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荣大-发行人存在知识产权相关的未决诉讼_是否需要解决后再申报_16页_1mb
报告摘要
未决知识产权诉讼分析总结
核心问题
- 发行人存在知识产权相关未决诉讼,是否需解决后再申报。
- 带相关诉讼申报是否可行及关键条件。
报告核心结论
- 发行人可带知识产权相关未决诉讼申报,无须解决后再申报。
- 关键条件: 未决诉讼不构成发行的法律障碍,且不能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法规依据
-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要求保荐机构与律师充分论证诉讼事项是否为法律障碍,尤其关注:
- ① 发明专利产权或核心商标纠纷的实质影响;
- ② 是否导致关键产品/业务不能销售/运营;
- ③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
- ④ 是否触犯发行条件的否决性条款。
审核关注要点
审核期间应重点关注:
- 诉讼背景及原因
- 对经营的影响(诉讼金额、涉案产品销量、持续性等)
- 论证不构成障碍的充分性(法律意见、专利稳定性分析报告、专利权有效期等)
- 信息披露及风险因素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诉讼进展及其应对措施
- 在连续多轮问询中动态更新信息
市场案例分析
- 案例1 (A公司 - 专利纠纷):
- 技术背景: 发行人研发左奥硝唑原料与制剂,与圣和药业存在2项发明专利争议。
- 诉讼焦点:
- 圣和指控: 发行人生产销售的左奥硝唑片涉嫌侵害ZL200510083517.2/ZL200510068478.9两项专利。
- 法院判决: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 知识产权局裁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原判决显示两项专利创造性判定错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尚未出结果。
- 发行人应对:
- 主要产品报告期销量低、诉讼金额小;
- 控股股东同意补偿潜在损失;
- 主张核心技术由自身研发、专利有效性存疑;
- 若败诉,涉案产品将在2025年专利有效期届满后才能上市销售,对公司造成短期损失机会;
- 申报结果: 符合发行条件,未构成法律障碍。
- 案例2 (B公司 - 商号/商标与著作权纠纷):
- 基本情形:
- 作为诉方发起大量商标/商号侵权诉讼;
- 面临著作权侵权诉讼(艾可**),涉诉金额不高于100万元。
- 应对策略:
- 强调索赔金额小;
- 影响有限(销售占比低);
- 未计提预计负债,明细权责清晰;
- 申报结果: 符合发行条件,未构成法律障碍。
- 基本情形:
总结
- 根据案例和法规,带未决知识产权诉讼申报是可行的。
- 成功关键点:
- 做细诉讼过程信息披露,特别是对经营活动的实际影响分析。
- 获取权威法律意见,论证其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 动态更新庭审信息,应对己方不利因素,降低诉讼对公司形象和盈利能力的潜在损害。
- 合法合规化解风险,尽可能保留主营业务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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