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3-德勤-税务快讯_扩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范围_4页_551kb
报告摘要
税务快讯总结: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行范围扩大
核心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自2020年9月起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三地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简称“专票电子化”)试点,并于2020年12月21日起分两步将该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新办纳税人。此次政策的扩大实施标志着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提升税务管理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主要观点
1. 推广日期和地区
- 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开始实行专票电子化。
- 2021年1月21日起: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地区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实行范围。
- 受票方范围:覆盖全国,所有企业均可接收电子专票。
2. 电子与纸质专票并行
-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纳税人可选择开具电子或纸质专票。
- 若受票方要求纸质专票,开票方需提供。
- 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具有与纸质专票相同的法律效力和使用规定。
- 税务机关将根据电子与纸质专票的合计数量核定发票领用量,且两者最高开票限额一致。
3. 税务UKKey申领
- 新办纳税人自实行专票电子化之日起,统一领取税务UKKey用于开具各类发票。
- 税务机关免费发放UKKey,并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4. 红字电子专票开具流程
- 购买方已抵扣:由购买方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该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无需追回原发票。
- 购买方未抵扣: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再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 优势:相较于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的红字开具流程更为高效,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关键信息
- 专票电子化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数字化的重要举措。
- 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在法律效力、用途、使用规定等方面完全一致。
- 纳税人可自由选择开具形式,但需配合税务机关的系统进行管理。
- 税务UKKey是新办纳税人开具发票的必备工具,且免费发放。
- 企业应提前规划,优化税务流程,为电子专票的全面使用做好准备。
建议
- 新办纳税人应按照公告要求,及时申领UKKey并熟悉电子专票的开具与管理流程。
- 非新办纳税人虽未明确实施时间,但预计不久将全面推行,应提前评估影响,优化内部税务系统。
- 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
- 分析专票电子化对日常开票和收票流程的影响,进行流程优化;
- 利用电子发票数据进行风险控制与税务管理;
- 对业务复杂的企业,建议引入第三方解决方案,实现系统对接;
- 考虑税务共享或税务运营外包模式,以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
德勤建议
德勤作为专业税务服务提供商,将持续关注专票电子化相关法规的更新,并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建议企业与德勤团队联系,获取最新动态与实施建议。
联系方式
- 全国领导人:李晓晨,合伙人,+86 21 6141 1099,lilyxcli@deloitte.com.cn
- 全国副领导人:田舒,合伙人,+86 10 8534 2338,shutian@deloitte.com.cn
- 华北区:周翊,合伙人,+86 10 8520 7512,jchow@deloitte.com.cn
- 华东区:高立群,合伙人,+86 21 6141 1053,ligao@deloitte.com.cn
- 华南区:张少玲,合伙人,+86 20 2831 1212,jazhang@deloitte.com.cn
- 华西区:汤卫东,合伙人,+86 23 8823 1208,ftang@deloitte.com.cn
免责声明
本通讯内容为一般性信息,德勤组织不因此构成提供专业建议或服务。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顾问以做出决策。
版权信息
© 2020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澳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大陆)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如您不希望继续接收相关信息,请回复邮件并在主题栏注明“取消订阅”。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