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2026年02月12日 # 支持“五碳”建设绿色金融全面纳入国家战略体系 ——绿色金融发展年度报告 (2026) # 相关研究 《融合化、转型化、市场化—— 绿色金融发展年度报告 (2025) 》 2025/05/15 # 证券分析师 曾培春 A0230524070011 zengpc@swsresearch.com 龚芳 A0230520080007 gongfang@swsresearch.com 王婧文 A0230524060001 wangjw@swsresearch.com # 联系人 王婧文 A0230524060001 wangjw@swsresearch.com 2025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六大特点。一是绿色金融标准统一与边界扩围,多部门协同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二是转型金融成为发展核心,覆盖范围持续扩容,部分绿色金融改革重点地区出台了地方层面转型金融标准。三是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创新发展,ESG投资与被动产品发展助力资本市场引入中长期绿色资金,组合化、跨市场产品持续涌现。四是绿色金融多双边国际合作务实推进。我国参与发起并积极参加绿色金融多边合作平台,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金融合作。五是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绿色项目识别和风险管理效率,数字人民币支持绿色消费等场景加速落地。六是碳金融市场建设提速。碳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成交价格则有所下滑。碳市场运行机制优化,并推动市场标准国际互认。 -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正呈现出从“规模赶超”向“量质齐升”转型的特征,面临绿色金融规模大但供给效率不强,绿色产品创新不足、绿色融资期限错配、绿色溢价不显著等转型阵痛。同时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也是当前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整体来看,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政策重视度以及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都呈现持续提升的态势。随着绿色金融全面纳入国家战略体系,预计2026年绿色金融发展将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2026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有望呈现自身市场体系加速完善与对实体经济赋能持续提升的双重改善趋势。“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绿色金融纳入国家战略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等重要会议及文件均高度重视绿色转型发展的资金支持与制度保障。从绿色金融市场自身的发展看,有望呈现五大趋势。一是绿色金融的基础制度加速完善,产品碳足迹等“五碳”政策制度落实进程加速,绿色金融已成为财政金融协同的重要领域。二是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绿色直接融资发展加速,推动各类绿色金融工具结构加速优化。三是绿色溢价的激励效应有望增强,市场主体对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定价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四是绿色资产证券化与融合型绿色金融产品将成为产品创新的两大新主线。五是碳金融市场活跃度提升,“绿电-绿证-碳市场”三者联动机制趋于成熟。 - 从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看,在以下五个领域有望实现突围发展。一是绿色与数字、科技加速融合,金融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二是绿色金融加速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转型金融成为发展重点。三是绿色金融侧重服务新兴及未来产业发展,持续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提高产业链及企业的绿色竞争力。四是绿色金融加大服务贸易开放的力度,具备跨境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将占据发展优势,帮助企业降低出海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五是绿色金融着力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金融的重要性,共同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缩小东中西部的收入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风险提示:国内绿色金融政策推进力度不及预期、相关标准落地与监管要求存在调整可能;国际绿色金融合作及跨境规则协同存在不确定性;绿色金融产品易受市场环境、碳价波动、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定价波动;绿色项目合规性、气候转型、数据披露等存在潜在风险。 # 目录 # 1.2025年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六大特点 4 1.1绿色金融标准统一与边界扩围 4 1.2转型金融成为发展重点,覆盖范围持续扩容 5 1.3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创新发展 5 1.4绿色金融多双边国际合作务实推进 1.5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 1.6 碳金融市场建设提速 9 # 2.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整体服务效能还不高 10 # 3. 2026年绿色金融全面纳入国家战略体系 11 3.1 绿色金融成为财政金融协同的重要领域 12 3.2绿色金融市场呈现出规模与结构双优化发展态势 12 3.3信息披露及人工智能提高绿色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13 3.4 绿色资产证券化与融合型绿色金融产品将成为产品创新的两大新主线 14 3.5 碳金融市场活跃度提升,推动“绿电-绿证-碳市场”联动发展....15 3.6金融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 16 3.7 加大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更好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7 3.8加大对绿色基础技术的金融支持,更好服务绿色技术创新 17 3.9加快建立绿色贸易金融保障体系,更好服务绿色出海 18 3.10可持续金融框架不断延伸,更好服务生态多样性发展 19 # 图表目录 图1:2025年碳排放配额成交量较2024年有所提升 图2:2025年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下降 9 表 1: 2025 年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与指引 表 2: 2025 年绿色金融首创产品 表 3: 近两年上交所发行绿色 ETF 规模持续提升 表 4:碳市场、绿电市场与绿证市场的衔接情况. 15 # 1.2025年绿色金融发展呈现六大特点 # 1.1 绿色金融标准统一与边界扩围 绿色金融标准与产品界定范围统一。2025年3月央行发布全国首个绿色金融国家标准《绿色金融术语》,首次统一了绿色金融相关术语的定义和分类,为金融机构、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的技术指引,有助于解决此前因概念模糊导致的实践分歧。进一步规范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促进信息披露透明化,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标准化支撑。2025年6月央行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界定范围,并新增绿色消费、绿色贸易等类别,将绿色金融支持领域从生产环节拓展至贸易、消费环节,首次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覆盖,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有效供给提供了明确指引。通过将目录的三级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关联,构建了更便于实际应用的分类指南。创新性地引入温室气体减排贡献标识,使金融支持与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更精准耦合。前瞻性地拓展支持范围,将金融支持从核心产业领域延伸至贸易流通、终端消费等关键环节。绿色金融从单纯支持绿色项目向同时支持高碳行业低碳转型转变,创新碳足迹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等产品。并针对绿色工厂、绿色电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具体场景出台专项政策,打通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精准对接通道。 多部门协同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2025年在国务院指导下,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工信部等多部门协同,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2025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与央行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系统性指南。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提出资本市场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12月生态环境等七部委发布粤港澳、京津冀、长三角三大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为建设区域一体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指引。 