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12页_905kb
报告摘要
总结: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和定位研究
执行摘要
在碳中和目标下,山西省煤电产业发展面临从化石能源高碳体系向新能源体系转型的挑战。煤电作为主体电源,将逐步转变角色,从提供电力电量向调节性电源过渡。报告评估了不同转型情景下的碳排放、电源结构和转型路径,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以促进低碳转型。
主要结论
碳排放预测与电源角色转变
- 在碳达峰目标下,山西煤电需在2026年至2030年间实现达峰,峰值碳排放量根据不同情景(基准、降碳、强化降碳)从271亿吨到286亿吨不等。到2060年,煤电排放占比显著下降,需依赖碳捕集封存利用(CCUS)等技术实现净零排放。
- 电源角色从“主体电源”逐步转变为“支撑性电源”(2035年后)和“应急备用电源”(206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将大幅提升。
- 产业链和供热角色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向“上下游绿色低碳中心环节”转变,煤电将整合新能源和循环利用。
- 外送角色从“外送主体”向“外送支撑”转变,煤电需提供系统稳定性和调节服务。
转型路径分阶段
- “十四五”阶段(2023-2025):煤电“增容控量”,优化存量,建设高能效机组。
- “十五五”阶段(2025-2030):煤电“控容减量”,推动功能从电量主体向调节性电源过渡。
- “十六五”阶段(2030-2035):煤电“减容减量”,削减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
- 深度脱碳阶段(2035-2050):常规煤电机组退出,安装CCUS装置,新能源成为主体。
- 碳中和阶段(2050-2060):未加CCUS煤电退出,应急备用煤电通过CCUS和生物质耦合保持。
政策建议
- 推动煤电产业协同降碳,例如煤炭弹性产能机制、企业联营。
- 分类推进煤电转型:提升高参数机组、利用中小机组调节能力。
- 协同新能源发展:建立用地管理制度,推动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
- 完善市场机制:建设现货市场、容量补偿机制。
- 处理转型衍生问题:支持资金投向、促进企业转型、缓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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