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西北电网侧集中式共享储能应用新格局-2022.9可公开版本_37页_2mb
报告摘要
开创西北电网侧集中式共享储能应用新格局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档分析了西北地区电网侧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的现状、市场前景、盈利模式及面临的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推动储能技术在西北地区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优化电力系统运行。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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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院简介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北院)成立于1956年,是大型国有企业,具备多项甲级资质,专注于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等领域,在新能源和储能领域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影响力。 -
储能项目现状
- 西北地区已启动多个储能项目,包括甘肃瓜州莫高、敦煌储能电站、张掖民乐共享储能电站、甘州区共享储能电站,以及格尔木储能电站。
- 项目多数处于待开工或施工阶段,部分已进入并网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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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储能市场前景
- 西北五省区(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储能规模预测到2025年将达2525万千瓦(2920万千瓦),其中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和新疆均有明确的储能发展计划。
- 各省政策鼓励集中式储能建设,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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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模式分析(甘肃、青海)
- 调峰收益:甘肃和青海均设有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甘肃调峰单价为0.5元/kWh,青海调峰单价为0.7元/kWh,储能电站可通过参与调峰市场获得收益。
- 调频收益:甘肃和青海均支持储能电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青海调频里程报价上限为12/MW。
- 租赁收益:目前尚无明确政策支持,但其他省份如河南有相关补贴政策,为储能提供了潜在收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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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评价
- 青海省储能项目收益模式多样,包括调峰收益、调频收益及租金收益,其中调峰单价提升至0.7元/kWh后,全投资IRR可达11.70%,资本金IRR可达30.25%。
- 甘肃布隆吉储能电站2021年实现调峰收益3000万元,调频收益3451万元,合计收益达7614万元。
关键信息
西北五省区储能规模预测
| 省份 | 2020年(实际) | 2025年 | “十四五”新增 |
|---|---|---|---|
| 陕西 | 0 | 600 | 600 |
| 甘肃 | 6 | 670 | 664 |
| 青海 | 36 | 205 | 169 |
| 宁夏 | 0 | 530 | 530 |
| 新疆 | 6 | 520 | 514 |
| 合计 | 48 | 2525 | 2477 |
甘肃省政策
- 鼓励在建风光电项目按河西五市配置10%-20%储能设施,其他地区配置5%-10%。
- 新能源项目必须与储能同时投运。
青海省政策
- 推行“四个统一”模式: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运营。
- 对“新能源+储能”项目给予每千瓦时0.10元的运营补贴,若使用本省产储能电池60%以上,额外增加0.05元补贴。
- 2022年启动1GW级共享储能电站建设,单站规模200MW,储能时长4小时。
新疆政策
- 鼓励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的储能项目,允许配建4倍规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 对新能源项目给予电价支持,以市场均价为基础,当实际交易电价低于市场均价时,按价差给予支持。
宁夏政策
- 在吴忠、中卫、宁东基地开展新型储能试点,单个项目规模不超过100MW/200MWh。
- 给予试点项目0.8元/kWh的调峰服务补偿价格,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
面临的问题
- 政策不完善:储能参与电力服务的公允价值和盈利机制尚未成熟,市场化交易细则缺乏。
- 成本高:电化学储能成本仍较高,导致项目IRR偏低,影响投资积极性。
- 技术与标准不足:大容量储能电站(如500MW/1GWh)在工程设计方面存在诸多挑战,缺乏统一的行业和设计标准。
对策建议
- 加强政策研究与规划:结合各省资源禀赋和电力系统特点,制定科学的储能发展路径,明确各省储能需求。
- 推动市场化交易机制建设: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探索多种盈利模式,提升储能项目经济性。
- 推广集中式共享储能模式:以电网为纽带,实现源网荷各端储能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 加强大容量储能技术研究:针对吉瓦级储能电站,研究系统方案、降低站用电率、提升系统效率,解决消防和EMS等关键问题。
结论
西北地区电网侧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政策支持、市场机制建设和技术创新,有望实现储能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新能源的深度消纳。未来,随着辅助服务市场的完善和共享模式的推广,西北电网侧储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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