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光大证券-公用事业_关于统筹规划储气设施建设通知的点评-明确方向避免弯路_储气调峰有的放矢_5页_817kb
报告摘要
储气调峰政策点评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5月2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63号),旨在指导各地和企业统筹规划储气设施建设,优化布局,提升投资运营效率,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该通知是对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的进一步解读与细化。
主要观点
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背景:2017年冬季出现“气荒”现象,暴露了我国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不足的问题。
- 目标:通过统筹规划储气设施建设,增强天然气季节性调峰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天然气产业链良性发展。
2. 储气能力指标
- 供气企业:到2020年,储气能力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的10%。
- 地方政府指定部门:到2020年,储气能力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
- 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储气能力不低于其年用气量的5%。
- 不可中断大用户:鼓励自建或配套其他应急措施,提升供气安全。
3. 建设方式与布局优化
- 鼓励多元化参与方式:支持自建、合资、参股等方式集中建设储气设施,提升设施利用率。
- 支持异地投资:具备管网联通条件的内陆地区可参与沿海LNG接收站建设。
- 集中化、规模化建设:避免“小而散”的建设模式,推动储气设施集中布局。
4. 加快项目建设
- 时间节点明确:2018年要全部开工,2020年完成储气能力规划目标。
- 简化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加快项目核准和建设程序,提升效率。
- 联审联批机制: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项目,采用联审联批形式缩短周期。
5. 管网与储气设施协同运行
- 签订互联互通协议: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需签订协议,确保天然气管网与储气设施在保供期间协调运行。
- 全国调度与联供:LNG接收站实现资源全国调度,提升供应灵活性。
6. 防范债务风险
-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强调科学论证、从严把关,避免过度投资导致地方债务风险。
- 提升经济性: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增强储气设施的经济可行性。
关键信息
- 政策导向:储气设施建设需以省级为单位统一规划,避免分散建设。
- 实施方式:鼓励通过购买、租赁、合作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
- 监管机制:加强建设与运行监管,建立信用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按时推进与正常运行。
- 投资建议:关注LNG设备龙头中集安瑞科及布局LNG产业链的燃气公司如深圳燃气。
- 风险因素:包括天然气消费增速低于预期、供给过剩、价格下行、项目投产延迟、海外LNG价格上行等。
结论
本次政策旨在通过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加快审批、加强监管等手段,提升我国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保障供应安全,推动天然气产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对储气能力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并鼓励多元化建设方式与区域协同,同时强调防范债务风险,确保项目经济性与可行性。
附:相关研报与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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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研报:
- 破冰!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方案出台——天然气行业系列报告(三)
- 2018-05-27 贸易摩擦暂缓,中美LNG合作将启——天然气行业系列报告(四)
- 油价对天然气价格影响几何?——天然气行业系列报告(二)
- 天然气价格改革:过去在左,未来在右——天然气行业系列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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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公司评级:
- 买入:未来6-12个月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 增持(维持):未来6-12个月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 中性:与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幅度在-5%至5%
- 减持: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 卖出: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 无评级:无法获取必要资料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附:分析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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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
- 王威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30001)
- 车玺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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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于鸿光(电话:021-22169163,邮箱:yuhongguang@ebs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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