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双碳目标与行动路线图”课题组报告合辑_102页_7mb
报告摘要
福建省“双碳目标与行动路线图”报告合辑总结
一、总报告:
福建省肩负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使命,能源消费以清洁能源为主,2024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57.8%,发电量占比47.9%。主要优势: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优越(海上风电、核电等)。存在问题:非化石能源发展缺乏省级战略规划、项目开发统筹不足、产业链补链成群滞后、清洁能源“自用有余”思维限制发展。
建议:
- 制定省级清洁能源发展战略,锚定“100%绿色电力”目标;
- 加强项目统筹推进,强化用地用海保障;
- 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核电本地化分工、储能与氢能补链;
- 充分发挥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条件,服务东南沿海能源安全。
二、清洁低碳能源与发展策略:
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需求空间:
- 低/中/高模式(2030):清洁能源电力需求分别为3100亿 kWh/3500亿 kWh/3900亿 kWh,装机分别需1923/2163/2463万千瓦核电、2200/2680/3000万千瓦风电、2500/2500/2500万千瓦光伏。
- 长远政策:至206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目标≥80%,推动核电、深远海风电、氢能等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如福清产业园)、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区。
挑战与建议:
- 激发市场机制,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容量补偿政策;
- 强化技术创新,如氢能产业链、先进核能应用、储能产业;
- 完善能源统一市场,建立跨省碳汇输出机制。
三、电力行业低碳转型:
福建省电力行业碳排放2022年达1.18亿吨,虽保持低碳水平,但结构依赖火电(占比97%)。需通过多目标稳健决策(L4策略)实现:
- 碳达峰前期(2030前):严格控煤,推动煤电“上大压小”,加快风光装机;
- 碳达峰平台期(2030–2035):停止新增煤电,非化石能源占比超75%;
- 碳中和阶段(2035–2060):非化石能源占比超95%,保留1000万千瓦CCUS煤电作为应急备用。
核心建议:
- 明确煤电定位,制定退役机制;
- 构建多能互补体系,发展核电、海上风电、氢能与储能;
- 推动区域协同,增强海峡两岸风电联合开发与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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