表 1: 2025 年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与指引 <table><tr><td>时间</td><td>发布部门</td><td>政策名称</td><td>政策要点</td></tr><tr><td>2025年1月</td><td>金融监管总局、央行</td><td>《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td><td>为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系统行动指南,将转型金融与气候风险管理纳入核心框架</td></tr><tr><td>2025年2月</td><td>证监会</td><td>《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td><td>构建资本市场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引导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td></tr><tr><td>2025年3月</td><td>国务院</td><t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td><td>从国家层面确立绿色金融在金融强国建设中的战略定位</td></tr><tr><td>2025年3月</td><td>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td><td>《绿色金融术语》</td><td>统一了绿色金融相关术语的定义和分类,为金融机构、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的技术指引</td></tr><tr><td>2025年6月</td><td>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td><td>《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td><td>统一绿色信贷、债券、保险资产等金融工具认定标准,解决政策过渡期分类错配问题</td></tr><tr><td>2025年8月</td><td>央行等七部门</td><td>《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td><td>将绿色金融与新型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建设</td></tr><tr><td>2025年12月</td><td>工信部、央行</td><td>《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td><td>打通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的精准对接通道,推动绿色工厂成为绿色低碳转型的标杆</td></tr><tr><td>2025年12月</td><td>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td><td>三大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td><td>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与跨境合作;京津冀强化区域协同与气候投融资;长三角聚焦绿色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协同,共同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td></tr></table> 资料来源: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务院等,申万宏源研究 # 1.2转型金融成为发展重点,覆盖范围持续扩容 转型金融标准明确,相关产品扩容。央行以市场化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优先支持技术先进、碳减排效益显著的领域,推动出台转型金融标准。2025年央行牵头制定的钢铁、煤电、建材、农业四大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已在20多个省市开展试用,第二批冶金、石化等七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正加快研制。截至2025年8月末,试用地区实际发放转型贷款约670亿元,银行授信规模达1250亿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为转型金融预留接口,明确区分“绿色项目”与“转型项目”。将企业碳排放数据、碳足迹纳入转型主体认定和贷款定价依据,建立行业标准定期评估与更新机制,适配技术进步和政策调整。 部分绿色金融改革重点地区还结合区域特点,出台了地方层面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了企业转型规划编制手册,助力区域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湖南发布《湖南省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聚焦工程机械、汽车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造纸等重点行业,明确转型技术路径与目标,配套“绿铸贷”等专属产品。重庆制定《重庆市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统一监测披露要求,推动万州区(船舶运输)、长寿区(有机化学)出台细分领域专项标准,形成“1+N”标准体系,累计发放转型贷款约70亿元,带动年减碳超300万吨。广州发布《广州市转型金融实施指南》,选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三个行业编制支持目录,其中化工行业实现全产业链覆盖。江苏构建“1+N+N”型金融支持体系,即1个省级指导意见+N个行业标准+N个产品方案;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等推出化工企业转型贷款,利率与减排目标挂钩;陕西首创碳减排挂钩贷款,降低担保费率,允许“碳排放权+碳普惠积分”双质押,形成“政策激励+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模式。 # 1.3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创新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挂钩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2025年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成功落地全国首笔采纳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方法学的生物多样性贷款,为浙江升华云峰提供2亿元专项贷款,专项用于可持续林业经营与发展,以减少森林退化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与转型债券发行持续升温,重点支持煤电、钢铁、化工等行业低碳转型项目。如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牵头主承销的常熟地区首笔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发行;新疆公司成功发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生态碳汇与环境权益质押创新发展,福建、浙江等地落地林业碳汇、红树林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广州南沙首单红树林低碳转型挂钩债券;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成功发放湖北省首笔“碳排放权+排污权”双质押可持续 发展挂钩贷款600万元,有效盘活企业生态资产。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LL)2.0升级,从单一碳减排指标向多维指标体系升级,覆盖碳足迹、能耗强度、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清洁生产水平、ESG表现等。 表 2: 2025 年绿色金融首创产品 <table><tr><td>时间</td><td>产品名称</td><td>发行机构</td><td>核心创新点</td></tr><tr><td>2025年1月</td><td>全国首单“水权贷”</td><td>农发行江阴支行</td><td>规模2.5亿元,是江苏省单笔最大金额水权 贷,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td></tr><tr><td>2025年3月</td><td>全国首单ESG多指标挂钩贷 款</td><td>兴业银行</td><td>以市场化机制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气候治理、员 工权益与公司治理,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绿色转型提供新范式</td></tr><tr><td>2025年4月</td><td>中国首笔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td><td>财政部</td><td>规模60亿元,是中国首次以主权信用背书发行 绿色债券,深化国际绿色金融合作</td></tr><tr><td>2025年4月</td><td>首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 (ESG)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 贷款</td><td>海尔消费金融</td><td>首期募集9亿元,与企业社会价值创造深度绑 定,以贷款条款激励实现预设可持续发展绩效 目标</td></tr><tr><td>2025年5月</td><td>全国首批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 业“孪生绿债”</td><td>建设银行</td><td>同时发行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与普通短期融资 券,为投资者提供差异化选择,提升绿色债券 市场流动性</td></tr><tr><td>2025年8月</td><td>全市场首单挂钩人民银行公开 市场操作利率的浮息金融债</td><td>农业银行</td><td>开创绿色金融债定价新模式,增强与货币政策 传导机制的联动性</td></tr><tr><td>2025年11月</td><td>全国首单采纳TNFD方法学的 生物多样性贷款</td><td>兴业银行</td><td>用于可持续林业经营与发展,以减少森林退化 及保护生物多样性</td></tr></table> 资料来源:水利部,上交所,财政部,新华网,武汉金融委,兴业银行,申万宏源研究 ESG投资与被动产品大发展,资本市场持续引入中长期绿色资金。