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IMF国际货币组织全球_Canada_Detailed_Assessment_Report_on_Anti_217页_1mb
报告摘要
详细评估报告:加拿大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措施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门编制,作为对加拿大反洗钱与反恐融资(AML/CFT)体系的定期评估背景文件。报告基于2015年11月对加拿大进行的现场访问信息,分析了加拿大在AML/CFT方面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主要观点
- 风险认知:加拿大对大多数ML/TF风险有良好理解,2015年国家风险评估(NRA)质量较高,但部分高风险领域(如法律行业和在线赌场)未被覆盖,存在监管漏洞。
- 法律框架:加拿大拥有全面的AML/CFT法律体系,包括《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法》(PCMLTFA)和相关法规(PCMLTFR),并有多个执法机构协作。
- 监督机制:金融监管机构(如FINTRAC和OSFI)对金融机构(FIs)和指定非金融业务与职业(DNFBPs)进行风险敏感监管,但在房地产和贵金属经销商(DPMS)等高风险领域仍需加强。
- 执法与资产追回:执法机构(LEAs)在调查和起诉ML/TF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资产追回率较低,部分案件未被充分调查。
- 信息共享与合作:加拿大在国际互惠法律协助(MLA)方面表现良好,但信息获取效率低,影响了与外国执法机构的合作。
- 预防措施:加拿大在预防措施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对法律从业者(如律师、法务机构和魁北克公证人)的监管缺失,导致其成为ML/TF活动的潜在渠道。
- 透明度与受益所有人识别:法律实体和安排的透明度较低,受益所有人信息难以获取,影响了执法机构的调查效率。
关键信息
1. 国家风险评估(NRA)
- 2015年NRA质量较高,基于可靠证据和合理判断,确认了主要高风险行业和活动,如房地产、贵金属交易、毒品走私、税务欺诈等。
- 部分风险(如税务犯罪和外国腐败)可能被低估。
2. 监管覆盖
- 所有高风险领域基本被AML/CFT监管覆盖,但法律行业(如律师、法务机构和魁北克公证人)除外,这是监管框架中的重要漏洞。
- 在线赌场、开放式预付卡和白标ATM未被纳入监管范围。
3. 金融机构与非金融实体(FIs/DNFBPs)
- FIs,尤其是六大系统重要银行,对AML/CFT风险和义务有良好理解,并实施了有效的风险缓解措施。
- DNFBPs(如房地产中介)在AML/CFT意识和合规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受益所有人信息识别和验证方面。
4. 金融情报与执法合作
- FINTRAC接收来自报告实体(REs)和执法机构(LEAs)的广泛信息,但不能直接请求更多信息,限制了其分析深度。
- LEAs主要使用FINTRAC披露的信息调查犯罪前行为,而非ML案件,导致ML调查效率较低。
- 跨境现金运输信息未被充分利用,影响了ML/TF调查。
5. 反恐融资(TF)与扩散融资(PF)
- 加拿大在TF调查和起诉方面表现良好,但对PF相关制裁的执行不足。
- TF相关制裁在大型FIs中实施较好,但在DNFBPs中存在执行不足。
- 对慈善机构(NPOs)的监控机制存在漏洞,尽管其风险较高。
6. 资产追回与没收
- 资产追回率较低,部分省份(如魁北克)表现较好。
- 未申报的跨境货币流动未被有效调查,导致大量现金被边境服务局(CBSA)扣押后返还。
7. 国际合作
- 加拿大在国际互惠法律协助(MLA)方面表现良好,但信息处理延迟影响了国际合作。
- 非正式合作较为频繁和有效,但需加强正式机制以提高效率。
8. 透明度与受益所有人
- 法律实体和安排(如信托)的透明度不足,受益所有人信息难以获取。
- 监管机构对信托的监管能力有限,且信息交换受限于法律要求。
主要建议
- 监管覆盖:将法律从业者纳入AML/CFT监管范围,确保所有高风险活动得到覆盖。
- 信息获取:授权FINTRAC从报告实体获取更多信息,以提高ML/TF调查的准确性和深度。
- 受益所有人识别:加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实体对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识别和验证,特别是针对外国政治人物(PEPs)。
- 监督协调:改善FINTRAC与OSFI在监督联邦监管金融机构(FRFIs)方面的协调,避免资源重复。
- 加强执法:提升执法机构对ML/TF案件的优先级,增加资源和专业能力。
- 提升透明度:推动法律实体和安排的透明度,改善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获取机制。
有效性与合规性评分
有效性评分
| Immediate Outcome | 评分 |
|---|---|
| IO.1: 风险、政策与协调 | Sub. |
| IO.2: 国际合作 | Sub. |
| IO.3: 监督 | Sub. |
| IO.4: 预防措施 | Mod. |
| IO.5: 法律实体与安排 | Low |
| IO.6: 金融情报 | Mod. |
| IO.7: ML调查与起诉 | Mod. |
| IO.8: 没收 | Mod. |
| IO.9: TF调查与起诉 | Sub. |
| IO.10: TF预防措施与制裁 | Sub. |
| IO.11: PF制裁 | Mod. |
合规性评分
| Recommendation | 评分 |
|---|---|
| R.1 | LC |
| R.2 | C |
| R.3 | C |
| R.4 | LC |
| R.5 | LC |
| R.6 | LC |
| R.7 | LC |
| R.8 | C |
| R.9 | C |
| R.10 | LC |
| R.11 | LC |
| R.12 | NC |
| R.13 | C |
| R.14 | C |
| R.15 | NC |
| R.16 | PC |
| R.17 | PC |
| R.18 | LC |
| R.19 | C |
| R.20 | PC |
| R.21 | LC |
| R.22 | NC |
| R.23 | NC |
| R.24 | PC |
| R.25 | NC |
结论
加拿大在AML/CFT方面具有较强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但在法律从业者、非金融实体和法律安排的透明度、受益所有人识别、资产追回和执法资源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为提高整体有效性,需加强监管覆盖、信息共享机制、执法能力和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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