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姻家庭报告2022版-育娲人口研究-2022.3-28页_2mb
报告摘要
中国婚姻家庭报告2022版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分析了中国婚姻家庭现状及背后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因素,指出中国初婚人数在七年中减半,预示着生育率持续走低。报告还探讨了性别比失衡、家庭规模小型化、非传统家庭形式(如未婚同居、非婚生育)的兴起及其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并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以应对当前低生育率和婚姻问题。
主要观点
1. 结婚率与离婚率变化
- 中国结婚率从2000年的6.7‰上升至2013年的9.9‰后逐年下降,2020年降至5.8‰。
- 离婚率从2000年的0.96‰上升至2020年的3.1‰。
- 离婚率的计算方式有两种,本文采用国际通用的“离婚对数/平均人口数”计算方式。
2. 初婚人数与年龄变化
- 初婚人数从2013年的2385.96万人下降至2020年的1228.6万人,下降幅度达48.5%。
- 2021年安徽省初婚平均年龄为男性31.89岁,女性30.73岁。
- 初婚年龄推迟是由于受教育年限延长、高房价、社会竞争加剧和婚姻观念转变等多因素影响。
3. 结婚人数下降的原因
- 年轻人数量下降。
- 适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
- 高养育成本、高结婚成本。
- 社会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大。
- 年轻一代婚姻观念变化,更倾向于单身。
4. 性别比失衡问题
- 中国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2020年为111.3,远高于正常范围。
- 性别比失衡导致农村“光棍”数量增加,加剧了婚姻不匹配问题。
- 随着生育政策放宽,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但仍未恢复至正常水平。
5. 家庭规模小型化
- 中国家庭规模从1953年的4.30人下降至2020年的2.62人。
- 家庭小型化导致单亲家庭、单身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和独居老人家庭数量增加。
6. 非传统家庭形式增加
- 未婚同居率不断上升,但远低于西方国家。
- 非婚生育比例较低,但有上升趋势。
- 非婚生育在一些国家(如法国、瑞典)得到法律保护,而在我国仍面临社会和法律障碍。
关键信息
1. 法律演变
- 1950年《婚姻法》确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原则。
- 1980年《婚姻法》提高法定婚龄,加入计划生育、禁止家庭暴力等条款。
-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新增“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救济”等规定。
- 2021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对婚姻和离婚制度进行完善,如离婚冷静期、婚姻无效和撤销等。
2. 婚姻数据与趋势
- 2020年结婚登记对数为763.6万对,连续八年下降。
- 2020年西藏结婚率最高,上海最低;天津离婚率最高,西藏最低。
- 未婚同居率上升,但未达到国际水平。
3. 性别比失衡影响
- 20-40岁适婚男性比女性多1752万人。
- 女性受教育程度提高,传统“男高女低”婚配模式逐渐失效。
4. 非婚生育现状
- 非婚生子占新生儿比例在部分国家高达70%以上,而中国仅为2.3%。
- 非婚生育面临法律和社会障碍,如入户难、入学难等。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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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大城市住宅土地供应,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
- 降低高房价对年轻人结婚生育的阻碍。
- 建议对有孩家庭提供按揭利息返还或房价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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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 推行个人所得税减免与现金补贴并行。
- 欧洲国家现金补贴占GDP比例较高,有助于提高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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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典》有关收养条款的修改建议
- 增加被虐待和家暴的子女可被收养。
- 放宽收养人条件,允许有多个子女的收养人收养。
- 调整收养年龄限制,从30岁降至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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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婚龄降至18岁
- 当前法定婚龄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不利于社会和谐。
- 法定婚龄统一为18岁,符合法律逻辑与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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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 现行政策限制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
- 建议修改政策,保障单身女性合法生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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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同居法》立法可行性研究
- 当前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易引发纠纷。
- 建议借鉴瑞典等国家经验,对未婚同居进行法律规范。
结论
中国初婚人数在七年中减少近半,预示着未来出生人口将迅速萎缩。超低生育率已成为重大社会挑战,需通过政策和观念的双重调整来应对。建议政府采取措施降低结婚生育成本,鼓励年轻人结婚生育,同时推动法律制度完善,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婚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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