在资本市场改革推动下,ESG指数、绿色ETF等被动投资产品迎来发展机遇,为市场引入中长期绿色资金。截至2025年9月末,上交所已联合中证指数公司累计发布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164条,跟踪相关指数的产品已近百只,规模逾800亿元,基于中证A500等“A系列”指数、上证180指数等使用中证ESG评价的宽基指数产品超170只,规模近3000亿元。截至2025年8月已有46只绿色ETF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规模合计517亿元,有效引导资金流向可持续发展领域。清洁能源REITs也迎来新发展阶段,2025年清洁能源REITs实现从单一光伏/风电向多元资产组合扩募常态化的重要跨越,新发行2只清洁能源REITs,品类全覆盖与跨品类扩募突破。 表 3:近两年上交所发行绿色 ETF 规模持续提升 <table><tr><td>时间</td><td>数量(只)</td><td>规模(亿元)</td></tr><tr><td>2024 年 6 月</td><td>43</td><td>334</td></tr><tr><td>2024 年 12 月</td><td>45</td><td>341</td></tr><tr><td>2025 年 4 月</td><td>45</td><td>401</td></tr><tr><td>2025 年 8 月</td><td>46</td><td>517</td></tr></table> 资料来源:上交所,申万宏源研究 绿色金融创新不再局限于单一产品,而是呈现组合化、跨市场的特征。创新“保险+认证+信贷”的模式,通过保险为农产品碳足迹提供认证和风险保障,进而帮助其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保险角色从“赔”到“防”,推出更多碳足迹保险、巨灾保险、气候指数保险等新产品,主动管理环境与气候风险。行业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保债产品发行,将产品期限及融资利率挂钩融资人核心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并引入中国人寿ESG保险提供综合保障。同时,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联动加强,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等工具,将未来的碳减排收益转化为当下的融资能力。市场已出现“碳强度+ESG”双挂钩转型贷款这类将融资成本与企业减排绩效直接绑定的创新产品,精准推动高碳行业转型。 # 1.4绿色金融多双边国际合作务实推进 2025年我国绿色金融国际化发展步伐加速,202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视频峰会发表致辞,提出了“坚守多边主义”“深化国际合作”“推动公正转型”“强化务实行动”4点主张,表明了中国对绿色转型的重视和积极推动,也体现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责任和担当。 我国参与发起并积极参加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可持续银行和金融网络等多边合作平台。中方深度参与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各项工作,推动将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纳入核心议题,参与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手册》《生物多样性与金融风险》等重要文件,分享中国绿色金融标准统一(2025年版目录)与产品创新经验。持续推动“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在巴西、南非、东亚、中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实施一系列能力建设行动,为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提供可持续投资方面的服务,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金融合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产业投资绿色化,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金融合作。“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联合16家中外金融机构启动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伙伴关系(GIFP),2025年12月筹建指导委员会,围绕绿色投融资工具创新、海外碳资产开发、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国内外资源破解绿色“一带一路”投融资瓶颈,纳入第三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成果清单。绿色“一带一路”项目融资也持续创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为寰泰集团哈萨克斯坦100MW风电项目筹组国际银团,实现电力领域出口买方信贷人民币融资突破。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为寰泰能源哈萨克斯坦绿色能源项目开立首单分离式涉外保函。 深入开展中英、中新、中巴等双边绿色金融合作。2025年1月举办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重申绿色金融合作伙伴地位,将生物多样性金融列为重点合作领域,三项中国银行绿色金融成果纳入对话成果文件。2025年4月财政部在伦敦成功簿记发行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总申购金额415.8亿元,国际投资者认购踊跃,类型丰富,地域分布广泛。中国首次以主权信用背书在国际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构建绿色主权债券收益率曲线,完善离岸人民币债券定价基准,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2025年6月伦敦气候周期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启动转型金融和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两个专题工作组,中国银行与渣打银行联合牵头生物多样性机制,聚焦自然资值、生物多样性披露工具创新。年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在 新加坡举行第三届新中绿色金融工作组(GFTF)会议,基于《多辖区共同基础分类目录》(M-CGT),推进转型金融标准讨论,探索互操作性机制。华侨银行(中国)2025年6月为蜀道融资租赁安排中国首笔符合M-CGT标准的绿色银团贷款,标志多辖区标准从框架走向实践。2025年5月中巴围绕绿色金融标准互认、海外碳资产开发、气候项目投融资展开研讨,推动金融机构与双边合作项目深度联动。 # 1.5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 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绿色项目识别和风险管理效率。大数据能够精准识别优质绿色项目并量化风险,结合市场需求、电网消纳能力、气象数据,分析项目的经营风险和收益稳定性,区块链追踪资金流向、自动管控资金使用,存证新能源项目的装机容量、发电量、减排量等核心数据,根据风险预警阈值自动调整项目运营策略,同时实现减排量的可信计量和交易追溯。如广东电网建设能源行业数据空间,利用智能设备实时采集企业电、水、气原始能耗数据,创新片区化、量测化的算法,将企业碳排数据与经营数据融合,形成“效益-能耗”企业碳排放指数评估体系。通过多源数据融合计算,实现碳核算和预测精准度有效提升。同时构建数据脱敏、加密计算、分级分类、安全审计等技术与管理体系,实现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安全。数据的使用全过程以区块链存证,风险问题可快速定位跟踪。该项目支撑政府碳排治理、行业提质增效、企业节能降碳的系列应用累计产生经济效益约18.58亿元。 数字人民币支持绿色消费等场景加速落地。2025年数字人民币在绿色金融领域从试点走向规模化落地,形成“个人绿色消费+企业绿色生产+跨境绿色贸易”全场景覆盖。青岛“青碳行”平台作为全国首个以数字人民币结算的碳普惠平台,2025年其注册用户突破700万,用户低碳出行可直接兑换数字人民币奖励。地铁、公交、共享单车、充电桩等绿色出行场景均已试点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配套碳积分兑换、消费折扣等激励措施。上海和重庆是首批实现公共交通全面支持数字人民币的城市,用户可在数字人民币App内开通对应城市的乘车码,扫码支付票价。兴业银行常州分行打造“停车 $+$ 充电”数字人民币绿色出行场景,覆盖全市3000余个骑行站点,累计交易近万笔。南方电网支持数字人民币缴纳电费并推出电费红包,中国香港居民可使用数字人民币硬钱包离线缴费。跨境绿色贸易结算同样有进展,数字货币桥(mBridge)项目完成东南亚多国试点,支持绿色“一带一路”项目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降低汇率风险与交易成本。 银行丰富“技术改造贷款”与“转型金融”产品体系,重点支持传统制造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数字化绿色化升级,用长周期资金保障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央行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增至1.2万亿元,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覆盖领域,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各大银行推出转型金融产品与碳金融产品,专项支持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如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为阳春新钢铁提供6540万元转型金融贷款,其中1099.92万元已发放,享受技改再贷款贴息后利率仅 $0.59\%$ ,支持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与《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要求。工商银行推出“碳配额质押融资”产品,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同时创新“绿色智造贷”,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生产线建设与绿色技术应用。