:预扣门槛与汇算简化 - **预扣门槛提高**:未签劳动合同或合同期限少于3个月的个人,单次收入预扣门槛由200万越盾提升至500万越盾。 - **汇算义务豁免**:满足月均附带收入不超过1,500万越盾且已按10%全额扣缴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三)免税福利扩围:餐补与住房 - **餐补免税限额上调**:从73万越盾/人/月提高至120万越盾/人/月。 - **住房福利免税无地域限制**:企业自建宿舍可享受免税,不再局限于工业园区、经济区或困难地区。 #### (四)扣除扩容:教育、医疗、养老与受抚养人 - **教育**:学费及职业技能培训费每年最高扣除2,400万越盾。 - **医疗**:医保福利内的体检、治疗费用每年最高扣除2,300万越盾。 - **养老**:补充养老保险与寿险缴款扣除限额提高至每月300万越盾。 - **受抚养人**:月收入低于300万越盾的方可申报扣除,登记截止日为纳税年度12月31日前。 #### (五)电子发票:平台纳管与行业扩围 - **注册通道调整**:外国供应商需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以实现境外开票、境内抵扣。 - **无税码发票适用行业明确**:仅限B2C交易,如电力、电信、医疗、电商等。 - **企业间交易须使用带税码发票**:增强税务可追溯性,防止凭证流失。 #### (六)个体与家庭企业征管从严 - **年收入超10亿越盾的个体户须使用带税码发票**。 - **零售类家庭企业**无需重复登记收银机发票。 - **合作经营中各方需互开发票确认收入分配**,堵住税务流失。 ## 改革逻辑研判 1. **从加税扩基转向精细化制度设计**:通过技术参数调整实现政策目标,而非直接提高税率或扩大税基。 2. **对标OECD税收征管3.0**:电子发票全量化是征管3.0的核心特征,越南正向该模式靠拢。 3. **落实2030税收改革战略**:电子发票制度是实现98%电子申报比例的关键基础设施。 ## 对中国出海企业的影响 ### (一)制造业与园区企业 - 住房福利免税无地域限制,提升企业福利筹划空间。 - 餐补免税限额上调,企业可灵活组合现金与实物形式福利。 - 扣除扩容降低员工对名义工资的依赖,优化用工成本结构。 ### (二)电商与平台企业 - **跨境数字交易凭证闭环**:允许外国供应商在越南登记开票,实现境外开票、境内抵扣。 - **平台代扣与凭证责任加重**:电商交易需使用无税码发票,平台需承担开票基础设施职能。 - **三流一致成为税务稽查标配**: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需一致,企业需提前梳理凭证缺口。 ### (三)工程承包与劳务企业 - **预扣门槛提高**:500万越盾以下报酬无需预扣,改善现金流。 - **汇算义务豁免**:月均附带收入不超过1,500万越盾且已按10%扣缴的,可免汇算。 ### (四)小微经营者与个体商户 - **年收入超10亿越盾的个体户需使用带税码发票**,可能引发渠道费用上涨或分销集中。 - **合作合同需前置开票条款**,避免收入账外流转。 - **零售类家庭企业**可免于重复登记收银机发票。 ### (五)财务共享与税务合规体系 - **开票时点规则调整**:企业需按越南新规调整财务核算节点。 - **押金免开票**:改变以往“收押金即挂往来+开票”的做法,需重新界定押金与应税收入边界。 ## 风险提示 1. **新旧衔接期执行口径差异**:地方税务局对预扣门槛、汇算豁免等政策理解可能不一致。 2. **时间错配风险**:家庭扣除标准自1月适用,而预扣与福利新规自7月适用,需分段测算。 3. **中越口径差异**:越南“家庭企业”“经营户”概念与中国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不完全对应。 4. **资料管理前移**:受抚养人登记、员工福利佐证材料需提前留存。 5. **合作经营模式争议**:各方对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可能存在分歧,存量合同存在追溯调整风险。 6. **配套文件动态更新**:部分边缘场景执行指引可能在下半年出台补充文件。 ## 对策建议 1. **重检薪酬福利结构**:优化餐补、住房福利设计,以非现金形式替代部分现金涨薪。 2. **建立受抚养人登记台账**:确保员工足额享受扣除额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3. **重构供应商发票凭证链**:优先选择符合越南电子发票要求的供应商,核验开票资质。 4. **升级收银与开票系统**:涉及零售、餐饮、酒店等企业需部署带税码或收银机发票系统。 5. **修订合作合同税务条款**:明确代表方开票与各方互票确认规则,作为商务谈判必备条款。 6. **用足预扣门槛新政**:梳理劳务报酬支付清单,对500万越盾以下支付免于预扣,简化流程。 ## 参考资料 - EY Vietnam. Decree 253/2026/ND-CP providing guidanc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109/2025/QH15. - KPMG Vietnam. Decree 254 and Circular 91 on Electronic invoices. - PwC Vietnam. Decree guid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2025 Personal Income Tax Law. - Baker McKenzie. Vietnam: Tax Administration, PIT and VAT Laws. - Deloitte Vietnam. Tax Alert: Update on Decree No. 70/2025/ND-CP regulating invoices and records. - OECD. Tax Administration 3.0 and Electronic Invoicing: Initial Findings. - 中国商务部.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越南(2025年版). - Vietnam Briefing. Asia Manufacturing Index 2026. - 越南政府. 第508/QD-TTg号决定: 至2030年税收制度改革战略.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淮海中路622弄7号308室 - 联系电话:021- 33165460 - 联系邮箱:zbzh@sh-pop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