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年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共绘碧水蓝天_61页_6mb
报告摘要
十年在线监测信息公开总结
核心内容
我国自2005年起逐步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监管体系,通过“国控”“省控”“市控”等分级监管机制,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正式取代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成为公众监督的重要对象。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自2015年起,通过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和微博、信访平台等途径,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提示工作,十年间累计监督提示企业18857家次,涉及15个行业门类、57个行业大类及29个省级行政区划,覆盖全国6万余家重点排污单位。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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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自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以来,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企业被要求公开排放总量、污染治理和环保守法等信息,鼓励未纳入名单的企业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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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督推动环境治理:绿色江南通过在线监督提示,不仅推动了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还通过数据驱动的方式,提升了政府监管效率和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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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共享理念逐步形成:绿色江南在监督工作中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的原则,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公众和NGO的多方合作,推动了环境治理体系的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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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推动环境治理:公众通过微博、信访平台等方式积极参与环境监督,提升了环境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成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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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逐步规范化:在绿色江南的推动下,江苏、浙江、上海等地的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及时和全面,有效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形象。
关键信息
监督提示工作发展
- 2015年:监督提示工作起步,主要关注江浙沪地区的国控企业,共涉及1954家企业。
- 2016年:监督提示范围扩展至华东六省一市,涉及4317家企业。
- 2017年:监督提示工作覆盖全国14200家国控企业。
- 2020年:监督提示范围扩展至全国超4万家重点排污单位,涉及6万余家重点排污单位。
监督提示内容与流程
- 污染物类型:主要涉及30种污染物,其中20种为水污染物,10种为大气污染物。
- 监督提示标准:2015年为日均值超标1天或以上,2019年调整为1天或以上,2020年调整为2天或以上。
- 回复情况:共7063家次企业收到回复,回复率37.46%,其中598家次企业被严肃处理,如整改、停产整治、行政处罚等。
典型案例
- 案例1:泗洪县深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化学需氧量超标,被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 案例2: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因化学需氧量超标,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案例3:万载县森泰实业有限公司因化学需氧量超标,被万载县生态环境局下达限产通知。
- 案例4:淮北凌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化学需氧量超标,被淮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 案例5: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氨氮超标,被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 案例6: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因化学需氧量超标,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壹拾万元。
- 案例7:子洲县水务有限公司因氨氮、总磷超标,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督办单。
- 案例8:抚顺金馨供暖有限公司因氮氧化物、颗粒物超标,被抚顺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并停产整治。
- 案例9:西乡县白龙村新型建材厂因颗粒物超标,被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监督提示经验总结
- 异常数据处理:自行监测数据为恒值、负数、回用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等,不视为真实超标,无需提示。
- 达标判断依据:部分行业采用实测浓度,部分采用折算浓度,需根据具体标准进行判断。
- 排放标准变更:部分企业因后期纳管或行业标准修订,导致排放标准变更,需及时更新监测数据。
在线监督推动
- 自行监测平台升级:绿色江南推动河北省、河南省等地区自行监测平台升级,实现历史数据查询。
- 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绿色江南推动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重点排污单位完善环境信息公开。
- 构建蔚蓝生态链:通过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绿色江南推动企业自主加大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多方互通、数据链接、信息共享、实时提示的生态链。
不足与建议
- 部分地区平台未开放:如青海省、四川省等10个地区,自行监测平台尚未开放或数据不完善,需尽快重新搭建和开放平台。
- 数据迁移问题:部分地区如广东省、湖北省等,因数据迁移,平台暂时停用,需完善数据迁移和平台更新。
结论
十年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推动了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促进了公众参与和政府监管的协同,为我国环境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未来,需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推动数据共享,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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