银行服务模式业持续创新,建立“银行+政府 +园区+企业”四方联动机制,整合政策资源、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源,为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提供一站式金融解决方案。 # 1.6 碳金融市场建设提速 碳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成交价格则有所下滑。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25年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共计3378家,全年配额成交量2.35亿吨,同比增长约 $24\%$ ,成交额146.3亿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市场活力稳步提升。与此同时,全国碳市场价格呈现显著下行,波动加剧的特征。全年交易均价62.36元/吨,年末收盘价74.63元/吨,较2024年(97.49元/吨)下降 $23.4\%$ 。碳价下行是政策规则调整、供需短期错配、经济与能源转型叠加的阶段性结果。第一,2024年重启的CCER于2025年3月签发首批项目,可用于抵消不超过 $5\%$ 的配额履约需求,形成“替代效应”,降低对CEA(碳排放配额)的刚性需求,外加市场预期未来CCER供给扩大,进一步弱化碳价支撑。第二,2025年1-4月火电发电量增速放缓,4-6月制造业PMI连续低于荣枯线,工业用电增速回落,终端碳排放需求收缩,外加清洁能源替代加速,2025年前5个月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占比达到 $18.4\%$ ,同比增长3.2个百分点,持续挤压火电份额,控排企业实际排放量下降,配额盈余扩大。第三,碳排放交易集中于五大发电集团等少数履约主体,金融机构参与度有限,缺乏多元承接力量。 图1:2025年碳排放配额成交量较2024年有所提升 图2:2025年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下降 资料来源:Wind,申万宏源研究 资料来源:Wind,申万宏源研究 碳市场制度创新运行优化,并推动市场标准国际互认。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全国碳市场扩容至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为我国碳市场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5年9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中国正式发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经济范围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将在峰值基础上下降 $7\%$ 至 $10\%$ ,力争做得更好。2025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管理办法》及首批六项新方法学的意见,标志着沉寂三年的CCER市场进入实质性重启阶段,CCER将不再是“抵消工具”,而是企业碳资产管理与绿色投融资的重要基础设施,推动碳资产回归金融属性。与此同时,持续推动碳市场标准国际化发展,在2025年9月举行的中国碳市场大会期间,北京绿色交易所与新加坡元宇宙绿色交易所(MVGX)技术公司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为跨境碳信用技术对接与市场互联奠定基础。 # 2.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整体服务效能还不高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稳步发展,呈现出从“规模赶超”向“量质齐升”转型发展的趋势,但整体仍面临绿色金融规模增速放缓、绿色溢价市场激励不足等困境,绿色金融整体的服务效能不高。 绿色金融市场供给结构不平衡,绿色资金与市场主体需求匹配度仍有提升空间。一是绿色金融规模持续增长但供给结构仍有待优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余额保持较高增幅,但资金配置集中度高,中小绿色项目、技术型绿色企业融资难度较高。据中诚信绿金统计,2025年,国内绿色债券发行人结构仍以国有系主体为绝对主力,融资租赁、清洁能源及基础设施投融资等行业的央企发行绿色债券规模占绿色债券总规模接近一半,民营企业发行规模仅为 $5.6\%$ ,获得绿色资金支持较为有限。二是绿色金融融资渠道集中,衍生品创新相对不足。以绿色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是市场主体获得绿色资金的主要渠道,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占比相对较小,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不稳定,整体 流动性有待提升。2025年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绿色债券余额分别为44.77万亿元、5.24万亿元,两者体量仍有较大差距。此外,碳远期、碳期货等绿色金融衍生品主要在地方碳市场内运用,应用范围较窄,难以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避险和投资需求。三是绿色资金的供需匹配及期限结构有待优化。新能源发电等产业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周期以及投资变现期均较长,对绿色融资工具的期限结构提出更严格要求。当前,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中短期的绿色资金供给,绿色基金等中长期投资资金在绿色金融市场占比较低,出现明显的期限错配。 # 绿色价格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绿色金融产品溢价优势不明显。 一是绿色信贷成本优势收缩,银行投放意愿减弱。自2021年11月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以来,一年期和五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别从 $3.85\%$ 和 $4.65\%$ 降至2026年1月的 $3\%$ 和 $3.5\%$ ,碳减排支持工具利率近期由 $1.75\%$ 下调至 $1.5\%$ ,在市场利率下行的背景下,普通信贷与绿色信贷的利率差收缩,叠加企业扩张意愿弱,将影响企业申请绿色贷款的动力。据各银行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绿色贷款余额整体规模增长,但增速明显下滑,部分银行绿色贷款余额增速“折半”,导致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增速由2023年的 $36.5\%$ 下滑至2024年的 $21.7\%$ 。二是绿色债券享受的估值溢价并不明显。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白皮书》显示,2021年、2023年、2024年绿色债券发行成本较普通债券分别低10.1BP、5.3BP以及11.1BP,发行成本优势不稳定且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考虑到绿色项目大多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主,时间周期长,发行成本优势不明显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意愿。三是ESG投资策略的短期超额收益效应不显著。据《2025年中国ESG基金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整体权益类基金的近一年收益率为 $19.41\%$ ESG基金的年化收益率为 $14.81\%$ 。从近三年、近五年的年化收益率来看,整体权益类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分别为 $-4.20\%$ 、 $1.67\%$ ,权益类ESG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分别为 $-7.19\%$ 、 $2.36\%$ ,市场对ESG的估值溢价效应还未充分显现。 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是当前制约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正处于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的阵痛期。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以细化完善为导向,政策刺激效应更为平缓。从机构建设看,各地绿色专营机构网络尚未完全铺开,主要集中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及部分发达地区省市。截至2025年2月,深圳仅23家绿色金融机构获得绿色专营机构资质认定,与深圳绿色金融规模不匹配。从平台建设看,绿色金融领域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管服务平台,跨部门管理将加大绿色金融业务管理难度。 # 3.2026年绿色金融全面纳入国家战略体系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实现碳达峰,并提出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成为2026年乃至“十五五”时期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与此同时,绿色金融被赋予支撑绿色发展战略落地、驱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筑牢国家经济安全底线的多重战略功能,“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绿色金融作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绿色金融发展重生提升到新高度。年,绿色金融将沿着完善自身市场体系、提升绿色服务效能 两大方向发展,加速形成基础制度健全、市场规模扩张、绿色定价有效、绿色产品创新、绿色服务能力提升的新局面。 # 3.1 绿色金融成为财政金融协同的重要领域 以产品碳足迹管理为抓手,加快推进“五碳”基础制度建设。一是加速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截至2024年底,6项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发布,67项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立项研制。