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煤炭 报告日期:2026年03月01日 # 中东局势推升油价,支撑煤炭估值提升 # ——行业点评报告 # 投资要点 □ 中东局势推升油价,油煤价差扩大。2月28日以色列和美国对伊朗发动军事打击,受中东局势影响,周五国内夜盘原油期货主力合约上涨 $3.74\%$ ,布伦特原油上涨 $3.35\%$ ,WTI原油上涨 $3.19\%$ 。从2026年1月1日至今,布伦特原油上涨12.36美元/桶,上涨幅度 $20.31\%$ ;对比煤炭价格,从2026年1月1日至今,秦皇岛动力煤(Q5500)价格上涨69元/吨,上涨幅度 $10.12\%$ 。油煤价差进一步扩大,从2026年1月1日的47.67元/GJ,扩大到2026年2月27日的53.31元/GJ。 油煤价差收敛途径,电力/化工替代。原油与煤炭作为两大主要化石能源,在发电、供热、化工等领域存在部分替代关系。当原油价格上涨时,下游行业会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在发电领域,燃油发电成本上升,电厂可能增加煤炭使用比例;在工业锅炉领域,企业可能从燃油转向燃煤以降低成本;在化工领域,石油化工成本上升,煤化工(如煤制烯烃、甲醇)的用煤量和资本开支会增加,固定床气化技术路线使用无烟块煤量会显著增加;在交通运输领域,石油涨价后,电动汽车替代燃油车会加快。 2025年煤化工用煤增长,预计2026继续增长。根据中国煤炭市场网数据,2025年化工行业用煤消耗4.3亿吨,同比增长 $10.2\%$ 。根据周度数据,截止2026年2月27日,煤化工当年耗煤同比累计增长 $8.6\%$ 。假设按照 $8\%$ 的增速计算,2026年的煤化工用煤量增长约3500万吨,显著提升煤炭消费量。分类别看,甲醇、合成氨、纯碱、乙二醇用煤增速相对较高。 # 投资建议 原油价格上涨显著提升替代能源需求,煤炭作为重要化石能源,可以从电力、化工等途径替代原油,未来煤炭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低估值煤炭资产有望重估,我们从直接受益石油涨价、估值(PB)、股价距前高空间较大等方面筛选受益的相关公司:直接受益石油涨价的无烟煤公司华阳股份、兰花科创等,PB较低的恒源煤电、上海能源、山西焦化、永泰能源、甘肃能化、淮北矿业、潞安环能、平煤股份等,股价距前高空间较大的安泰集团、大有能源、宝泰隆、郑州煤电、云煤能源等。 # □ 风险提示 国际局势动荡风险、油价波动风险、煤炭价格波动风险等。 # 行业评级:看好(维持) 分析师:樊金璐 执业证书号:S1230525030002 fanjinlu@stocke.com.cn # 相关报告 1《假期能源板块强势,节后上涨可期》2026.02.23 2《节前布局煤炭板块,节后有望上涨》2026.02.11 3《印尼意在稳价,节后有望开启补库行情》2026.02.08 # 股票投资评级说明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买入: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20\%$ 以上; 2.增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20\%$ 3.中性: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之间波动; 4.减持: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下。 # 行业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看好: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上; 2.中性: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sim +10\%$ 以上; 3.看淡: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300指数表现- $10\%$ 以下。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 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本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Z39833000)制作。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没有将变更的信息和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作参考之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仅反映报告作者的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布、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经授权刊载、转发本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本报告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并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未经授权或未按要求刊载、转发本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浙商证券研究所 上海总部地址: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5层 北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E座4层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33层 上海总部邮政编码:200127 上海总部电话:(8621)80108518 上海总部传真:(8621)80106010 浙商证券研究所:https://www.stocke.com.cn