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总结 ## 核心内容概述 《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而制定的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全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支撑江西产业高质量发展。该指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申报、认定、建设、运行、评价、管理及服务保障等全过程。 ## 主要职责 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 **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及服务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提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效率,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探索市场化运作的专利池和权益分享机制。 - **深化专利技术转化对接**:收集技术需求与专利转化需求,组织供需对接、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活动,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 - **加快推进专利产业化**:围绕“政产学研金服用”全链条开展运营服务,探索从高校研发到产业应用的转化路径,推广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工具。 - **运用专利大数据赋能产业发展**: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专利技术解析、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分析,构建核心专利数据库,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意见。 - **拓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时机、高价值专利布局、分级分类管理、品牌培育等解决方案,推进专利与标准融合,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专利开源等新模式。 - **指导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支持创新主体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推广“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帮助中小企业高效、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 ## 申报与认定 - **申报条件**: - 建设主体应为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科研院所或行业组织,具备行业影响力、服务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营优势。 - 建设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实体或明确运营职责的内设机构、固定工作场地、稳定人才团队(不少于3人)、经费保障及运营成效(如组织实施5个以上知识产权转化或专利产业化项目,累计运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服务创新主体10家以上)。 - **认定程序**: - 申报: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省级以上单位可直接向省局申报。 - 推荐: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 认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复核、专家评审,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 **命名规则**:按“江西省”+“XX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方式命名。 ## 管理与服务 - **管理机制**: - 实行三年建设周期动态管理,包括年度评价和每三年一次的综合评价。 - 年度评价需提交自评报告,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报送省局。 - 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单位将获通报表扬,不合格单位将被责令整改或取消资格。 - **协同联动**: - 省级运营中心需与江西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协同,建立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机制。 - “1+N”体系中,“1”为全省总平台,“N”为各产业运营中心,聚焦本产业提供服务。 - **服务保障**: - 鼓励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目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 推动市场化服务产品形成,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 禁止自行设立分中心,强调规范运营。 - 对存在严重失信、弄虚作假、资金违规等行为的单位,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 附则 - 本指引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 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 此总结全面涵盖了《江西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核心内容、主要职责、申报与认定流程及管理与服务机制,为相关单位提供了清晰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