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未知机构-北交所必备手册(2021年版)+-一文起底交易所的前世今生_22页_1mb
报告摘要
北交所制度规则分析总结
一、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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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与开市时间
北交所于2021年9月2日正式注册成立,10月30日公布主要制度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此日期为正式开市日期。 -
股权结构与组织架构
北交所注册资本为10亿元,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最终归属证监会。北交所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一位法定代表人(徐明),目前与10家券商及71家存量精选层公司合作,首批共有81家上市公司。 -
投资者与交易准备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2日,约210万投资者预约开通权限,总计400万以上投资者可参与。累计有112家券商成为会员。
二、市场定位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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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目标
坚守“一个定位”(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处理“两个关系”(错位发展沪深交易所,统筹协调与新三板衔接)、实现“三个目标”(打造主阵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激发多层次市场活力)。 -
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北交所秉持“更早、更小、更新”的理念,与科创板(专注硬科技)、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共同构建多元化资本市场体系。 -
层次结构
以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为培育平台,构成“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并支持与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
三、核心制度规则
1. 发行上市审核流程
- 发行上市: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北交所审核(2个月内),包含受理、问询、上市委审议;证监会注册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再融资审核:5个工作日内提交→北交所审核(2个月内),15个工作日注册决定。
2. 上市及再融资制度
- 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 必须为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 要求满足“四套市值+财务指标”标准之一。
- 禁止金融、地产、产能过剩、教培类企业;对实控人、董监高等人员有三年负面清单约束。
- 非公开发行(定增)要求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均价80%。
- 主体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特定对象或机构投资者。
- 融资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10%,可简化流程。
3. 投资者准入与交易规则
- 投资者门槛:需满足年均资产50万元+24个月交易经验,低于科创板水平,高于原精选层(100万元)。
- 交易机制规则:
- 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30%,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
-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前日95%,买入不高于105%。
- 设临时停牌机制(涨跌幅达30%/60%即暂停10分钟)。
四、主要禁止行业
- 未经许可,金融业、房地产业、产能过剩行业、淘汰类及教培类企业不得在北交所挂牌上市。
- 对于科创板,政策也有房企与金融类企业发行限制。
五、持续监管要点
- 公司治理机制
- 配套表决权差异安排但严控滥用;对董监高要求强化责任,制定报告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制度
- 要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及时公开,规定定期报告需要审计。
- 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
- 规定披露标准,重大交易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 退市安排
- 定义标准:如连续面值低于面值、净利润亏损且营收低、财务造假、净资产为负等情形触发退市。
以上规则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融资通道,同时严控合规风险,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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