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关于中央对手方获得欧元体系隔夜信贷的保障措施(英)-2025_8页_462kb
报告摘要
欧洲央行决定关于符合条件的中央对手方访问TARGET系统隔夜信贷的保障措施
背景与目的:
- 为保障欧洲系统(Eurosystem)中央银行履行发行银行职能,确保符合条件的中央对手方(eligible CCPs)在金融危机时的财务稳健性和良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 该决定旨在规范合格CCP访问隔夜信贷的流程,并设定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
- 定义: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中央对手方”(eligible CCP)、“隔夜信贷设施”(CCP credit facility)、“欧元区国家中央银行”(euro area NCB)、“欧洲系统中央银行”、“私人融资安排”和“私人流动性提供者”的概念。
- 保证财务稳健性(Article 2):
- 合格CCP需持续满足648/2012号法规的资本、保证金和预备财务资源要求。
- 对于清换单位违约导致的资源使用,评估可能豁免预付款资源要求,但前提是CCP提供可信赖的补充计划。
- 被判为“未能或可能未能”(Regulation 2021/23)的CCP不被视为财务稳健。
- 保证良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Article 3):
- 定义了流动性风险控制,要求隔夜信贷或欧洲系统货币政策工具访问应作为最后手段、仅限于严重危机情景、需有可靠的偿还计划,且不得用于非欧元支付义务。
- 需遵循648/2012号法规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要求。
- 对于清换单位违约造成的资源使用,评估可能豁免流动性风险控制要求。
- 已知或可疑的流动性风险类型包括过度依赖单一融资安排、过度依赖少数流动性提供者、以及缺乏有资格进入欧元系统货币政策操作的流动性提供者。
- 评估(Article 4):
- 欧洲系统中央银行每季度进行前瞻性评估,以确定合格CCP的合规性。
- 若发生可能引发担忧的事件,可临时进行评估。评估依据包括报告数据、补充信息、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控制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 处置措施(Article 5):
- 管理委员会可采取处置措施,依据是审慎原则,包括限制信贷设施使用、限制或暂停访问资格等。
- 对关键CCP、对流动性使用水平或财务状况较优的CCP,可逐步收紧限制措施。
- 违规不改将导致访问信贷自动受限或暂停/中止;暂停或终止时现有信贷立即到期。
- 罚款措施(Article 6):
- 超越有限访问水平的信贷使用或将信贷用于违规目的者将被处以罚息。
- 首次违规适用于较低罚款标准,再次或频发违规适用较高罚款标准。罚款基于超额使用或总使用金额计算。
- 实施与生效日期:
- 通过与合格CCP签订的契约安排实施。
- 决定于公布后20天生效,自2025年10月6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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