预计2026年将继续聚焦基础能源、原材料、“新三样”、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二是加速建设产品碳足迹因子库。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确定2027年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的目标。2025年年初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一版正式上线,预计2026年将加速“产品碳足迹因子模块”的建设及应用。三是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稳步推进。据央视新闻,截至2026年1月,我国已深入推进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尿素、木制品等10类产品的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预计2026年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范围有望扩容,扩容进展与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发布进展紧密相关,有望按照“发布一批、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节奏推进。 绿色金融成为财政金融协同的重点领域,有效加强绿色转型资金保障。2025年底,我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明确2035年我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同时,在加强气候资金保障中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202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联动,随后央行推出系统性措施,明确提出拓展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领域,纳入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更多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与财政贴息、担保和风险成本分担等财政政策协同配合。整体来看,2026年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将继续“绿色定向加力”,放大绿色金融工具的支持质效,且未来十年绿色金融的多元政策支持体系将加速建立和完善。 # 3.2绿色金融市场呈现出规模与结构双优化发展态势 绿色金融市场供需两端发力,规模与结构双优化。在政策持续发力、市场需求扩张、金融创新深化等多重因素驱动下,绿色金融市场整体规模有望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需求端看,2026年钢铁、有色、能源装备等领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推动工厂绿色低碳改造的公告,绿色资金整体需求旺盛。从供给端看,中证协组织起草的《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提出考核绿色债券及低碳转型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将带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布局绿色金融领域。从结构看,以绿色债券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产品将持续扩容,绿色直接融资在融资总额的比例中稳步上升。 绿色金融市场呈现多点开花局面,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整体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一是绿色信贷仍是最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2026年延续扩张态势。2023年、2024年、年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增速为. $\%$ 、. $\%$ 、. $\%$ ,下滑的核心原 因是绿色信贷余额基数较高。预计2026年绿色信贷增速将略有下滑,但整体规模扩张态势不变。二是绿色债券迎来快速发展,带动绿色直接融资在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性提升。据中诚信绿金显示,2023年、2024年、2025年国内市场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8370.44亿元、6814.32亿元、10784.33亿元,且绿色金融债、绿色中期票据均是核心绿色债券发行品种。预计2026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将维持稳定态势,在“双碳”目标持续推进背景下,成为国内债券市场的重要融资工具。三是绿色基金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据《2025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我国ESG公募基金规模达5344.57亿元,相较2024年同期的4098.65亿元明显回升。由于国内ESG基金分类规则仍在完善,ESG基金测算标准与规模不一,但整体来看,ESG基金发展态势良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耐心资本”。四是ESG股权投资成为绿色金融市场的重要支撑。据《2025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我国ESG股权投资规模约1.2万亿元,相较2024年同期数值波动较小。在科技产业、未来产业投资主题市场关注度加深的背景下,预计绿色领域的股权投资将进入规模维稳、效益提升阶段。五是绿色保险着力为产业绿色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据IIGF发布的《2024年绿色保险进展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末,绿色保险保费收入达333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超330万亿元。2025年大型险企在供需两端持续发力,例如中国太平保险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18.2\%$ 、绿色领域存量投资规模较年初增长 $20\%$ 将推动绿色保险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 # 3.3信息披露及人工智能提高绿色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境内外制度标准深度互认将提高我国绿色金融定价的可信度。《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明确提出,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6年将正式进入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强制披露阶段。此外,2025年12月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预计气候相关影响信息将成为2026年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丰富的ESG信息披露将帮助金融机构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定价模型。与此同时,绿色产品标准加速互认。当前,中欧新推出的《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CGT)正成为斯里兰卡、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等经济体编制绿色或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重要参考,预计2026年巴西、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有可能参与到《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编制工作,将扩大我国绿色金融产品标准覆盖的经济活动范围,提高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在境外市场的认可度和定价话语权。 大模型应用将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定价的有效性。在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趋严的背景下,大模型在绿色金融领域核心应用于三个方向,一是协助识别绿色项目,加大对“洗绿”“漂绿”项目的识别,提高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项目资料查阅审核的效率。二是协助推进ESG评分,金融机构将加大应用大模型分析检索能力,提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对象ESG报告中涉及的非结构化定性数据及结构化定量数据等信息,生成企业的ESG信用评级结果,作为创设绿色金融产品的重要考量因素。三是协助做好风控合规工作,通过异常指标跟踪及风险趋势研判等功能实现风险的预警和处置,提高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规管理能力。预计年大模型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应用将进入大 范围推广阶段,降低合规成本对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定价的影响,进一步提升绿色定价的有效性。 市场主体对绿色定价的认可度提升,带动其运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一方面,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采用绿色供应链金融等工具的意愿将引导链上企业及中小企业满足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投放要求,以绿色定价为核心催生链式、集群式绿色改造动力。据Wind数据显示,2025年部分信用评级AAA级的大型企业发行债券中绿色债券比例超 $80\%$ ,体现出其对绿色产品及服务定价的认可。另一方面,绿色资产逐步从“成本中心”转向“价值锚点”。在良好的绿色定价机制下,绿色资产成为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加分项,市场主体更有动力将绿色资金运用于绿色项目,降低“漂绿”“洗绿”风险,促使绿色资产增值,形成良好的正向循环。 # 3.4 绿色资产证券化与融合型绿色金融产品将成为产品创新的两大新主线 绿色资产证券化与REITs常态化发展。截至2026年2月6日,已上市清洁能源REITs达9只,首募规模超222亿元,覆盖生物质发电、水电、风电、光伏等领域,清洁能源REITs已成为我国REITs市场服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政策层面对绿色资产证券化也加大支持力度,商务部等九部门发文支持绿色消费项目发行REITs,2025年版REITs行业范围清单更将风电、太阳能发电、储能设施等新能源全产业链纳入常态化申报范围。2026年绿色资产证券化将进一步创新发展,转型贷款组合证券化、绿色基础设施REITs、绿色ABS、碳中和REITs都有望推出,资产类型也将进一步扩围,向特高压输电、储能、流域生态保护、绿色数据中心等新领域延伸,激活万亿级存量资产证券化需求。 绿色金融产品进一步向“绿色 $+$ 转型 $+$ 适应”全谱系转变,融合型产品将成为创新主流。2025年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市场已出现了很多组合化、跨市场的创新产品,2026年有望延续这一趋势,通过“绩效挂钩 $+$ 风险共担 $+$ 跨界协同 $+$ 数字赋能”的模式,有效解决绿色转型中的融资痛点,推动环境效益向经济价值转化。一是将绿色项目融资与企业转型目标结合,如贷款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与生物多样性指标直接挂钩,创新“农业转型 $+$ 生物多样性绩效挂钩贷款”等新型产品。二是构建“保险 $+$ 绿色信贷 $+$ 碳金融”的风险共担组合,为企业提供碳超排费用损失保险,同时以碳配额质押获得贷款,破解农业、林业等企业资产难评估、难抵押、难流转的融资困境,降低绿色信贷风险。三是构建更多绿色与科创、数字融合的金融产品,如“绿色 $+$ 数字”双主题债券指数基金、绿色科技REITs、碳中和 $+$ 数字经济ETF等,融合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投资于同时满足科创属性和绿色标准的债券或项目,如新能源数据中心、碳捕捉技术企业等。四是构建跨区域生态金融产品,整合跨区域碳资产进行质押融资,支持流域生态保护等跨区域项目。 # 3.5 碳金融市场活跃度提升,推动“绿电-绿证-碳市场”联动发展 碳金融融资工具创新将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度提升,推动碳市场活跃度提升。全国碳市场扩围后,已覆盖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对碳金融市场建设提出新要求。一方面,碳质押、碳回购等碳金融融资工具将摆在更重要位置。从过往实践来看,相较碳远期等碳金融衍生工具,绝大部分地方碳市场曾推出碳质押、碳回购等碳金融融资工具,产品创设经验较为丰富。从政策支持来看,《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作为首份由中央层面出台、专项支持全国碳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仅明确提及碳抵押、碳回购两类碳金融工具,并提出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考虑到2027年是政策实施的中期节点,2026年我国预计将在碳质押、碳回购、碳债券、碳基金等融资工具上加大探索力度,初步构建覆盖短期长期的融资产品体系。另一方面,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入碳市场的步伐将加快。除银行机构外,预计保险机构将通过创设碳汇价值保险等绿色保险等形式助力碳市场建设,证券公司也将积极申请参与碳市场交易。除此之外,《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推进碳排放权期货市场建设,适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预计碳金融衍生品的创设以及推出将加速。 “绿电-绿证-碳市场”三者联动机制趋于成熟。一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以下简称“绿电”)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均有所提升。在实践中,绿电交易的核心是“证电合一”,使用者购买绿电不仅获得物理电量,同时获得相应绿证;绿证交易既可以随绿电一同交易,也可以采用“证电分离”模式,作为独立的环境权益商品在市场上单独买卖。当前绿电直连在应对欧盟碳关税等绿色贸易壁垒上更具有优势,且中央层面大力支持绿电直连等新业态发展,预计绿电交易规模将有所增长。与此同时,近期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绿证价格应大于0元,推动绿证不再能够以“零元”挂牌的形式在公开市场流通,防止企业通过“零元购证”获取绿色声明,提高绿证作为环境权益凭证的稀缺性和认可度,带动绿证交易活跃度,与绿电交易形成互补。二是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的衔接工作进入新阶段。自2024年10月1日起,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过渡期设置为2年,考虑到2026年绿证与CCER衔接过渡期结束,过渡期间绿证运行以及CCER市场表现情况将成为部署未来衔接事宜的重要考量因素。三是绿证与全国碳市场的衔接存在广阔的政策空间。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尚未将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纳入管控。在支持重点行业提高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比例的导向下,预计间接碳排放管控或将成为绿证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开展联动的突破口。 表 4:碳市场、绿电市场与绿证市场的衔接情况 <table><tr><td rowspan="3">定义</td><td colspan="2">碳配额</td><td colspan="2">CCER</td><td colspan="2">绿电</td><td>绿证</td></tr><tr><td>控排</td><td>企业碳排放权</td><td>碳减排量</td><td>可再生能源电力</td><td colspan="2">可再生能源电力凭证</td><td></td></tr><tr><td>单位</td><td>吨CO当量</td><td>吨CO当量</td><td>兆瓦时</td><td>绿证</td><td>兆瓦时</td><td></td></tr></table> <table><tr><td>签发主体</td><td>生态环境部</td><td>生态环境部</td><td>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td><td>国家能源局</td></tr><tr><td>交易性质</td><td>强制履约交易</td><td>自愿减排交易</td><td>证电合一交易</td><td>证电分离交易</td></tr><tr><td>获取方式</td><td>政府免费分配+有偿拍卖</td><td>根据项目减排量核定</td><td>电力市场交易直接购电</td><td>市场交易购买绿证(证电分离)+绿电消费附赠绿证(证电合一)</td></tr><tr><td>覆盖行业</td><td>电力、钢铁、水泥、电解铝</td><td>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等减排项目</td><td>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td><td>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td></tr><tr><td>核心规定</td><td>控排企业强制履约,未能履约需补缴配额或罚款</td><td>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td><td>各省份额强制要求绿电消费比例</td><td>绿电消费比例不足时,可购买绿证补足,绿证有效期2年且不可二次出售</td></tr><tr><td>交易价格</td><td>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td><td>市场化定价</td><td>电价+绿证溢价</td><td>市场化定价</td></tr><tr><td>交易平台</td><td>全国碳市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td><td>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北京绿色交易所)</td><td>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td><td>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td></tr><tr><td>应用场景</td><td>控排企业履约清缴配额、碳市场交易</td><td>控排企业抵消排放、碳市场交易</td><td>企业使用绿电降低碳排放,可直接满足强制绿消纳权重要求</td><td>绿证交易无法证明物理减排</td></tr><tr><td>市场价格</td><td>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收盘价为74.63元/吨,全年交易均价为62.36元/吨</td><td>2025年CCER市场累计交易均价70.76元/吨</td><td>2024年各地绿电交易均价区间在200-500元/兆瓦时</td><td>2024年全国绿证交易数量为1844个,全年均价为4.28元/个;2025年全国绿证交易数量为6458个,全年均价为5.16元/个,较去年涨幅约为20.56%</td></tr></table>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生态中国网,Wind,申万宏源研究 # 3.6 金融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 绿色算力将成为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科技金融共同支持的领域。在“双碳”战略引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背景下,当前算力呈现出“低碳化+数字化+科技化”三轮驱动发展态势,成为能源、数字、科技交叉领域的核心领域。一方面,算力发展将带动半导体、集成电路、消费软件等产业紧密度高的科技产业协同发展,与之相关的产业链上产业均是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的重点扶持对象;另一方面,算力发展的背后是能源电力的大量消耗,其衍生的绿色能源供应以及能源基础设施改造等需求对绿色金融提出新要求。据中国信通院报告显示,全球算力需求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底智能算力规模同比增长超 $60\%$ 。