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宏观报告(R3) # 财政金融齐发力,以人为本促内需 2026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 2026年01月12日 中债综指-上证指数走势图 <table><tr><td>%</td><td>1M</td><td>3M</td><td>12M</td></tr><tr><td>上证指数</td><td>5.00</td><td>6.12</td><td>27.56</td></tr><tr><td>中债综指</td><td>0.08</td><td>0.13</td><td>-1.12</td></tr></table> 袁闽 分析师 执业证书编号:S0530520010002 yuanchuang@hnchasing.com 曹金丘 分析师 执业证书编号:S0530525120001 caojinqiu@hnchasing.com # 相关报告 # 投资要点 > 事件: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研究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等。整体来看,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属于存量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属于增量政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处在研究阶段。 > 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促进居民消费,核心是扩大服务消费。会议明确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从供需两端发力促进居民消费。从“推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的政策方向来看,扩大服务消费是未来的重中之重。我国服务业具有增速快、提升空间大、就业占比高的三大特征,是支撑内需的重要压舱石。我们认为,伴随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双贴息”政策优化实施及其他配套政策的出台,未来有望打通消费供需堵点,形成促内需的强大合力。 > 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是推广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通过财政补贴降低融资成本;二是设立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信用为民营企业增信,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推动产业升级。政策设计凸显三层逻辑,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精准聚焦中小微企业与创新主体;三是强调风险共担性,旨在扭转地产下行周期导致的固定资产投资收缩,激活民间投资活力。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提振消费与投资的长期制度安排。2024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比 $67\%$ ,但户籍人口仅 $50\%$ ,81项基本服务中还剩19项未实现常住地提供。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扩大公租房保障、健全就业地参保、加强常住地医保等核心措施,助力流动人口实现“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劳有所得”,推动消费倾向由“收缩”转向“扩张”,形成“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性机制,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内需持续释放提供支撑。 > 综合来看,本次政策组合拳从财政金融解决“钱”的问题,从公共服务改革解决“人”的后顾之忧,共同构建促内需的合力,推动城镇化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深化”转型。落实到资本市场层面,建议关注服务消费(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基建(智慧城市)等受益板块。 > 风险提示:海外经济衰退风险;中国高频经济数据偏弱风险;国内政策力度不及预期风险;美联储降息不及预期风险;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事件: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研究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整体来看,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属于存量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属于增量政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处在研究阶段。 # 1 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促进居民消费和支持民间投资 此次国常会直指两大关键环节,促进居民消费和支持民间投资。会议明确部署实施一揽子以贷款贴息、专项担保为核心的财政金融协同政策,本质是通过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旨在释放消费与投资的活力,进一步推动内需增长。 # 1.1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促进居民消费,核心是扩大服务消费 促进居民消费层面,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2025年8月12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其中,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对象,是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明确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可以看出,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范围、力度、有效期都有望得到优化。 从作用机制来看,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双贴息”政策是在从供需两端发力促进居民消费,核心是扩大服务消费。金融监管部门一项实证测算表明,引入消费金融产品后,借款人消费金额提升 $16\%$ 至 $30\%$ ,合作商户销售额提升约 $40\%$ 。消费信贷服务也面临供给缺口,西南财经大学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家庭消费信贷需求率与实际参与率之间的缺口,从2019年的2.5个百分点扩大到2021年的5.3个百分点。整体来看,“双贴息”政策不仅覆盖普通家庭的主要消费事项,还明显降低借贷资金成本,能有力缓解消费信贷服务的供需矛盾。再从“推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居民消费能力”释放的信号来看,扩大服务消费是未来的重中之重。 从经济发展的长期视角来看,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是必然趋势。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把“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作为提振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 > 服务消费增速快。“十四五”期间,我国服务消费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年均增长 $9.6\%$ ,快于商品消费。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GDP)达到1.5万美元左右时,消费结构将加快从商品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变。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3万美元,服务消费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 服务业提升空间大。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已从2013年的 $39.7\%$ 提升至 $46.1\%$ ,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增长空间。作为对比,美国在1970年服务消费占比首次超过商品消费,达到 $50.7\%$ ,当时人均GDP为5233美元;到2024年,其服务消费占比已提升至 $68.5\%$ 。日本在1993年服务消费占比突破 $50\%$ ,当时人均GDP约3.2万美元;到2024年,其服务消费占比达到 $55.8\%$ 。过去1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平均为 $54.6\%$ ,未来也有较大提升空间。作为对比,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长期保持在 $60\%$ 以上,美、日、德等国都在 $70\%$ 左右。 > 服务业就业占比高。就业是民生之本,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商旅文体健等领域,都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2023年,我国服务业就业占就业总数的 $48.1\%$ 分别高于第二产业、第一产业19个百分点、25.3个百分点。扩大服务消费,对于促进就业、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 从经济增长的短期视角来看,服务消费是支撑内需的重要压舱石,仍需政策呵护。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5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898亿元,同比增长 $1.7\%$ 。