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保险行业基石法规系统性重塑总结 ## 核心内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9月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现行《保险法》进入系统性修订阶段。该草案共8章214条,聚焦于**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审慎经营、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及法律责任**等领域,旨在提升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本次修订的核心增量在于**补齐股东穿透监管和风险处置的法律授权**,并**将已有审慎监管制度进一步法定化**。草案主要通过**提高法律位阶、扩大监管对象、完善风险处置工具、增加法律责任覆盖范围**等方式,推动保险行业更规范、更透明地发展。 ## 主要观点 - **监管对象扩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被正式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其在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 **风险处置机制完善**:草案明确了从**风险早期纠正、股东救助、经营限制到市场退出**的完整风险处置链条,提高风险干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 **法律责任增强**:扩大了对**机构、管理层、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处罚范围,提高违规成本。 - **审慎监管法定化**: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已有制度进一步纳入法律框架,增强执行约束力。 ## 关键信息 ### 1.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 - 草案将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纳入监管,强化对**真实出资、股权关系及经营干预**的约束。 - 弱资质股东经营保险牌照的约束明显增强,**资本实力弱、治理不规范的机构面临更大监管压力**。 - 头部险企因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治理能力,**新增监管约束相对有限**。 ### 2. 审慎监管法定化 - 偿付能力、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法定化**,提升法律约束力。 - 头部上市险企已长期遵循相关规则,本次修法**不会显著影响其资产配置或短期盈利**。 - 长期来看,**规范经营的头部险企竞争优势有望扩大**。 ### 3. 风险处置机制完善 - 风险处置工具覆盖**早期纠正、股东救助、经营限制及市场退出**,形成闭环。 - 对于**资本实力弱、治理问题突出、持续经营能力不足的尾部机构**,风险处置效率有望提升。 - 问题险企退出路径更加完整,**降低风险长期滞留的可能性**。 ## 投资建议 本次《保险法》修订将**提升行业规范性**,推动**尾部风险出清**,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头部险企**(如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中国太平、阳光保险)**相对受益**,因其资本实力、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新增监管约束有限。 - **弱资质机构**经营成本将显著上升,**竞争环境进一步改善**。 - 建议关注具备**稳健偿付能力、规范公司治理、完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头部险企。 ## 风险提示 - 《保险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正式条款可能存在调整。 - **配套监管规则**的出台和执行进度可能影响修订效果。 - **行业风险处置进展**可能低于预期,影响整体出清效率。 ## 行业评级 - **行业评级:看好(维持)** - **行业:非银行金融行业** - **国家/地区:中国** - **报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5日** ## 投资评级定义 | 等级 | 定义 | |--------|------| | 买入 | 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 | | 增持 | 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 | 中性 | 相对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 | 减持 | 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 ## 投资标的 - 中国平安(601318,买入) - 中国人保(601319,买入) - 中国太保(601601,买入) - 中国人寿(601628,买入) - 新华保险(601336,买入) - 中国太平(00966,买入) - 阳光保险(06963,买入) ## 附录 ### 表1:本次修法的实质增量集中于股东监管、风险处置与法律责任 | 核心领域 | 相较现行监管框架的主要变化 | 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 |------------------|-----------------------------|------------------| |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纳入监管,强化出资、股权关系及经营干预约束 | 弱资质股东经营保险牌照的约束明显增强 | | 审慎监管 | 偿付能力、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法定化 | 提升法律位阶和执行约束,对头部险企新增经营影响有限 | | 风险处置 | 完善早期纠正、股东救助、经营限制及市场退出等制度安排 | 风险干预时点提前,尾部机构风险出清机制更加完整 | | 法律责任 | 扩大机构、管理层、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责任覆盖,提高处罚力度 | 不规范经营成本上升,规范经营的头部险企相对受益 | ### 表2:风险处置工具覆盖股东救助、经营限制至市场退出 | 风险阶段 | 主要处置工具 | 经营含义 | |--------------|------------------------------|--------------------------------------| | 风险早期 | 要求主要股东补充资本、提供流动性支持 | 股东承担风险救助责任,降低风险继续累积概率 | | 风险恶化 | 限制分红、股东权利、业务规模、交易对象及资金运用 | 限制继续扩张负债或增加资产风险 | | 重组处置 | 资本工具转股或减记,转让资产或保险业务 | 提高资产负债表修复和业务重组的可操作性 | | 市场退出 | 接管、重组、撤销、破产等机制衔接 | 问题机构退出路径更加完整,降低风险长期滞留 | ## 分析师信息 - **张凯烽**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6020002 香港证监会牌照:BYB679 邮箱:zhangkaifeng@orientsec.com.cn 电话:021-63326320 ## 联系人信息 - **何佳航** 执业证书编号:S0860126040025 邮箱:hejiahang@orientsec.com.cn 电话:021-63326320 ##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http://www.dfz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