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东方金诚-交易商协会发文强化债券发行业务规范_剑指非市场化发债乱象_3页_343kb
报告摘要
债券发行业务规范强化总结
背景与目的
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解决债券发行业务中存在的非市场化发行问题,如发行定价不审慎、低价包销换取市场份额等。
主要监管要求
《通知》提出八方面监管要求,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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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 发行人应采用市场化原则设定承销机构比选评分指标,评分不得与发行利率挂钩。
- 实现承销业务与其他业务的有效隔离,防止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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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发行规范
- 参与方不得有欺诈或串通行为。
- 发行前预公告时间应于信息披露前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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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记建档发行规范
- 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发行利率区间,参考国债、政金债及其他可比利率等。
- 鼓励金融机构配合询价,促进价格发现。
- 禁止通过配售谋取不正当利益。
- 明确承销团分工和利率调整机制。
- 簿记建档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受不可抗力或技术故障影响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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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业务规范
- 余额包销不得挤占有效申购量,包销利率应不高于有效申购上限。
自律管理
- 交易商协会加强日常监测和自律评价。
- 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提高监管效率。
非市场化发行主要类型
- 综合业务合作发行(综收发行):通过存贷等返利影响定价。
- 结构化发行:发行人为自身融资而参与结构化产品。
- 代持发行:通过私募基金代持降低票面利率。
- 承销商返费发行:承销商为拉动业务而降低利率并返还费用。
原因分析
非市场化发行源于利益驱动,涉及发行人、投资人及承销机构多方操作。
影响与展望
《通知》提升了监管透明度,整肃市场,有利于债券定价市场化,长期推动高收益债市场发展,但短期内可能抑制信用债发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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