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安信证券-新三板策略事件点评_知识产权_强保护_再度出击_38部委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_6页_443kb
报告摘要
知识产权“强保护”政策与联合惩戒机制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38个部委发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强保护”政策的进一步深化。该备忘录明确了6项严重失信行为,并提出了一系列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主要观点
-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备忘录》的发布是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质性进展,将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分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三类,明确了惩戒对象。
- 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启动:38个部委联合实施惩戒措施,涵盖金融活动、并购重组、社会保障、认证资质、土地资源获取、科研、招聘、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多个领域,形成“强保护”网络。
- 强化专利申请质量与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遏制低质量申请,压缩审查周期,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截至2018年10月,商标审查周期已压缩至6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稳定在22个月左右。
- 便利化改革取得突破: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提供查询、申请、发文、公告、缴费、注册证明公示等六大功能,极大便利了公众的商标申请流程。
- 政策细则频出,彰显“强保护”决心:2018年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包括《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制度完善。
关键信息
严重失信行为定义
| 严重失信行为 | 具体情况 |
|---|---|
| 重复专利侵权行为 | 侵权方在被认定侵权后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 |
| 不依法执行行为 | 拒不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或阻碍调查取证 |
| 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 | 代理机构被列入异常名录满3年仍不符合规定 |
|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 | 变造、倒卖、出租、出借资格证书等行为 |
|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 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行为 |
| 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文件 |
惩戒措施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5项措施:依法惩处、取消资格、限制优惠等。
- 37个其他部委采取共33项措施,涵盖金融、科研、招聘、消费等多个方面。
- 失信主体信息将向社会公布,以增强社会监督和信用约束。
政策实施时间表
- 《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 《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 联合惩戒机制:预计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
行业影响与关注点
- A股与新三板知识产权企业:A股企业如安妮股份、视觉中国等聚焦版权领域;新三板企业如超凡股份、集慧智佳、锐正股份等则更注重知识产权全产业链、咨询及保护服务。
- 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企业需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与合规性,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
风险提示
- 政策落实不及预期:知识产权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 行业竞争加剧: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相关行业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总结
2018年被视为知识产权“强保护”元年,多项政策细则落地,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启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审查质量与效率、推动便利化改革,国家正从多方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制度环境。然而,政策执行效果和行业竞争态势仍需持续关注。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