未来新能源聚集区或将成为绿色算力以及绿色金融的重点布局区域,数据中心运营载体、“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将是绿色金融的侧重支持领域,绿色算法、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将是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的支持重点,三者协同推动绿色算力高速增长。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大力支持绿色消费新业态发展。2026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从加大信贷投放和创新金融产品两个层面扩大绿色消费。从消费主体来看,年消费者通过获取良好的信用消 费记录将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便利服务,享受绿色消费贷款利率下行、绿色贷款授信额度提升。与此同时,商贸流通企业将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应用场景,具有更强的动力开展绿色业态创新,带动经营规模提升。另外,碳普惠成为影响消费者账本的重要因素。以武汉为例,通过个人碳账户记录乘坐公交、地铁、骑行、节约用电等11类低碳行为,截至2025年12月累计记录减排行为2400万次,个人减排量累计超过4万吨,并支持个人通过减排量兑换立减金、骑行券、电话卡、电费卡以及文创产品等,成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的典型案例。当前碳普惠模式已在黄石、宜昌、十堰、东营、南昌、长春、昆明等12个城市复制推广,预计将加速实现个人碳账户的跨区域互联互通。 # 3.7 加大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更好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转型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将加速明确,带动转型资金规模实现增长。“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及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其中转型金融在绿色制造中重点支持钢铁、建材、化工等领域,在绿色农业中关注污染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在绿色能源中侧重支持煤电与航运等行业,在绿色建筑中助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除此之外,航运减碳将是2026年转型金融的核心支持领域。2025年4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批准净零框架草案,明确统一碳价实质性推动航运减碳,并分别设置2028年和2030年的降碳目标,并计划于2026年进行表决工作。若IMO净零框架草案表决通过,将带动航运业燃料迭代、既有船舶改造以及新建船舶订单增多,带来船舶制造企业、船舶运营企业的资金缺口,为转型金融发展提供机遇。 转型金融作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产品创新发展成为2026年主旋律。随着转型金融标准加速完善,预计2026年转型金融创新产品将加速落地。一方面,挂钩产品将成为转型金融的核心产品。当前转型金融产品主要结合转型企业的环境指标或绿色业绩指标创设新产品,预计2026年转型金融产品将呈现出多元化、混合化趋势,例如金融机构将加速探索“转型+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混合型挂钩债券,将募集资金按照专项与非专项分流,既保障转型企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也有效弥补资金短板。另一方面,碳资产类产品在转型金融产品体系中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例如金融机构将以碳价作为估值基础,推动转型企业碳资产金融化,拓宽高碳企业的转型融资路径。与此同时,碳账户与碳评价预计将成为转型企业的重要增信手段,金融机构可通过碳资产质押、碳账户跟踪等形式评估提高企业授信额度的可行性,解决“高碳行业不给贷”的痛点,重点支持高耗能企业的绿色技术改造。 # 3.8 加大对绿色基础技术的金融支持,更好服务绿色技术创新 绿色资金将聚焦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提高产业链及企业的绿色竞争力。绿色低碳技术既是市场主体提升生态价值的“源头手段”,也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整体来看,相较于服务业,制造业整体的能耗与碳排放形势更为严峻,推动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需求更为迫切,《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均高度重视制造业的绿色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预 计绿色资金将更多流向制造业的技术创新领域。从产业端来看,新兴及未来产业是绿色金融服务制造业的重中之重。“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及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等未来产业,涉及的未来技术领域大多是绿色投资领域。由于新兴与未来产业发展既具有共性技术突破、市场空间突破、产业引领突破的重要特征,亟需以政府为主导的绿色产业基金以及绿色保险在早期发挥耐心资本以及风险分担作用,撬动后期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绿色技术投资中。从技术端来看,绿色资金将聚焦解决低碳节能“卡脖子”问题,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设备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金融机构将强化“绿色 $+$ 科技”,加快金融工具创新。一方面,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将通过资金支持与融资约束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金融机构往往将通过提供优惠利率、降低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流程等方式促进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更容易获取发展资金,并对资金用途进行较为严格的限制与监管,加快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进程。此外,金融机构将通过绿色科技保险降低创新主体的风险敞口,通过绿色创投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开发等早期技术创新工作,并通过投贷保联动等形式为技术创新提供组合式服务,为绿色科技企业保驾护航。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绿色技术金融工具的创设能力将持续提升。以绿色债券为例,金融机构积极助力汽车、有色、公用环保等领域上市公司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债券,同时贴有“绿色”和“科技创新”标签,提升高质量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预计金融机构后续将持续加大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等创新产品供给,更好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长三角“绿色 $^+$ 科技”一体化进程加速,将示范区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核心载体。2023年2月,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同年7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揭牌成立,成为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区,也是践行“绿色 $^+$ 科技”理念的重要载体。截至2025年底,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增长至3713家,区域内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项目服务合同金额中,服务上海、江苏的跨域金额占比超过 $50\%$ ,充分体现出绿色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态势。预计2026年长三角绿色示范区将从两大方向助力技术创新:一方面,支持区域内园区、企业争创“零碳园区”与“零碳工厂”,推动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提升园区创新浓度和发展能级。另一方面,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绿色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做好新兴企业布局人工智能、未来能源等产业新赛道的资金保障工作。 # 3.9 加快建立绿色贸易金融保障体系,更好服务绿色出海 绿色贸易成为提升我国出口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商务部于2025年10月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对绿色贸易的金融政策支持,推动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出口。预计2026年中央层面将重点完善绿色贸易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贸易政策与金融、财政等政策协同发力。与此同时,绿色贸易将成为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议题,2026年我国将深度参与绿色贸易的全球治理,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重要国际场合分享中国实践与中国方案,在南非等国签订绿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重点与2026年访华国家开展绿色贸易等重点洽谈议 题。据海关统计,我国绿色贸易领跑全球,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新三样”产品2025年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 欧盟碳关税成为2026年绿色贸易发展的高频热词,出口型产业及企业对绿色金融工具的需求提升。