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概述(2026年) ## 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体系包括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间接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其它税种(关税、印花税、车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中国不设资本利得税,出售固定资产所得视为普通收入征税。税收征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法,国务院颁布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和执行。 ## 主要观点 - **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监督地方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 - **外资限制与优惠政策**:外资需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鼓励类产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设备免税等优惠。 - **税收优惠类型**:包括低税率、税收减免、减计收入、投资抵扣、加计扣除、亏损结转等。 - **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有具体的扣除标准、税率和申报要求。 - **反避税措施**:包括关联交易、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条款等。 - **税收协定**:中国与108个国家及2个特别行政区签订税收协定,可减轻双重征税。 - **外汇管制**:外商投资企业需遵守外汇管理条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有不同的监管方式。 ## 关键信息 ### 企业所得税 - **居民企业**:按中国法律成立或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适用25%税率,符合条件可减按15%或更低税率。 - **非居民企业**:一般适用25%税率,未设机构的适用10%预提所得税。 - **税收优惠**: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前5年免税,后5年减按10%; -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适用5%; - 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适用15%; - 某些特定区域企业适用15%; -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免征,超过部分减半; - 创业投资抵扣70%; - 环保、节能等设备投资抵免1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0%或220%。 ### 个人所得税 - **居民个人**:全球收入征税,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 **非居民个人**:仅就中国境内所得征税,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反避税条款**:针对无正当理由或不合理商业目的的避税行为进行调整。 ### 其它税种 - **增值税**:适用于销售、进口、加工、修理、租赁等,税率从0%到13%不等。 - **消费税**:适用于烟、酒、高档化妆品、珠宝、鞭炮、汽油、柴油、摩托车、小汽车等。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金额征收,税率分为7%、5%、1%三档。 -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征收,税率为3%。 -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征收,税率为2%。 - **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部分征收,税率30%-60%。 - **关税**:按进口或出口货物的种类适用不同税率,包括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等。 - **印花税**:税率从0.005%到0.1%不等。 -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1.2%或租金的12%征收。 - **车辆购置税**:按车辆计税价格的10%征收。 - **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5%征收。 - **车船税**:按车辆、船舶的定额征收。 - **环境保护税**:按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或当量征收。 - **资源税**:按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具体税率由国务院规定。 - **烟叶税**:按烟叶收购金额的20%征收。 -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额的3%征收。 ### 税收协定 中国与108个国家及2个特别行政区签订税收协定,减轻双重征税,适用于企业或个人的预提税和所得税。 ### 外汇管制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交易监管。 - 经常项目交易通常无需外汇管理局预先批准。 - 资本项目交易需经外汇管理局批准,部分权限已下放至银行。 -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跨境贸易和部分资本项目可使用人民币结算。 ## 服务范围 普华永道提供以下税收及商业解决方案: - 会计与薪酬服务 - 统一申报标准 - 企业重组 - 企业税务申报 - 关税和贸易解决方案 - 分销策略 - 中国企业税务服务 - 金融服务业 - 外国承包商服务 - 合规自查 - 间接税务管理 - 市场进入方案 - 合并与收购税务尽职调查 - 人才与税务咨询 - 中国研发税务服务 - 投资与融资方案策划 - 税务分歧协调服务 - 税务管理体系和税务战略 - 税务科技 - 转让定价服务 - 美国税务管理服务 - 国际税务服务 - 国际贸易服务 - 价值链转型服务 ## 联系人 - **普华永道中国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何睦宁 -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主管合伙人**:原遵华 -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市场主管合伙人**:郭鹏 -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中部税务主管合伙人**:朱虹 -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北部税务主管合伙人**:陈志希 - **普华永道中国南部税务主管合伙人**:何润恒 - **普华永道新加坡税务主管合伙人**:李柯龙 - **普华永道中国台湾地区税务法律服务营运长**:段士良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各地区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