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宏观专题研究 报告日期:2026年03月07日 # 2026年财政预算如何看? # 核心观点 根据《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以下简称草案),我们认为,财政支出延续积极基调,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态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留有余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对谨慎。 据我们前期报告《十五五开局走向更高质量》测算,赤字率隐含的名义GDP增速假设或为 $5\%$ 左右,广义赤字率(含赤字规模+超长期特别国债+特别国债+专项债)约为 $8.1\%$ ,相较2025年有所下降。今年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与上年较为接近,这部分资金可用于今年的财政支出持平,结合广义赤字率下降的情况来看,2026年财政资金发力相对于GDP总量的强度较2025年略有放缓。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策协同是亮点,财政建机制、出资金,金融提供流动性,工信等部门提出项目清单,形成财政引导、金融放大、市场运作的传导链条。 在财政政策支持方向上,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财政支出响应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方面在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学技术、教育等领域,另一方面也在于与民生、生活质量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预计今年多种财政工具有望支持扩大内需,同时,今年化债压力有望继续减轻,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一、财政支出延续积极基调,财政收支处于紧平衡态势 2026年我国继续坚持“更加积极”的基调,在去年总量扩张的基础上,保持力度不减。十五五开局之年各领域对财政支出的需求较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需保持一定力度。 我们认为,财政支出总体保持去年水平,2026年赤字率拟按 $4\%$ 左右安排,赤字规模5.8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3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将首次达到30万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27万亿元。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拟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 综合来看,据我们测算,赤字率隐含的GDP增速假设或为 $5\%$ 左右,广义赤字率(含赤字规模+超长期特别国债+特别国债+专项债)约为 $8.1\%$ ,相较2025年有所下降。 结合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规模来看,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去年有所增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00亿元,增长 $2.2\%$ 。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0500亿元,收入总量为24120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00亿元(含中央预备费500亿元),增长 $4.4\%$ 。赤字58900亿元,比2025年增加2300亿元。 我们提示,调入资金主要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结转主要是指上年项目未完成,该项目还没用完的资金;结余是指项目完成但没用完的资金收回统筹。从结构上看,来源于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00亿元,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000亿元。 分析师:李超 执业证书号:S1230520030002 lichao1@stocke.com.cn 分析师:潘高远 执业证书号:S1230523070002 pangaoyuan@stocke.com.cn # 相关报告 1《十五五开局走向更高质量》2026.03.05 2《2月PMI:春节短期因素扰动较大》2026.03.04 3《2月经济前瞻:工业生产蓄势一季度开门红》2026.03.03 其中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与上年较为接近,这部分资金可用于今年的财政支出持平,结合广义赤字率下降的情况来看,2026年财政发力相对于GDP的强度较2025年略有放缓。 此外,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中的非税收入39180亿元,下降 $1.3\%$ ,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减少,非税收入主要包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营收入等。 # □ 二、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财政支出响应高质量发展需要 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方面在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学技术、教育等领域,另一方面也在于与民生、生活质量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一方面,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另一方面,把更多资金用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2026年,全国科学技术支出安排近1.3万亿元,增长 $7.1\%$ ;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4项支出合计超12.4万亿元。 在就业方面,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措施,推进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深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更多技能人才。 在教育方面,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925亿元、增长 $5\%$ 。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扩大优质高校本科教育招生规模。 在医疗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4元,达到每人每年724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二是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三是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四是支持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灾保障。 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安排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分类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单列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继续向投资项目准备充分、资金用得好的地方倾斜。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8000亿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109项重大工程和项目,其中既有上天入海、通达万里的重大项目,也有关乎每个人衣食住行的民生工程,具体有6个方面,包括: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28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23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9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25项、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18项、重点领域安全保障的6项。 # □ 三、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策协同是亮点 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既体现在扩大资金规模上,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 一是,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资金腾挪能力。202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压减 $7\%$ 以上,会议、培训等经费压减 $10\%$ ;各地也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其中20个省份节省资金超120亿元,腾挪出更多的钱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是,注重多项政策协同发挥叠加效应,财政、金融、工信等部门协同发力。蓝佛安指出,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工具,关键是发挥财政、金融、产业等多项政策的协同叠加效应。财政建机制、出资金,金融提供流动性, 工信等部门提出项目清单,形成财政引导、金融放大、市场运作的传导链条,撬动更大规模社会资源,流向扩内需重点领域。初步匡算,千亿级的财政资金,可以支持惠及万亿级信贷,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一方面通过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打破部门、行业、领域的壁垒,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源资产,另一方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行以事定钱,破除基数依赖,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同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杜绝“跑冒滴漏”。