2026年1月1日欧盟碳关税正式告别过渡期,进入实质性征收阶段。2025年1-11月,我国与欧盟贸易总值5.37万亿元,增长 $5.4\%$ ,占我国外贸总值的 $13\%$ ,仅次于东盟地区,欧盟碳关税的实施预计在短期内将冲击我国出口贸易。以钢铁行业为例,若未开展碳排放数据核算,将被迫使用新版默认值计算碳关税,缴纳成本可能大于出口利润。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计划于2028年起,将180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产品纳入CBAM的覆盖范围,包括机械、电器和专用工业设备,预计将促使大批出口商提前开展欧盟碳关税的应对工作。基于此,碳足迹核算与碳标识认证成为影响企业高质量出海的重要考核因素,将倒逼外贸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意识贯穿产业链、供应链各个环节,对绿色金融工具的需求大大提升。预计2026年金融机构将围绕绿色贸易的多环节创设金融产品,例如推出绿色贸易贷款、绿色贸易信用证、绿色贸易保险、绿色贸易担保等创新绿色金融工具,重点帮助企业锁定碳成本、规避汇率与碳价波动,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合规成本。 # 3.10可持续金融框架不断延伸,更好服务生态多样性发展 生物多样性金融顶层设计加速落地,带动金融产品持续创新。当前央行牵头研制《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在湖北、上海等地区开展试用工作,云南、浙江等生物多样性富集省份也加速完善细化配套措施,探索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纳入信贷审批评价体系,后续有望依托正式目录进一步扩大产品覆盖面,带动“再贷款+生物多样性”贷款、“可持续林业+生物多样性”贷款等创新产品落地。预计2026年《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试用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切性较强的省市将加快先行先试工作,为生物多样性金融专项支持文件的正式出台积累经验,依托政策供给提高金融机构创设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的意愿。 生物多样性金融或将沿着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演进。一方面,已有部分绿色金融资金投向生物多样性金融领域,据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调查,当前我国现有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中,约有 $20\% - 30\%$ 投向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领域,但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面临单笔规模小、期限短、利率高等发展难题。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至今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定价、风控等配套机制,为发展生物多样性金融奠定良好的基础。预计2026年生物多样性投资工具体系、定价体系以及风控体系将加速完善,与绿色金融产品类似,信贷与债券将是生物多样性投资的首要工具,保险与基金紧随其后,且长期可借鉴碳信用实践经验,参照CCER市场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 金融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速建立,第二批试点地区将积极开展特色创新实践。2025年底,发改委发布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2026年正式进入为期两年的试点阶段,预计将在三方面开展探索,一是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积极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的创新试验,同步进行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有效核算森林、河流、湿地等生态系统在核算生态产品货币价值之和,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二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 算基础数据纳入到城市经济数据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绩效考核中加大应用。探索建立试点间的区域生态资源交易体系,可根据地方GEP考核结果,鼓励GEP核算结果不达标的城市向GEP核算结果高的城市购买,推动GEP在不同区域间交易,为缩小东中西部的收入差距提供思路。三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金融产品加速落地,在直接融资方面探索生态资产权益回购、保险资金生态直投、生态修复补偿基金、生态保护发展基金等产品和服务,在间接融资方面创设生态抵质押贷款、生态环保项目低息贷款、生态资源权益融资租赁等产品和服务,在生态保险方面更大力度运用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农业保险、绿色生产保险等保险工具,畅通生态产品价值的金融变现路径。 风险提示:国内绿色金融政策推进力度不及预期、相关标准落地与监管要求存在调整可能;国际绿色金融合作及跨境规则协同存在不确定性;绿色金融产品易受市场环境、碳价波动、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定价波动;绿色项目合规性、气候转型、数据披露等存在潜在风险。 # 信息披露 #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 与公司有关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隶属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可能持有或交易本报告提到的投资标的,还可能为或争取为这些标的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本公司在知晓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履行披露义务。客户可通过compliance@swsresearch.com索取有关披露资料或登录www.swsresearch.com信息披露栏目查询从业人员资质情况、静默期安排及其他有关的信息披露。 机构销售团队联系人 <table><tr><td>华东团队</td><td>茅炯</td><td>021-33388488</td><td>maojiong@swhysc.com</td></tr><tr><td>华北团队</td><td>肖霞</td><td>15724767486</td><td>xiaoxia@swhysc.com</td></tr><tr><td>华南团队</td><td>王维宇</td><td>0755-82990590</td><td>wangweiyu@swhysc.com</td></tr><tr><td>华北创新团队</td><td>潘烨明</td><td>15201910123</td><td>panyeming@swhysc.com</td></tr><tr><td>华东创新团队</td><td>朱晓艺</td><td>18702179817</td><td>zhuxiaoyi@swhysc.com</td></tr><tr><td>华南创新团队</td><td>邵景丽</td><td>0755-82579627</td><td>shaojingli@swhysc.com</td></tr></table> # 证券的投资评级 证券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买入(Buy):相对强于市场表现 $20\%$ 以上; 增持(Outperform):相对强于市场表现 $5\% \sim 20\%$ ; 中性(Neutral):相对市场表现在-5%~+5%之间波动; 减持(Underperform):相对弱于市场表现 $5\%$ 以下。 行业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看好 (Overweight) :行业超越整体市场表现; 中性(Neutral):行业与整体市场表现基本持平; 看淡 (Underweight) :行业弱于整体市场表现。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申银万国使用自己的行业分类体系,如果您对我们的行业分类有兴趣,可以向我们的销售员索取。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 : 沪深 300 指数 ( A 股)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 H 股) 、纳斯达克指数 (美股) # 法律声明 本报告由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隶属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除外)发布,仅供本公司的客户(包括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合法合规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短信提示、电话推荐等只是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需以本公司http://www.swsresearch.com网站刊载的完整报告为准,本公司接受客户的后续问询。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客户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惟一因素。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特别提示,本公司不会与任何客户以任何形式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强烈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若本报告的接收人非本公司的客户,应在基于本报告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或就本报告要求任何解释前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材料的版权均属本公司。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未获本公司同意,任何人均无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