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申万宏源-国际经验与配置专题报告之二十_债转股_加速_还是需要注意几点_11页_647kb
报告摘要
债转股政策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6年8月,中国启动新一轮“债转股”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避免1998年“债转股”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资产沉淀、企业扭亏不稳定以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此次政策强调“市场化、法治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不兜底,体现了政策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主要观点
- 政策目标转变:从1998年以解决国企亏损和不良资产为主,转变为当前以降低整体经济杠杆率、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为目标。
- 对象范围扩大:此次债转股不仅针对不良资产,还涵盖关注类和正常类贷款,甚至考虑地方政府债务,强调“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 市场化运作:债转股由商业银行主导,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强制“拉郎配”,不承担损失。
- 政策实施风险:若经济环境不佳、企业经营未改善或债权标准不明确,债转股可能演变为“不良股权”,导致风险积聚。
关键信息
1. 债转股最新动向
- 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提出通过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相关文件起草中。
- 2016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可能入选首批试点。
- 2016年8月: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基本落地,成为首轮试点案例之一。
- 政策原则:市场化、法治化,强调政府不兜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防止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
2. 债转股历史对比
1998年债转股背景与成效
- 背景:受东南亚金融危机、洪灾及经济结构失调影响,中国经济进入通缩周期。
- 政策目标:三年国企脱困,改善财务状况,推动企业扭亏,防范金融风险。
- 实施方式: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主导,处理不良贷款,转为股权。
- 成效:
- 减少利息负担,80%企业扭亏为盈。
- 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 推动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有效化解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实现金融风险控制。
两次债转股的差异
- 对象范围:1998年主要针对不良资产,本轮扩大至关注类、正常类贷款。
- 运作主体:1998年由AMC主导,本轮由商业银行主导,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 政策目标:1998年为国企脱困,本轮为降低杠杆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政策理念:1998年以事后补救为主,本轮更注重事前防范和企业长期发展。
3. 债转股成功实施的保障条件
- 专业化资本对接:
- 需要专业机构参与,避免简单包装。
- 资本运作周期长,需未来资本市场承接风险资产。
- 中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具备巨大发展空间。
- 经济和企业经营好转配合:
- 若经济复苏、企业盈利改善,债转股可顺利退出。
- 若经济持续低迷、企业亏损加重,债转股可能陷入困境。
- 严格界定债权标准:
- 债转股应仅限于有发展潜力、暂时困难的企业。
- 对僵尸企业、过剩产能行业应坚决退出,避免不良债权转化为不良股权。
总结
本轮“债转股”政策在1998年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和专业化,避免政策干预和道德风险。政策实施需依赖良好的经济环境、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明确的债权标准。尽管有积极前景,但也存在风险,需警惕不良资产转化为不良股权的可能性,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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