汽车类消费总额同比下滑 $8.3\%$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总额同比下滑 $19.4\%$ 、 $3.8\%$ 和 $17\%$ 。服务消费却不乏亮点,餐饮方面,11月餐饮收入6057亿元,增长 $3.2\%$ ,基本维持6月以来的良好增长态势;旅游方面,根据文旅数据,2025年国庆中秋假日8天,全国国内出游8.88亿人次,较2024年国庆节假日增加1.23亿人次;国内出游总花费8090.06亿元,较2024年国庆节假日7天增加31.89亿元。文娱方面,根据国家电影局发布数据,2025全年电影票房为518.32亿元,同比增长 $21.95\%$ ,城市院线观影12.38亿人次,同比增长为 $22.57\%$ 。体育方面,2025年中超、湘超等地方体育赛事的爆火,折射出居民服务消费的热情。但也需要注意,截至2025年12月,同步指标服务业PMI已经连续两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下,未来服务业的复苏也离不开政策的进一步呵护。我们认为,伴随着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优化实施及其他配套政策的出台,未来服务消费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堵点有望被打通,形成促内需的强大合力。 # 1.2 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支持民间投资层面,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会议提出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立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民企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及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等多重工具。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运用政策杠杆撬动民间投资。受地产下行趋势的拖累,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从 $60\%$ 以上的高点下降至2024年的 $50.1\%$ 。因此,通过财政协调金融优化调整民间投资结构,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任务。 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部分省市已有实施的案例,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25年5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其中重点提到“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主要措施是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未提及贷款贴息政策,主要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给予支持。目前,以北京市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实施过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企业实际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 $20\%$ 给予贴息,且贴息资金不高于实际放款额的 $1\%$ ,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 $40\%$ 给予贴息,贴息资金不高于实际放款额的 $2\%$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强化财政、金融工具配合,在全国推广后有望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精准投向重点领域。 设立专项担保计划,可有效降低民营企业信贷融资门槛。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由于资产规模有限,经营历史相对较短,在金融机构传统的风险评估模型中处于劣势,在实际申请贷款中会面临更高的贷款利率或附加各种费用。同时,由于缺乏合格贷款抵押物,民营企业还会面临无法获得贷款的难题。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信用担保,不仅会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还能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例如2023年,深圳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适当降低资金池入池门槛、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至 $1\%$ 以下。截至2024年10月,资金池累计入池贷款约2.41万亿元,惠及34.17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补偿不良贷款15.86亿元,撬动新增贷款约2643亿元,实现了为银行风险兜底、为企业增信,发挥了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基石政策作用。 建立民企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可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难题。债券融资是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信贷难、信贷贵的问题类似,民营企业普遍也存在发债难、债券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从债券承销及投资机构的角度来看,相较于传统央企、国企发行人,民营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债券估值波动大,信用风险识别难度也相对较高,投资机构也因投资不确定性较高而相对谨慎。解决这些痛点的具体操作方式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民企债券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性担保增信等,例如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发行利率 $2.12\%$ 。相较于传统的债券发行模式,此次债券的发行不仅引入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而且安徽兴泰担保与中债信用携手合作,通过签署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实现了央地双方对本次发行的共同增信,还有效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与投资者的风险。 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通过优化范围、降低门槛、强化监管等,延续设备更新对制造业投资和基建投资的撬动作用。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与“双贴息”政策类似,均属于存量政策优化,最早于2024年6月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实施,中央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2024年12月,财政部等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用完为止。2026年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已经明确了2026年设备更新改造的核心是优化资金分配和支持范围等。一是优化范围,新增三 大领域补贴——民生领域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安全领域的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消费基础设施领域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线下商业设施设备更新。二是降低门槛,大幅削减22个领域的投资额申报门槛,大部分领域已取消门槛,仅少数领域保留较低门槛以确保项目质量与资金效益。三是强化监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实施设备更新项目全链条监管,精准解决企业诉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2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制度安排。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近4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2024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 $67\%$ ,而城镇户籍人口比重只有 $50\%$ 左右。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已经有62项实现了常住地提供,剩余19项需要下一步攻坚。这意味着大量人口不能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到与该地户籍人口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核心在于将公共服务供给与户籍逐步脱钩,转而以常住人口的实际需求作为资源配置依据。 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也是促内需的长期制度安排。通过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扩大公租房保障、健全就业地参保、加强常住地医保、强化就业服务等具体措施,着力提升庞大流动人口的保障水平,这不仅保障民生福祉,还能打破制约流动人口消费的障碍,减少其预防性储蓄,推动消费倾向由“收缩”转向“扩张”,形成“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性机制,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内需持续释放提供长效支撑。 