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证券研究报告·黑龙江产业研究·行业点评报告 2026年2月24日 江海证券研究发展部 # 医药生物行业 医药行业研究组 分析师:吴春红 执业证书编号:S1410524050001 行业评级:增持(维持) 近十二个月行业表现 <table><tr><td>%</td><td>1个月</td><td>3个月</td><td>12个月</td></tr><tr><td>相对收益</td><td>-3.06</td><td>-3.78</td><td>-6.8</td></tr><tr><td>绝对收益</td><td>-3.96</td><td>0.87</td><td>10.34</td></tr></table> 数据来源:聚源 注:相对收益与沪深 300 相比注:2026 年 2 月 13 日数据 # 相关研究报告 1. 江海证券-行业点评报告-医药生物行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完成重大修订,医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获顶层制度保障-2026.02.02 2. 江海证券-行业点评报告-医药生物行业:重庆出台21条药械改革硬核措施,打造中西部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 2026.02.02 3. 江海证券-行业点评报告-医药生物行业:JPM2026创新药行业呈现多维度的发展机遇 -2026.01.16 4. 江海证券-行业点评报告-医药生物行业:创新药BD与并购密集落地,多赛道布局提速 -2026.01.15 5. 江海证券-行业点评报告-医药生物行业:2026年国产创新药密集获批,小核酸赛道值得关注 - 2026.01.14 # 黑龙江生物制造产业政策持续升级,关注中药创新药及创新药械等方向 # 事件: $\spadesuit$ 黑龙江支持生物制造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支持生物制造项目建设。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生物农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的产业化项目建设。对生物制造领域新建(不含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按照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 $20\%$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 投资要点: $\spadesuit$ 黑龙江省出台生物制造产业17项支持政策,聚焦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生物农业等核心领域,推出多维度高强度量化补贴政策,全力推动产业落地与创新转化,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底。具体来看,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按 $20\%$ 给予补助、单个最高5000万元;对国家级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奖励,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最高补助200万元、1000万元;生物医药领域梯度支持研发与转化,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I/II/III期临床试验分别最高支持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在省内投产销售后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企业中标国家及省际联盟集采、独家品种谈判的,按当年采购总金额 $5\%$ 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按新增销售收入阶梯奖励,最高1000万元。同时,对通过国家审批的“三新食品”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生物化工领域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实际成交额 $5\%$ 奖励、单品最高50万元且单户企业年累计最高300万元。此外,政策还配套研发投入补助、企业上市培育、基金与信贷支持等举措,并助力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 $\spadesuit$ 黑龙江省生物医药政策近年呈阶梯式演进。2017-2018年为基础培育期,出台3项政策,如《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四大方向、支持大品种二次开发,以及《推进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聚焦产业扩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配套最高500万元补贴;2022年进入创新转型高峰期,密集发布《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项关键政策,叠加配套措施,对创新药临床I/II/III期分别最高奖励1000万元、中药二次开发最高500万元等,形成政策落地高峰;2026年升级突破推出17项生物制造专项政策,数量与补贴力度创历年新高,政策体系从早期框架性指引发展为覆盖研发、临床、产业化的全链条高强度支持体系。 $\spadesuit$ 投资建议:结合黑龙江历年政策及2026年生物制造产业支持方向,建议聚焦中药创新药、创新药器、生物制造产业化、医药智能制造四大主线。后续重点关注政策补贴兑现、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集群落地、研发产能扩张及医保集采对接,我们建议关注具备资源优势、研发扎实、现金流稳健、充分受益地方政策红利的黑龙江本地上市龙头企业,如哈药股份、誉衡药业、珍宝岛等。 $\spadesuit$ 风险提示:集采降价、医保控费超预期的风险,新药研发及审批不及预期的风险,地方政策补贴落地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中药材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投资评级说明 <table><tr><td>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td><td></td><td>评级</td><td>说明</td></tr><tr><td rowspan="7">评级标准为发布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沪深市场以沪深300为基准;北交所以北证50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td><td rowspan="4">股票评级</td><td>买入</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td></tr><tr><td>增持</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到15%之间</td></tr><tr><td>持有</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到5%之间</td></tr><tr><td>减持</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5%以上</td></tr><tr><td rowspan="3">行业评级</td><td>增持</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td></tr><tr><td>中性</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到10%之间</td></tr><tr><td>减持</td><td>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td></tr></table> #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 分析师介绍 姓名:吴春红 从业经历:中南民族大学金融管理学硕士,18年证券从业经验,2009年入职江海证券。 #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 免责声明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研究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证券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以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所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本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的立场;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作出任何担保。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建议并不构成对任何投资人的投资建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包括研发部)不对投资者买卖有关公司股份而产生的盈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篡改或者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告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