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4年版)_42页_1mb
报告摘要
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2024年版)总结如下:
一、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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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市级大学科技园:优秀单位奖补1000万元,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奖补500万元,需满足高校依托、面积与场地要求、孵化能力等条件。
- 重点实验室:需具备学科支撑、科研团队、场地设施等,评估优秀可获资金支持。
- 技术合同认定:免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需符合合同类型及真实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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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 概念验证后补助:高校院所项目按投入总额10%(单项≤50万元)奖补,法人单位按收入50%(单项≤50万元)奖补。
- 技术转移后补助:市级平台奖补≤500万元,四类机构按考核结果分别奖补3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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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
- 高成长初创企业专项投资:单笔≤1000万元,优先投向智能科技、生物医药等领域。
- “政银保”机制:对无形资产质押担保额≤200万元的部分,按1%奖励,单机构年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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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持
- 农业科技特派员:需深入农村开展技术转化、培训等,择优给予项目支持。
-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单位需建立开放共享机制,纳入平台管理,可获运营资金扶持。
二、支持企业创新与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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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类支持
- 高新技术企业:按收入或研发费用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15%),首评/复评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 雏鹰企业:年贷款余额≥50万元可获5万元奖励,研发投入奖补比例5%-25%。
- 瞪羚企业:首次入选奖补20万元,复评通过奖补5万元,研发投入奖补25%。
- 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成长奖励50万元,研发投入奖补25%。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口税减免,需满足业务范围及人才占比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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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 技术转让等业务免征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需满足非管制行业)。
-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可享定期减免或低税率。
-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适用递延纳税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可按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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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 引进外籍人才:放宽B类人才条件,可“告知承诺制”办理工作许可,A类人才简化审批。
- 科创企业评职称:按需申报,市区联动,支持研发团队职称评定。
- 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允许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并享受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三、近期重要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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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开高教科创园升级政策
- 财税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核心区每年4亿元,支持园区建设、成果转化等,企业转化落地税收留成由孵化区与转化区按20%:80%分配。
- 用地保障:优先协议出让土地,支持复合利用、场景开放,允许用地类型转换。
- 资源开放:高校科研仪器、实验室等对园区企业开放,收益可奖励运营团队。
- 知识产权服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高价值专利布局奖励,推进作价入股和开放许可。
- 成长支持:企业可获数字化发展补贴、融资奖励、贷款贴息等,最高单项奖补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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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措施
- 赋权改革:科研单位可赋予成果完成人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探索先用后付费、专利开放许可等模式。
- 结余经费转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视作成果转化收入,直接用于成立企业并享有税收优惠。
- 绩效管理:成果转化收益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突破职称评定限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核心目标
聚焦“科技-产业-金融”循环,强化企业创新能级与人才培育,推动高校与企业资源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优化创新生态及财税金融支持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及高质量发展。
(字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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