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涉及对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变更不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