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气候披露的新时代(中)-9页_416kb
报告摘要
香港上市公司气候披露规定总结
规定背景与概况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了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新规,旨在全面对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S2)。该规定是香港SESG披露框架的一部分,适用于主板及GEM上市公司,将气候信息披露标准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并辅以阶段性的实施安排,以缓解上市公司的合规压力。
气候披露的核心内容
新规定构建了以四个核心支柱为导向的披露框架,涵盖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上市公司需披露与气候相关风险(包括物理及转型风险)及其机遇的信息,包括:
- 管治机制与监督结构
- 气候风险管理策略和现金流量影响
-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2和3)
- 度量方法、内部碳价格及部门目标
实施宽免与合规方法
香港交易所提供了多项宽免措施,包括“合理资料宽免”、“商业敏感宽免”和“能力宽免”,以缓解部分公司的负担。同时,新规定明确要求公司应考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SSB)的重要性概念,即基于对公司/投资者决策影响的信息进行披露。
实施时间与分阶段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的规模不同,气候信息披露的强制生效期也相应安排,主板的大型股公司自2025年起需要全面披露,其他主板公司分阶段履行,GEM公司则以自愿披露为主。
与国际接轨与本地准则制定
香港交易所新规尽可能地与IFRSSS2保持一致,并将在未来制定本地可持续披露准则,以衔接国际标准。同时,全球可持续披露的发展趋势(如中国的新指引、欧盟的CSRD)也为香港本地规定提供了参考。
综上,该规定旨在推动香港上市公司全面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从而增强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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