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政策,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最难的问题,实现“学有所教”。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小学至高中的在校人数中,随迁子女数量已经超过2200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2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截至2024年,以农民工为例,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 $94.5\%$ ,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年龄段随迁儿童的在校率为 $99.8\%$ ,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就读学校类型看, $74.7\%$ 入园儿童在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 $96.7\%$ 在公办或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 $94.4\%$ 在公办或在有政府支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于人口压力、财政体制与治理目标的差异,超大城市的随迁子女依然面临学前教育普惠率不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难度较大、普通高中升学通道狭窄、异地高考资格门槛偏高等多重困境。展望未来,为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实现“仅凭居住证即可入学”的政策目标,需重点突破超大城市资源分配瓶颈,深化财政转移支付改革,扩大公办学位供给;建立“钱随人走”的教育经费机制,保障流动儿童与户籍生均等投入;同步放宽异地中高考限制,打通升学通道,推动教育公平落实到随迁子女群体。 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惠及更多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根据《202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24年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4.7平方米,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20.4平方米,50万人以下城市人均居住面积27.9平方米,低于城市整体人均居住水平,尤其是大城市农民工住房依然紧张。依据住建部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 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限定建设标准和租赁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新市民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化,公租房保障范围难以覆盖广大流动人口,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牵头推动存量房转为公租房,解决房地产去库存与流动人口住房紧张的结构性矛盾。 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目前,我国全面取消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限制,积极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2024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医保参保率均达到了 $95\%$ 。考虑到流动人口参保率低于整体水平,即便参保也因流动性大、缴费中断频繁而影响最终待遇,未来需要综合运用政策引导、执法监督和宣传服务等手段提升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医保的参保率。 强化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量,保障基本权益,实现“劳有所得”。流动人口就业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技能错配、权益保障弱等问题,未来可以通过打造全域就业信息平台、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班、全流程劳动保障一起解决。 同时,科学有序、因地制宜推进各项举措,不断完善有利于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政策。中国地域广阔,不同城市的人口结构、财政能力、资源禀赋差异显著,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为重点,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有利于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效果。 # 3总结:财政金融齐发力,以人为本促内需 综合来看,本次政策组合拳从财政金融解决“钱”的问题,从公共服务改革解决“人”的后顾之忧,共同构建促内需的合力,推动城镇化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深化”转型。落实到资本市场层面,建议关注服务消费(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基建(智慧城市)等受益板块。 # 4风险提示 海外经济衰退风险;中国高频经济数据偏弱风险;国内政策力度不及预期风险;美联储降息不及预期风险;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 投资评级系统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6一12个月内,所评股票/行业涨跌幅相对于同期市场指数的涨跌幅度为基准。 <table><tr><td>类别</td><td>投资评级</td><td>评级说明</td></tr><tr><td rowspan="4">股票投资评级</td><td>买入</td><td>投资收益率超越沪深300指数15%以上</td></tr><tr><td>增持</td><td>投资收益率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5%一15%</td></tr><tr><td>持有</td><td>投资收益率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10%一5%</td></tr><tr><td>卖出</td><td>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0%以上</td></tr><tr><td rowspan="3">行业投资评级</td><td>领先大市</td><td>行业指数涨跌幅超越沪深300指数5%以上</td></tr><tr><td>同步大市</td><td>行业指数涨跌幅相对沪深300指数变动幅度为-5%一5%</td></tr><tr><td>落后大市</td><td>行业指数涨跌幅落后沪深300指数5%以上</td></tr></table> # 免责声明 本报告风险等级定为R3,由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客户中风险评级高于R3级(含R3级)的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对于接收报告的客户而言属于高度机密,只有符合条件的客户才能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当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送,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所引用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对已发报告无更新义务,若报告中所含信息发生变化,本公司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本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涉及为该等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业务部门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作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本公司客户及员工)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对本报告进行翻版、刊发、转载、复制、发表、篡改、引用或传播,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请投资者谨慎使用未经授权刊载、转发或传播的本公司研究报告。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载、转发,需注明出处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发布日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由财信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对许可范围内人员统一发送,任何人不得在公众媒体或其它渠道对外公开发布。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客户及员工)对外散发本报告的,则该机构和个人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本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对该机构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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