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022年合集)-普华永道_76页_10mb
报告摘要
中国企业需及时洞悉ISSB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的细则要求(2022年合集)
ISSB(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自2021年成立后,快速推进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准则(ISDS)制定,2022年3月发布首批两份征求意见稿,涵盖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S1)与气候相关披露(S2),并计划2023年上半年定稿。准则以TCFD框架的四大支柱(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为基础,要求企业披露气候变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影响。
关键挑战包括:
- 温室气体核算复杂性:需选择契合范围1-3排放核算方案,尤其是范围3(价值链排放)涉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供应链数据,企业需建立数据收集机制并应对不同地区排放因子差异。
- 气候情景分析应用:ISSB明确要求企业进行气候韧性评估,但尚未提供各行业具体操作指南,需企业自行掌握方法论及工具。
- 数据质量与合规成本:范围3排放核算的主观性和数据更新要求可能增加管理流程的复杂性及合规成本,需平衡信息可靠性与可操作性。
ISSB对细则的再讨论包括:
- 范围3排放核算:取消强制披露排放强度要求,保留温室气体总量披露,且使用IPCC最新增温潜势值(GWP100)统一核算标准。
- 气候情景分析:定性分析作为最低要求,但需结合企业实际选择情景模型,并参考《巴黎协定》一致情景。
- 可比信息更新:仅当历史估计变更时需更新可比数据,但需提供具体说明以避免误解。
- 行业细分标准:取消附录B强制分行业披露,但保留与其他框架(如SASB)的协同性建议,未来可能逐步制定全球适用性行业指南。
普华永道建议企业提前应对:
- 建立ESG战略框架:整合绿色金融、气候风险管理与可持续目标,优先覆盖供应链上下游数据。
- 分阶段实施:第一年聚焦范围1-2排放披露,第二年逐步引入范围3定性信息,第三年完善定量分析及情景应用。
- 优化数据管理:采用数字化系统追踪排放数据,提升碳核算准确性和效率,并探索第三方鉴证路径以增强可信度。
- 适应区域差异:结合中国双碳政策及地方性披露要求,灵活调整核算方法,如使用发改委行业指南补充国际标准。
ISSB未来计划纳入自然相关(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与公正转型议题,同步推动与GRI、TCFD等框架的协同统一。中国企业应关注准则落地后的执行细节,及时调整内部流程及信息披露能力,以应对全球可持续性披露趋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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