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9-皮尤-Preliminary_results_of_survey_of_musicians_13页_182kb
报告摘要
2004版调查报告
背景与研究方法
调查内容:网络调研(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2700位音乐人与词曲作者(主要曲作者53%,表演者44%),非随机样本。
研究目的:探讨互联网、文件共享对音乐产业及创作者的影响。
数据局限性:样本非代表性,调查结果不可推广至所有音乐人。
核心发现
1. 文件共享对音乐产业影响的观点分歧
- 35%认为文件共享协助作品传播,利于创作人(分撒乐),23%认为其盗窃作品,造成损害。
- 小部分(16%)认为file sharing服务负面影响巨大,多数则认为影响不大(41%未受影响)。
- 半数(50%)根本不认为存在网络文件共享责任,或认为被告人共同承担责任(37%)。
2. 积极与消极效应的混合评估
- 超过83%曾提供作品免费样本,35%认为对职业生涯有正面促进。
- 在收入影响评估上:35%认为中性或少许变化,37%称无实质影响。
- 尽管多数人对文件共享持保留态度,也有41%称其对保护作品无忧无虑(或认为影响零)。
3. 版权相关看法
- 约67%希望拥有作品版权的完全控制权,15%否认其妨害公众接触艺术。
- 尽管61%对现有版权法律保护满意度高,但多数认为法律更偏向于出售商品的。
4. RIAA诉讼态度
- 大多数(60%)不认为RIAA对网络分享者起诉会造福创作人。
- 仅约三分之一有过作品未经允许分享经历,多数对数字内容复制保护机制持保留或反对意见。
风格/人群结构
- 男性(74%)占多数,职业人员占比较少,仅8%收入全赖音乐。
结论
尽管样本的局限性,报告提供了直观数字支持有关互联网对音乐行业影响的多样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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