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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资料接收要求及注意事项总结
引言
2022年11月,《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年第110号)》发布,明确电子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光盘技术要求等。2024年3月,更新《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并开始严格执行,所有资料需在此日期后符合新标准。
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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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管理
- 原料药、药用辅料、包材等需独立申请编号(如YLD+年份+流水号),确保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申请号一致,且申请号信息在系统中唯一。
- 编号格式为3位字母+8位数字,共11位,误用可能导致预审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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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提交规范
- 必须使用一次性写入光盘(CD-R、DVD+R),禁止双面光盘或粘贴标签。
- 光盘封面需打印申请号、资料类型、数量等信息,标明校验和(SM3验证值),确保与电子系统的填写信息一致。
- 文件目录需包含索引文件,所有文件必须被正确引用,否则导致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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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要求
- 光盘容量不超过135.91MB,仅支持PDF格式(版本1.4-1.7或PDF/A格式),不得带有安全锁或密码保护。
- 文件命名规范,目录结构清晰,索引文件必须存在。
验证流程
采用自动化验证系统,对光盘内容、可读性、病毒检测进行检查:
- 未通过验证的处理:光盘将被销毁,申请人需修正后重新提交。
- 查询方式:通过“申请人之窗”系统可实时查看状态和验证报告。
重点提示
- 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自2024年3月1日起,不符合新要求的光盘将直接被拒收。
- 自检建议:使用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提前检测病毒、格式和引用完整性,并修正问题。
- 常见错误:
- 光盘损坏、格式不符、容量超标。
- 文件命名错误、未建立索引或文件未被引用。
- PDF带有附件或安全设置、格式不对。
资料管理注意事项
- 提交的套数与申报一致,除核查需外,其他不再单独提供光盘。
- 光盘盒封面必须标注用途(如“供核查使用”),系统信息与光盘实际内容需完全匹配。
总结
电子申报是药品注册的常态化管理方式,申请人需特别关注申请编号规范、光盘介质要求、文件格式与验证标准。建议通过官方“申请人之窗”系统提前完成自检,借助电子工具优化资料格式,确保顺利通过验证并进入后续审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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