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联合国环境署-银行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第3版(英)_20页_1mb
报告摘要
银行气候目标设定指南(第3版)
法律声明与原则
- NZBA(净零银行联盟)成员需独立设定符合巴黎协定目标(控制升温1.5°C以内)的气候目标,不得违反法律、信托责任。
- 本指南非强制性,仅为建议,成员自行决策。
目标设定要求
- 时间框架:设定2030(中期)和2050(长期)目标,每五年更新中期目标。
- 覆盖范围:聚焦银行融资活动(包括贷款、投资、资本市场服务)中的客户排放(Scope 1、2、3),优先覆盖高碳排放行业(如能源、工业、交通等)。
- 科学基础:目标需基于IPCC或IEA等机构认可的情景,限制负排放技术依赖,强调数据透明和方法论清晰。
报告与审查
- 年度报告进展,披露排放基准数据、路线图及第三方独立验证。
- 公众披露目标,并纳入主流财务报告(如TCFD框架)。
推荐实践
- 基准线设定:年度更新排放数据,确保覆盖多数贷款和投资组合。
- 过渡计划:发布执行路线图,包括客户协作、政策倡导和资产结构调整。
- 碳信用:仅限必要使用碳信用,优先自然减排技术,并履行尽职调查。
- 定期审查:每五年或根据科学进展更新目标,确保与巴黎协定逐步对齐。
行业合作
- 鼓励银行支持UNEP Finance Initiative等全球合作,共同推动金融体系脱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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