据蓝佛安介绍,2025年,在12个省份、16个中央部门开展了试点,部分省份创设绩效末位淘汰制,近两年累计淘汰压减项目近千个,节省资金几十亿元,部分中央部门通过零基预算改革,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项目数量比上年减少了近一半。 # 四、多种财政工具支持扩大内需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置于扩内需框架的关键位置,明确“坚持内需主导,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并在任务安排上呈现出先消费、后投资的政策排序,凸显扩大内需的重点在消费的取向。 多种财政工具支持扩消费,一是财政资金支持提振消费,延续并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500亿元支持以旧换新),同时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工具提升财政资金撬动效率。 二是优化调整财政在商品、服务、入境消费等方面的支持方式。在商品消费方面,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继续支持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促进扩大商品消费。在服务消费方面,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娱旅游等领域消费潜力。在入境消费方面,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支持更多优质商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大力发展入境消费。 三是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完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安排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分类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单列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继续向投资项目准备充分、资金用得好的地方倾斜。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8000亿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留有余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对谨慎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由于2025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呈现增速下降特点,总体上收入大于支出,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留有较大空间。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2026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6.14亿元,下降 $6.8\%$ 。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59.91亿元,收入总量为8226.05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21.17亿元,增长 $10.3\%$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04.88亿元。 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综合考虑基金滚存结余等情况,2026年对基金的财政补助相应减少,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下降 $11\%$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2026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890.39亿元,增长 $3.9\%$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8144.21亿元,增长 $6\%$ 。本年收支结余12746.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336.18亿元。 # 六、预计化债压力有望继续减轻 专项债券有望继续支持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但随着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压力逐步减小,化债任务有望顺利推进,对项目资金的挤占压力或将逐步减小。 我们在前期报告《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能迎来“开门红”吗?》中提示,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自2024年以来,地方政府特殊再融资专项债发行规模超过4.3万亿元,特殊再融资一般债规模超过0.48万亿元,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或超过2.0万亿元,我们认为2026年地方化债对项目资金的挤占压力或将缓解,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节约地方利息支出,地方政府有望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科技创新等。 # □ 七、规范财政补贴,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我们认为,财政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打破区域壁垒,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草案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我们在前期报告《如何理解“统一大市场”?——“十五五”深度研究系列报告(五)》中提出,通过破除地方保护税收优惠、重复招商引资、无序补贴等方式促进充分竞争。地方保护是制约市场充分竞争的重要障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预计主要从三大方面着手: 首先,规范税收与补贴政策,应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审查和清理各地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优惠政策,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税收负担公平,为企业营造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其次,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统一招商引资标准,制止地方政府“拼补贴”、“拼政策”的恶性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例如,据经济日报披露,一些地方为争夺资源,沉迷于以违规优惠政策制造“政策洼地”,陷入“给资源、给土地、给税收”的路径依赖,让招商异化为“比地价低、拼补贴多、争优惠大”的“内卷式”竞争。一些地方一提产业就扎堆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热点领域。最后,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落实“全国一张清单”,严禁各地在负面清单外设置额外准入条件,确保实现准入办理透明、便捷、高效。通过这些举措,显著降低市场竞争的“制度性成本”,使得各类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 风险提示 大国博弈超预期;财政收支科目调整。 # 股票投资评级说明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买入: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20\%$ 以上; 2.增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20\%$ 3.中性: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之间波动; 4.减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10%以下。 # 行业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看好: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上; 2.中性: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以上; 3.看淡: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10%以下。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 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本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Z39833000)制作。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没有将变更的信息和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作参考之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仅反映报告作者的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布、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经授权刊载、转发本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本报告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并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未经授权或未按要求刊载、转发本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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